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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11月9日第七屆第十五次選訓會議通過

菁英選手訓練站申請方式
(1) 潛優選手:至少於訓練前3個工作天,向總教練提出申請,並清楚告知需於訓練站訓練的日期,以利教練安排每日訓練時間。
(2) 自費選手:
.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其一者:
1). 111/112年全國青少年10-18各歲組曾排名前64名。
2). 111/112年四維盃各年級前4名(請提供獎狀或成績證明)。
3). 111/112年各月份全國排名曾前32名。
. 申請時間:報名表及訓練費用請在前一個月的20號前繳交,未依規定申請者恕不受理。
(3) 本會及教練團保留最終錄取增選權。

符合以上資格者,申請請洽聯繫窗口:
總教練:張孝雍 0983-060-125 電子郵件chang0324@hotmail.com
備註:若於3天內未回覆請再來信至國內組信箱:ctta.ctta@msa.hine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