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訊息(1392)-

執行長:林立青 0911-992777 裁判長:林順榮 0928-751233

一、宗旨:為提升網球水準促進球友交流切磋技術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高雄市政府 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 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中華民國網球協會

三、主辦單位:高雄市體育會

四、合辦單位:高雄市體育處

五、承辦單位:高雄市體育會網球委員會

六、贊助單位:恆上建設開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七、比賽時間:民國106年12月2日(星期六) 3日(星期日)

八、比賽地點:1.高雄市立中山網球場(高雄市三民區平等路12號) 07-3863660
2.民生網球場07-2517075
九、比賽組別:個人雙打(90歲、100歲、110歲、120歲、130歲、140歲、150歲)

十、資格:90歲、100歲、110歲、120歲、130歲、140歲、150歲個人雙打組。其中150歲組男子必須年滿70歲以上,130歲、140歲組男子必須年滿60歲以上,其餘各歲組參加資格男子選手以民國66年次,女子選手以民國71年次前出生者,女子選手得上加15歲。

十一、報名辦法:免報名費,報名自即日起至民國106年11月10日(星期五)止,請至中華民國網球協會官方網站下載報名表,填妥後e-mail至fish199476@gmail.com報名後,請務必來電0978127206 林姿妤小姐確認。各參賽選手須確實審酌個人健康,經醫生確認適合參賽,賽會期間因個人因素引發意外事故,大會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十二、比賽用球:Slazenger

十三、抽籤:106年11月16日(星期四)上午10時於高雄市三信家商體育組公開抽籤,如未派代表抽籤者,由主辦單位代抽,不得異議。
賽程公告:106年11月20日(星期二)於中華民國網球協會網站公告及張貼於中山網球場、民生網球場等地。

十四、比賽制度:
1.依報名組別多寡決定比賽賽制。
2.均採一盤六局NO AD制,六平時採七分決勝局。
3.每個人限報名一組參加比賽,超出第二組於抽籤前由大會自行刪除任一組。
4.大會呼叫下場比賽姓名及場地後,逾時5分鐘未出場者,經巡場裁判計時後,判其棄權不得異議。

十五、申訴 :資格或身分之申訴提出後,雙方球員應於賽前提出證件以資證明,如選手資格或身分之申訴成功,則被申訴之隊伍取消比賽資格。

十六、比賽規則:採中華民國網球協會審定之最新網球規則及行為準則。

十七、裁判規定:網球是紳士運動,壯年組在健康休閒,聯誼交友之宗旨下,請展現長者風範,並請保持君子風度出賽,所有比賽均安排巡場裁判,各組進入前4強時,設主審1名。

十八、獎勵辦法:各組優勝隊伍(90歲、100歲、110歲、120歲、130歲、140歲、150歲組)由大會頒發獎金以茲鼓勵。冠軍:獎金10000元 / 亞軍:獎金5000元 / 季軍:獎金2000 元,各組報名未滿16組取 1、2、第3名並列(獎金減半);各組報名未滿8組,取消該組的比賽。各參賽人員由大會頒給T恤一件(每人限一件)

十九、本比賽提供水、咖啡。設防護員一名。

二十、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修正公佈之。

檔案下載(9)-
#檔案下載檔案名稱
1競賽規程暨報名表 1106(請注意報名截止時間)
290歲組 籤表
3140歲組 籤表
4150歲組 籤表
5100歲組 籤表更新 1121
6110歲組 籤表更新 1121
7120歲組 籤表更新 1121
8130歲組 籤表更新 1121
9成績總表 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