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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目 的:配合政府推廣全民體育,發展網球運動,提供優秀球員比賽機會,相互琢磨
球技,以增加比賽經驗,提昇技術水準,爭取國際成績,並憑以排定球員成
績名次,作為選拔國家代表隊之依據。
二、 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三、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網球協會、彰化縣政府
四、 承辦單位:中華民國網球協會、中洲技術學院
五、 贊助單位:Slazenger旭鴻國際運動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六、 比賽日期:98年12月05日(週六)至12月12日(週六),共八天。
七、 比賽地點:彰化縣員林運動公園(八面硬地、四面紅土及兩面熱身用)。
八、 報名截止日期:98年11月27日。
九、 比賽項目:男子單、雙打賽,女子單、雙打賽。
十、 參賽資格:年滿13歲(85年12月04日以前出生者)之中華民國國民。
十一、 比賽用球:2009年比賽指定用球Slazenger Wimbledon藍筒網球。
十二、 報名規定:
(一) 報名方式:報名費單打每人500元(本會會員400元),雙打每組400元。本會會員係指已加入本會並繳交入會費及當年年費者。
(二) 採用中華民國網球協會網路報名系統登錄報名。
(三) 所有選手報名後,本會將依選手排名直接分配至會內、會外及會前賽,名單於12月02日公佈於本會網站。
(四) 報名後因故無法參賽者,應於會前賽前一日(12月04日)中午12點前以傳真向本會申請退賽(無須醫生證明),超過時間欲請假者,除因傷退賽者外(須有醫生證明),其他理由均不接受請假,並須補繳報名費;凡有欠費者將禁賽半年,請自行上網查詢。
(五) 特別事項:大會已為本活動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但報名選手須確實審酌個人健康狀況,經醫生確認適合參賽;若賽會期間因個人因素引發意外事故,大會除盡力協助外
,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六) 有關虛報年齡、冒名頂替參賽選手之懲處:本會基於信任選手並養成選手之榮譽感,故比賽時並未強制查驗選手身份、資格,但如選手下場比賽,經查證屬實確定係冒名頂替或虛報年齡參賽者,已賽完之成績取消並處以禁賽一年之處分,其指導教練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將取消其教練資格,並禁止參加本會所主辦之各項講習會。
十三、 抽籤時間:
(一) 男女單打會前賽:比賽當天早上8:30~9:00報到,9:00後在比賽現場抽籤。
(二) 男女單打會外賽:於會前賽結束後在比賽現場抽籤。
(三) 會內賽:會內賽前一天中午12:00在現場抽籤。
(四) 男女雙打簽到截止時間:男、女各在單打會內賽前一天中午12:00前。


十四、 比賽辦法:
(一) 會前賽:
1. 單打報名人數超過會外賽名額時,舉行會前賽,最多男子128籤;女子64籤。
2. 籤數有限制時,未被接受之選手可以在比賽前30分鐘向裁判長登記候補。
3. 雙打比賽不舉行會前賽。
4. 男子分為8區、女子分為4區,每區置種子球員2名,各區取1名進入會外賽。
5. 種子球員依排名次序決定之。
(二) 會外賽:
1. 單打賽:本會賦予會外賽男子單打4張外卡,女子單打2張外卡。
(1) 男子32籤,女子16籤。
(2) 最新排名男子自前25名起後22人、女子自前13名起後11人,直接進入會外賽。
(3) 由會前賽取男子8名、女子4名,進入會外賽。
(4) 男子賽籤表分為8區,女子賽籤表分為4區,每區置種子2人,種子球員依排名次序編配,各區取1名進入會內賽。
2. 雙打賽:本會賦予會外賽男子雙打2張外卡,女子雙打1張外卡。
(1) 男子16籤,女子8籤,男子賽籤表分為4區、女子賽籤表分為2區,每區置種子2組,各區第1名者進入會內賽。
(2) 種子組依兩人最新排名之和,決定名次編配。
(三) 會內賽:
1. 單打賽:本會賦予男子單打4張外卡,女子單打2張外卡。
(1) 男子32籤,女子16籤。
(2) 最新排名男子前22或24名、女子前11名或12名,直接進會內賽。
(3) 由會外賽取男子8名、女子4名,進入會內賽。
(4) 種子球員依最新排名次序決定之。
2. 雙打賽:本會賦予會內賽男子雙打2張外卡,女子雙打1張外卡。
(1) 男子16籤,女子8籤。
(2) 雙打組數選取的優先順序依下列方式產生:
A. 有雙打排名與有雙打排名搭配,比較最新排名之和。
B. 有雙打排名搭配無雙打排名(但為本次單打會內賽球員):
a. 比較最新雙打排名。
b. 比較最新單打排名。
c. 抽籤決定名次。
C. 有雙打排名搭配無雙打排名(但非本次單打會內賽球員):
a. 比較最新雙打排名。
b. 比較最新單打排名。
c. 抽籤決定名次。
D. 搭檔兩人均無雙打排名,但均為本次單打會內賽球員,抽籤決定名次。
E. 無雙打排名,但為本次單打會內賽球員搭配無雙打排名,又非本次單打會內賽球員,抽籤決定名次。
F. 兩人均無雙打排名又非本次單打會內賽球員搭配,抽籤決定名次。
(3) 以兩人依上述排定名次後,男子前11組,女子前5組,直接進入會內賽。
(4) 由會外賽取男子4組,女組2組,進入會內賽。
十五、 比賽規則:
(一) 依國際網球總會公佈之最新網球規則,並由本會公佈之中文翻譯本。
(二) 中華民國網球協會球員行為準則。
(三) 單打會前賽及雙打會外賽採一盤8局決勝盤淘汰制(雙打賽採決勝點制【No-Ad】,其餘比賽單打均採3盤2勝及決勝局淘汰賽,雙打賽前兩盤採決勝點制【No-Ad】,第三盤採勝負決勝局【10分制】)。
(四) 會內賽半準決賽起設主審。
(五) 除決賽依規定換球外,其餘各賽次使用3個球,直到決勝盤再予換新球。(雙打賽不換球)
(六) 裁判長得視實際狀況並經執行長同意後修正比賽制度。

檔案下載(11)-
#檔案下載檔案名稱
1公假函
2交通資訊
3外卡申請表
4住宿資訊
5競賽規程
6會內賽男雙外卡名單
7員林運動公園住宿申請
8fila網協盃選手報名名單(12/4)
9會前賽成績
10會外賽成績
11會內賽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