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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網球協會106年度C級網球裁判講習實施辦法
一、 依據:中華民國網球協會裁判制度實施辦法。
二、 目的:為培養基層裁判人才,落實裁判升等制度,以及栽培國內線審及
執法人員,特舉辦本講習會。
三、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四、 承辦單位:中華民國網球協會
五、 舉辦時間:中華民國106年1月14日(週六)~16日(週一) 共三天
六、 舉辦地點:教育部體育署體育大樓3樓會議室(台北市朱崙街20號3樓)
台北網球場(台北市南京東路四段六號)
報名資格:年滿20歲以上之民眾、各級機關學校教職員工、大專院校學生或對網球裁判有興趣者均可報名。
七、 報名手續:
(一)報名表(如附件)請填妥各項資料。
截止日期:106年1月6日(星期五)止。參加人數:60名(額滿為止),但不滿20人不舉辦。
(二)填寫報名表後,請掛號郵寄至104台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7樓705室
中華民國網球協會曾小姐收。請註明參加C級網球裁判講習會,
報名後請來電02-27720298確認。
※接受名單請於1月9日至網站(www.tennis.org.tw)裁判專區>裁判講習查詢。
九、研習方式:
(一)課程理論講授及現場演練。(二)編制教學手冊,提供裁判資訊。(三)測驗認證。
十、附則:
(一) 請於106年1月14日(星期六)上午8時20分至教育部體育署體育大樓3樓會議室辦理報到手續。
(二) 參加之裁判請自備運動服裝、球鞋、球拍。
(三) 凡缺課達4小時者,不得參加認證測驗。
(四) 講習會期間由本會為學員、工作人員及講師投保意外傷害責任險。
(五) 講習會期間大會提供中餐、飲用水(學員請自備水杯),其餘住宿及交通由學員自理。
(六) 凡參加本講習裁判測驗,通過測驗認證者,由中華民國網球協會核發C級網球裁判證並於三個月內以掛號寄出。
十一、本辦法經中華民國網球協會報請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