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1-0917]110年泓德能源盃全國青少年網球錦標賽 (B-5)員林

賽事公告》110.9.10原定0911-0917員林運動公園網球場舉辦之泓德能源盃B-5,因”璨樹”颱風襲台並已發佈警報,依賽事規定本會緊急召開會議,為顧及選手安全、徒勞往返、二站賽程場數不同及9月後各級賽事緊接在後,決議事項如下:1.B-5員林站延後於0914(週二)開賽2.B-6台北站延後於0913(週一)開賽3.比賽賽制調整以裁判長最新公告賽程表為依據4.二站同時於17日(周五)結束,若再因天候因素無法進行完成賽程,則沒收比賽,積分以競賽規則十四、排名規定處理詳請參閱各站賽事公告內容,延賽後賽程表將盡速更新於本會官網比賽日期:110年9月11日(星期六)至9月17日(星期五)止,共七天(依實際狀況調整)比賽地點:彰化員林運動公園(10面硬地、四面紅土)比賽地址:510彰化縣員林市員南路17號

文字訊息(5651)-

賽事公告》110.9.10
原定0911-0917員林運動公園網球場舉辦之泓德能源盃B-5,因”璨樹”颱風襲台並已發佈警報,依賽事規定本會緊急召開會議,為顧及選手安全、徒勞往返、二站賽程場數不同及9月後各級賽事緊接在後,決議事項如下:

1.B-5員林站延後於0914(週二)開賽
2.B-6台北站延後於0913(週一)開賽
3.比賽賽制調整以裁判長最新公告賽程表為依據
4.二站同時於17日(周五)結束,若再因天候因素無法進行完成賽程,則沒收比賽,積分以競賽規則十四、排名規定處理

詳請參閱各站賽事公告內容,延賽後賽程表將盡速更新於本會官網

賽事公告》110.9.9
防疫期間,有關比賽、球場開放等最新規定,請詳讀檔案下載【賽事規定說明】,並請遵守現場防疫動線並請務必配合。

賽事公告》110.8.13
1.因考量疫情關係,請注意各站報名日期、請假日期及抽籤日期。
2.本站暫先開放報名,惟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政策及地方政府防疫規定,再行斟酌是否舉行,再請隨時注意本會公告。
3.請務必配合現場各項防疫規定始得出賽。

賽事公告》
國內青少年各級比賽報名截止、抽籤前,取消報名採線上填寫表單。(非於規定時間內填寫不受理)
★★★★賽事報名尚未截止前,請自行至報名系統取消即可。★★★
取消報名申請單連結如下:
https://forms.gle/2Qz1A3r8eUjg1i259

執行長:賴建豪 聯絡電話:0937-470-250
裁判長:劉漢棟 聯絡電話:0933-593-019
一、 目 的︰配合政府推展競技運動及全民運動政策、引導青少年走出戶外、投入運動領域、養成運動習慣、涵養國民健康體適能。促使網球運動向下紮根,激勵青少年球員奮發向上,以提升網球技術水準,爭取國際成績。
二、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彰化縣政府、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三、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網球協會
四、 協辦單位: 彰化縣議會、員林市公所、彰化縣體育會、彰化縣體育會網球委員會
五、 贊助單位:旭鴻國際運動用品(股)公司
六、 比賽日期:110年9月11日(星期六)至9月17日(星期五)止,共七天
(依實際狀況調整)
七、 比賽地點:彰化員林運動公園(10面硬地、四面紅土)
比賽地址:510彰化縣員林市員南路17號
八、 比賽用球:2021年中華網協指定用球 Dunlop AO 澳網比賽球
九、 參加資格:十八歲(含)以下之青少年男子選手(包括外籍選手)均可報名參加。
十、 競賽分組:本次比賽分為男10歲至18歲五個歲級,每個歲級分單打、雙打兩項。
(一) 10歲級︰民國100年1月1日以後出生者。
(二) 12歲級︰民國98年1月1日以後出生者。
(三) 14歲級︰民國96年1月1日以後出生者。
(四) 16歲級︰民國94年1月1日以後出生者。
(五) 18歲級︰民國92年1月1日以後出生者。
備註:單(雙)打比賽如未滿4人(2組)時,取消該組比賽。
十一、 報名辦法:
(一) 報名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10年8月29日(週日)24:00截止。
1.報名截止三天後公佈接受名單,請務必上網確認,核對報名資料。
※參加會內、會外選手,以本會110年8月公告排名為依據。
2.報名需於網路報名系統登錄,並完成報名程序。
3.報名截止時間後因故不能參加比賽者,應於110年9月1日(三)12:00(抽籤日前一天)前自行上網填寫退賽表單(Google表單)向本會請假,如已抽籤而未能出賽者應繳交報名費。(未繳報名費者將予以禁賽六個月之處分)。
※全國青少年請假表單連結
(二) 報名費:單/雙打每人/組500元,報名費一律現場繳納,報名選手如有欠
費,未於報名比賽截止前繳清者,將無法網路報名。【本會會員
單/雙打每人/組400元,本會會員係指已加入本會並繳交入會費
及當年年費者】(如未參賽,所繳報名費用於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
需支出後退還餘款)。
(三) 特別事項:
為提升賽事品質及維護選手競賽的安全,賽事期間已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及選手特定活動綜合保險(限於競技場上之人身保險),但報名選手須確實審酌個人健康,經醫生確認適合參賽;賽會期間因個人因素引發意外事故,大會除盡力協助外,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四) 有關虛報年齡、冒名頂替參賽選手之懲處:本會基於信任選手並養成選手榮譽感,故比賽時並未強制查驗選手身份、資格,但如選手下場比賽,經查證屬實確定係冒名頂替或虛報年齡參賽者,其已賽完之成績取消並處以禁賽一年之處分,其指導教練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取消其教練資格及禁止參加本會所主辦之各種講習會。
十二、 抽籤會議:
(一) 時間:110年9月2日(星期四)上午10:00
(二) 地點:員林運動公園
地址:彰化縣員林市員南路17號
(三) 未出席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
(四) 會外賽同校的選手分別抽在不同區,同校人數報名人數過多,以在第一輪不遭遇為原則。
十三、 比賽制度︰
(一) 會外賽:
男子單打設32籤,取8名進入會內賽;
男子雙打設16籤,取4組進入會內賽。
* 各歲級單、雙打全部採六局淘汰賽,局數六平時採決勝局制。
* 各級雙打賽每局均採用No-Ad制。
* 單打未滿32籤,雙打未滿16籤組別均直接進行會內賽。
(二)會內賽:以本會110年8月公告排名為依據
單打設32籤(以報名截止當週最新排名前24人直接進入會內賽)
雙打設16籤(以報名截止當週最新排名組合前12組直接進入會內賽)。
1.10歲組單、雙打全部採六局淘汰賽,局數六平時採決勝局制。
2.單、雙打準決賽以前12歲採六局淘汰賽、14、16、18歲各組採八局淘
汰賽,局數六平或八平時採決勝局制(7分)。
3.單、雙打準決賽起12歲採八局制,八平時採決勝局制(7分);14、16、18
歲各組均採三盤二勝四局制,前二盤四平時決勝局制(7分),第三盤直接採
最終盤勝負決勝局制【10分(Final Set 10 Point Tie-Break Set)】
4.各級雙打賽每局均採用No-Ad制,第三盤直接採最終盤勝負決勝局制。
*所有比賽採用”No-let service”〔即是發球觸網後,球進入發球有效區,繼續比賽,接球者如未能擊中球或擊球未過網或出界則接球者失分〕。
(三)每位選手單、雙打限各報一歲級(單雙可報不同歲級)。
1. B級賽事採二地同時舉辦,女子組於其中一站舉辦。
2.本賽會以本會110年8月公告排名為依據,男子排名前40(含)只得擇一站報
名,名單公布後不得更換,如同時報名二站,則取消本次二站比賽資格。
3.男子排名41(含)後選手可同時報名二站,待名單公布後需在規定時間內確定
參加那一站賽會(需自行上網填寫退賽表單取消其中一站),如同時報名二站而
未確定賽會者,則取消本次二站比賽資格,並尚需繳一站報名費。
(四)幸運失敗者(LUCKY LOSER)之規定:
1. 凡於會外賽最後一、二輪失敗者,可親自向裁判長登記,並於該組會內賽第一輪開賽前30分鐘截止。
* 裁判長依實際狀況篩選遞補選手。
2. 遞補之順序:
(1)先將具有排名者為一組抽出順位。
(2)再把剩餘無排名者為一組抽出順位。
(3)依幸運失敗者名額依序遞補。
十四、 比賽規則︰
(一) 中華民國網球協會審定之最新網球規則。
(二) 中華民國網球協會球員行為準則。
十五、 排名規定︰
(一) 本會排名分為男、女,十、十二、十四、十六、十八歲共五級十組。
(二) 以球員過去十二個月在同一歲級所得成績之累計積分為排名依據,越級參賽選手所獲積分,僅只計算至參賽歲級,將不回計到本歲級。
(三) 獲勝晉級後退出比賽,除因傷退賽者(需有防護員或醫生證明,並在一週內不得參加國內外其他賽會),否則本次所得之成績及積分一律不予計算。
(四) 個人積分排名,請自行上網查詢,如有任何問題,請儘速與網協聯絡。
級別 項目 會內
籤數 冠軍 亞軍 前四 前八 前十六 前三十二 Q QF Q1
A-滿貫級 單打 (32) 100 75 45 30 20 4 8 - -
B-公開級 (32) 35 25 15 10 8 1 4 2 1
(16) 25 15 10 8 - - - - -
(8) 15 10 8 - - - - - -
(4) 10 8 - - - - - - -
C-挑戰級 (32) 8 6 4 2 1.5 1 1 0.75 0.5
(16) 6 4 2 1 - - - - -
(8) 4 2 1 - - - - - -
(4) 2 1
D-未來級 (32) 3 2 1.5 1 0.5 0.5 0.3 0.2 0.1
(16) 2 1 0.5 0.2 - - - - -
(8) 1 0.5 0.2 - - - - - -
(4) 0.5 0.2
D-安慰賽 會內0.5 會內0.3  
會外0.2 會外0.1
級別 項目 會內
籤數 冠軍 亞軍 前四 前八 1R Q QF
A-滿貫級 雙打 (16) 25 18.8 11.3 7.5 5 1 -
B-公開級 (16) 8.75 6.25 3.75 2.5 2 1 0.5-
(8) 6.25 3.75 2.5 - - -
(4) 3.75 2.5 - - - - -
(2) 2.5 - - - - - -
 1.Q/8:會外賽打進會內賽所得額外加分。
 2.Q16:會外賽最後一輪敗者。
 3.Q32:會外賽進入前32強者。
 4.各級比賽未打勝一場(遇Bye、W/O、N/S選手)者不給分,C級比賽雙打賽不給分。
 5.選手所得之國際青少年成績,依ITF公佈之積分加乘8倍後,加入國內青少年本歲
  級及以上歲級一次單打積分。
 6.越級參賽選手所獲積分僅只計算至參賽歲級將不回計到本歲級。
7.獲勝晉級後退出比賽,除因傷退賽者(需有防護員或醫生證明,並在一週內不得參加國內外其他賽會),經檢舉確認後,本次所得之積分一律不予計算(因雨延賽不在此限)。
賽事如遇不可抗拒因素A、B級青少年賽事至多得延賽一次,如延賽後尚無法如期舉行完畢,將沒收比賽,C、D級青少年賽事視實際情況沒收比賽不再延賽,尚未下場比賽,則退還報名費,已完成的賽程算到該輪積分,未完成的賽程則以前一輪的積分計算(如有特殊狀況將以專案處理)。
十六、 服裝規定︰球員服裝上之商標應合乎球員行為準則之規定。
十七、 裁判規定︰單打準決賽(S.F)起、雙打決賽(F)設主審一人,其餘比賽則安排巡場判。
十八、 比賽資訊︰
(一) 凡本比賽之相關資訊均將在本會網站中公佈,請隨時上網查詢,如有任何問題,請儘速與網協聯絡。
(二) 如單位需公假單請假,請自行上協會網站下載列印,比賽後一律不核發公假單。
十九、 懲 罰︰
(一) 球員於比賽時間發佈後,逾時十五分鐘未出場者,判該球員棄權。
(二) 嚴格禁止教練、家長於場外以任何方式指導,場外任何人等也不得參與判決。反者判其在場球員,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罰一分,第三次以後罰一局或判失格。
二十、 獎 勵︰
(一) 賽會供應:參加獎、飲水、冰塊、防護員等。
(二) 獎狀:男女各歲級單、雙打前三名,由本會頒發獎狀。
(三) 獎品:各歲級單打前三名、雙打前三名頒發獎品,男女組均同。
(四) 各級別賽事晉級者(N/S、W/O皆算,不須打勝一場),頒發獎狀及獎勵。
二十一、 其 他:
(一) 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1條、性騷擾防治法第13條及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規定,工作人員或參賽者若於活動期間遭受到性騷擾可向本會出申訴,性騷擾之申訴得以言詞或書面提出,若以言詞為申訴者,應作成紀錄,經向申訴人朗讀或使閱覽,確認其內容無誤後,由其簽名或蓋章,且申訴文件缺漏未補正者,應給予14日補正期間。
1. 申訴電話:02-2772-0298
2. 申訴傳真:02-2771-1696
3. 申訴信箱:ctta.ctta@msa.hinet.net
4. 遭受性騷擾申訴時應載明下列事項:
(1) 申訴人姓名、住居所、聯絡電話、申訴日期。
(2) 有代理人者,應檢附委任書,並載明其姓名、住居所、聯絡電話。
(3) 申訴之事實及內容。
(二) 為防範新型冠狀病毒傳染,參賽選手、教練及家長請務必配合以下規定,說明如下:
11.請遵守國家防疫規定及該場館防疫措施,不符合規定者不得進入場館。
2.請選手全程配戴口罩並保持安全社交距離。
3.本賽事不開放觀眾進場。
二十二、本競賽規程尚經教育部體育署110年 月 日臺教體署競(三)字第號函備
查,如完成後尚有未盡事宜或賽會需要修正,裁判長得經執行長同意後公
告實施。

檔案下載(12)-
#檔案下載檔案名稱
1競賽規程0824
2體育署核備函0826
3選手公假函0830
4參賽名單0830
5參賽名單_請假後_0901
6賽程總表0902
7【賽事規定說明】0909
8賽程總表_延賽後-0910
90914_OP表
100915_OP表
110916_OP表
120917_OP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