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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112年9月8日 16:40更新公告
112年9月9日 上午8:20集合地點:高雄市三民高中-B1研習中心
注意事項:
1.高雄市三民高中B1研習中心(三民區金鼎路81號)集合地點:一樓校門口中庭川堂
2.停車場:請學員進校門後將車輛停放在校內停車場(進校門後往左往右開都可以,繞過教學區會看到運動場前方空地)
3.請學員進校門口請一定要配戴教練講習所頒發之學員證,以利校門警衛管理進出人員(如沒配戴車輛無法進入校園)
4.課程8:30 網球規則 10:20 術科考試 13:00 學科考試

【重要公告】112年9月8日公告
9月9日原場地(高雄師大4303教室/室外網球場)舉行
08:30 網球規則
10:20 術科考試
13:00 學科考試

【重要公告】112.9.2下午8:30更新
因海葵颱風來襲,高雄市政府宣佈停班停課。原訂9月3日課程延至9月9日原場地(高雄師大)舉行
08:30 網球規則
10:20 術科考試
13:00 學科考試

*112年9月2日公告
112年9月3日 上午8:20集合地點:高雄市三民高中-體育班教室
注意事項:
1.高雄市三民高中-體育班教室(三民區金鼎路81號)集合地點:一樓校門口中庭川堂
2.停車場:請學員進校門後將車輛停放在校內停車場(進校門後往左往右開都可以,繞過教學區會看到運動場前方空地)
3.請學員進校門口請一定要配戴教練講習所頒發之學員證,以利校門警衛管理進出人員(如沒配戴車輛無法進入校園)
4.課程8:30 網球規則 10:20 術科考試 13:00 學科考試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2年8月21日止,須完成繳費 *

*報名表請填寫Google表單
https://reurl.cc/QW4V45

*預知其他暫排之講習會請參考2023年度行事曆
https://pse.is/4tum93

中華民國網球協會112年度C級網球教練講習實施辦法
一、依 據: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輔導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制度章則第二點辦理。
二、主 旨:為增進國內網球教練之專業知識及技能,提昇網球教練之水準,特舉辦本講習會。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高雄市體育總會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網球協會
五、協辦單位: 高雄市體育總會網球委員會、高雄師範大學
六、講習時間:中華民國112年9月1日(週五)9月3日(週日),共3天
七、講習地點: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綜合大樓宏遠廰)
地 址: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116號
八、報名資格:(一)年滿20足歲以上
(二)需具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者。
(三)熟悉網球運動且品行端正愛好體育運動之人員
九、報名手續: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2年8月21日(星期一)止(以Google 表單時間為主)。
(二)需檢附良民證(現場繳交)
※報名時需檢附相關審核資料,未依規定繳納資料者視同未報名成功。
(三)接受名單請於請於8月23日至網站(www.tennis.org.tw)教練專區>查詢研
習名單。
(四)報名表請填寫Google表單https://reurl.cc/RjLmnD
(五)C級講習報名費:3000元;增能研習報名費:1000元(請參閱各
級教練參加資格變更說明第九條規定) https://reurl.cc/b59kOX 增能進修
上課時間為9月1日至2日,必須研習性平教育講座。
(六)報名費(至郵局購買現金袋方式寄出)請郵寄至:台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705
室中華民國網球協會曾雅玲小姐 收,並註明C級教練講習。
連絡電話:(02)2772-0298*206
十、報到時間:112年9月1日(星期五)上午8時00至8時30分止,至講習會場地報到。
十一、參加人數:預計100名。
十二、研習師資:研習師資:中華民國網球協會教練委員會指派國家級、國際級教練講師。
十三、課程內容:請參照課程表(如附件)所安排之課程、時間。
十四、研習方式:(一)課程理論講授及現場演練。
(二)編制教學手冊,提供教練資訊。
(三)測驗認證。
十五、測驗:依教練制度實施辦法及測驗辦法實施
(一)學科:網球心理學、網球規則與球員行為準則(職業賽)、體能訓練法、運動
基本技術(各項擊球技巧解析)、指導技術、戰略與戰術、網球英文術
語、比賽紀錄與分析、運動禁藥、運動傷害與防護、運動營養、性別
平等教育
(二)術科:正手拍對角及直線、反手拍對角及直線、發球



十六、附則:(一)講習學員經測驗合格者,報請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發給網球級教練證。並於
體總發函後8週內以掛號寄出。
(二)缺課達4小時者,不得參加認證測驗。
(三)參加學員請自備運動服裝、球鞋及球拍。
(四)講習會期間大會提供中餐、飲用水(請自備茶杯),其餘住宿及交通由學員自理。
(五)講習會期間由承辦單位為參加學員、講師及工作人員投保活動場地意外傷害險。
(六)參加學員公差假,差旅費請向原服務單位申請報支。
十七、及格標準:學科須達80分;術科依標準全項皆須通過
十八、發證方式:郵寄
十九、本計畫經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年月日體總業字第號函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