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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度C級網球裁判講習-人數不足取消


中華民國105年度C級網球裁判講習實施辦法

一、 依據:中華民國網球協會裁判制度實施辦法。
二、 目的:為培養基層裁判人才,落實裁判升等制度,以及栽培國內線審及
執法人員,特舉辦本講習會。
三、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四、 承辦單位:中華民國網球協會
五、 協辦單位:高雄陽明網球中心
舉辦時間:中華民國105年10月29日(週六)~30日(週日) 共二天
六、 舉辦地點:高雄陽明網球中心
地址:高雄市三民區澄和路269號
七、 報名資格:年滿20歲以上之民眾、各級機關學校教職員工、大專院校學生或對網球裁判有興趣者均可報名。
八、 報名手續:
(一)報名表(如附件)請填妥各項資料。
截止日期:105年10月21日(星期五)止。參加人數:60名(額滿為止),但不滿20人不舉辦。
(二)填寫報名表後,請聯同報名費2000元掛號郵寄至104台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7樓705室中華民國網球協會曾小姐收。研習名單經公告後不得退費,請註明參加C級網球裁判講習會,報名後請來電02-27720298確認。
※接受名單請於10月25日至網站(www.tennis.org.tw)裁判專區>裁判講習查詢。
十、研習方式:
(一)課程理論講授及現場演練。
(二)編制教學手冊,提供裁判資訊。
(三)測驗認證。
十一、附則:
(一) 請於105年10月29日(星期六)上午8時20分至講習會場地辦理報到手續。
(二) 報到地點:高雄陽明網球中心。
(三)參加之裁判請自備運動服裝、球鞋、球拍。
(四)凡缺課達4小時者,不得參加認證測驗。
(五)講習會期間由本會為學員、工作人員及講師投保意外傷害責任險。
(六)講習會期間大會提供中餐、飲用水(學員請自備水杯),其餘住宿及交通由學員自理。
(七)凡參加本講習裁判測驗,通過測驗認證者,由中華民國網球協會核發C級網球裁判證並於三個月內以掛號寄出。
十二、本辦法經中華民國網球協會報請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