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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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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 中華民國網球協會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4月1日
發文字號: 華奧國字第1120000618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檢送本會編譯之《2024 巴黎奧運運動員意見表達指南》(Guidelines on Athlete Expression - Olympic Games Paris 2024),請查照。

說明:
一、 國際奧會(IOC)日前公布旨揭文件,修正針對2024巴黎奧運參賽人員意見表達之部分規定。
二、 依據最新修正規定,參加2024巴黎奧運的運動員,在下列五種情況下其個人自由表意的權力將受限 : 參加開幕典禮時、參加閉幕典禮時、出席頒獎典禮時、出場比賽期間和身處選手村期間。
三、混合區是能讓運動員和媒體互動並表達自己意見的區域,不論是傳統文字或數位媒體,包含新聞中心、記者會、採訪、團隊會議等形式,運動員在社交或比賽前的準備時刻會是適合運動員交換意見的時機。
四、 運動員在發表意見時須遵守奧林匹克主義的基本原則,包含: 避免公及個人、組織或國家、遵守個國家奧會的指引、以及避免IOC所規範的「擾亂行為(disruptive behaviour)」。擾亂行為包含在放國歌時,評論其他運動員或展示特定的旗幟及標語。若未遵守上述相關規定,將會受到相應的懲罰。
五、 IOC設立相關規定旨在保障2024巴黎奧運期間運動員意見表達自由的同時,仍能維持相互尊重的競技環境。
六、 檢附英文原文及譯文如附件;國際奧會公告網址請見: https://olympics.com/athlete365/athlete-expres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