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訊息公告
Eligibility Rules 參賽資格規定(重點摘要):
4. 在奧運網球賽開幕當天,男子參賽選手年齡須滿14歲,女子參賽選手須滿15歲。
5. 在奧運週期,球員必須完成台維斯盃或聯邦盃比賽的最低參賽要求:
(1)在奧運週期間必須參與至少3站台維斯盃/聯邦盃,其中一站必須是在2019年或2020年
(2)在奧運週期間必須參與至少2站台維斯盃/聯邦盃,其中一站必須是在2019年或2020年,如果選手屬於以下任何一種:
(a)服務年限:球員在台維斯盃/聯邦盃職業生涯中達到了20週的里程碑,每場主場和客場比賽以及每輪循環賽都算作一週。
(b)區域組循環賽事:該選手所屬協會參加過4年或3年區域組循環賽,並在剩餘的年度進行主客場賽制。
*如果選手未達到上文第5點規定的最低參與要求,則相關決策者可以行使其自由裁量權來裁定一名符合其他相關規定的選手,在考慮到下列特殊情況時,該選手被認為有資格獲得提名和參賽奧運網球賽事:
1.受傷/疾病:必須有醫院開立的醫療記錄證明受傷或疾病,明確證明所有網球比賽缺席的時間。
2.參加台維斯盃/聯邦盃的新人:在奧運週期後期,選手達到排名水平足以代表國家協會參賽台維斯盃/聯邦盃。
3.國家實力:若國家協會擁有眾多高排名的選手,導致限制了選手在台維斯盃及聯邦盃的參賽機會。
4.選手歷史參賽紀錄曾出賽奧運或台維斯盃/聯邦盃。
5.新型冠狀病毒:受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影響而無法參賽已延期或取消的台維斯盃或聯邦盃。
就本規則而言,奧運週期是指從2016年8月15日星期一開始(即2016年里約奧運會網球賽結束後的第二天)截至2020年6月8日(即參賽的排名日期)2020東京奧運網球賽。
***經發函與ITF確認本會台維斯盃與聯邦盃的參賽情況後(依據5.(2)(b))
本國男子參賽選手須符合5.(1)"在奧運週期間必須參與至少3站台維斯盃/聯邦盃,其中一站必須是在2019年或2020年"的最低參賽要求;
女子參賽選手須符合5.(2)"在奧運週期間必須參與至少2站台維斯盃/聯邦盃,其中一站必須是在2019年或2020年"的最低參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