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訊息(5405)-

賽事公告》112.4.26

今日賽程因下雨中午12:00前不比賽

賽事公告》112.4.24

4月24日因雨延賽更新賽程總表詳閱附件訊息

112年Babolat盃大專排名賽,今(24)日因受天氣影響,所有賽程順延一天。

今日賽程因下雨中午12:00前不比賽

賽事公告》112.4.12
因配合全中運,抽籤地點改為台中國際網球中心。

賽事公告》112.2.13
★★★賽事報名尚未截止前,請自行至報名系統取消即可。★★★
大專排名賽《取消報名/請假》【線上報名取消申請表】連結如下:
https://forms.gle/6dkgLR2AGyGFEvJo9
大專排名賽《取消報名/請假》填寫時間及作用說明:
1.【取消報名】報名截止後~規定請假日期前=不需繳交報名費(非於規定時間內填寫不受理)
2.【請假】抽籤後~賽前一日=已抽籤=需繳報名費
3.【請假】賽事期間臨時請假=已抽籤,需繳報名費,請電話通知現場裁判長避免現場選手久候。
★★★★賽事報尚未截止前,請自行至報名系統取消即可。★★★★

【公假函】
1.本會於每月月底函發本會主辦之各級賽事至各縣市教育局(處),有需要之教練或選手請自行洽各教育局(處)。
2.除上之外,另提供《選手公假函-以每月為單位》如下,請依需求自行向 貴屬單位申請公假,請自行上協會網站下載列印,請參考連結如下:
https://is.gd/xTa4By

執行長:曾雅玲 聯絡電話:02-2772-0298
裁判長:王凌華 聯絡電話:0920-728-606
一、 目 的︰為配合政府宣導運動人口倍增計畫,運用參觀比賽等方式,並結合熱愛網球運動人士,進而推廣網球休閒運動。提倡大專學生網球運
動,確立大專網球選手排名制度。
二、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
三、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網球協會
四、 贊助單位:永紳國際運動用品有限公司、旭鴻國際運動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五、 比賽日期:112年4月22日(星期六)至4月26日(星期三)止,共五天。(依人數調整比賽天數)
六、 比賽地點:臺北市網球中心(硬地)。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208號
七、 比賽用球:Slazenger Wimbledon 比賽球
八、 競賽組別:公開組、一般組
九、 競賽項目:
1.男、女單打賽
2.男、女雙打賽
3.混合雙打賽
*備註:
(一) 每位選手僅能報名參加同一組(公開組、一般組)二項目。
(二) 雙打、混合雙打同組選手,須為同校之學生。
十、 參賽資格
(一) 經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全國公私立大專院校。
(二) 參加比賽之運動員,以各校日、進修部或研究所(院)學生,當學期註冊 在學之正式學生為限(教育部頒佈之正式學制者)。
(不含選讀生、旁聽生、補習生、空中補校、進修補校及各種短期訓練班學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參加公開組:
(一) 曾具體育運動相關系所之學生。
(二) 依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規定入學大專校院及專科學校五年制(以下簡稱五專)之學生。
(三) 入學管道採計運動專長術科檢定或術科測驗(非基本體能)或運動成績之學生。
(四) 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時期入選各競賽種類之國家代表隊運動員,唯身心障礙之國家代表隊,非「大專校院體育運動相關系所」,得參加一般組。
(五) 參加國際運動總會、國際單項運動總會舉辦之錦標賽、認可之國際比賽,或列有國際單項運動總會之國際排名。
(六) 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時期獲得全國運動會、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全國中等學校運動聯賽最優級組或本部升學輔導指定盃賽最優級組前八名運動員。
(七) 不受以上限制但有意願報名此組者,但在一個賽會只得報名同一組。
一般組:
凡無符合公開組所列情形資格之大專校院在學學生,均得報名參加。
十一、 報名辦法:
(一) 時間:即日起至112年4月9日(星期日)止。
(二) 方式:網路報名系統登錄,並完成報名程序。
網路報名系統網址:http://ctta.dadada.com.tw/。
※不須繳交IPIN費,加入本會網路報名系統會員即可報名(資料須填寫完整)
(三) 報名費:報名費單打每人500元、雙打每組600元。
(四) 繳費方式:報名費一律現場繳納,報名選手如有欠費,未於報名比賽截止
前繳清者,將無法網路報名。
(五) 報名截止時間後因故不能參加比賽者,應於4月12日(星期三)12:00前,前自行上網填寫退賽表單(Google表單)向本會請假,如已抽籤而未能出賽者應繳交報名費。(未繳報名費者將予以禁賽一次之處分)。
大專排名賽【線上報名取消申請表】連結如下:
https://forms.gle/6dkgLR2AGyGFEvJo9
(六) 特別事項:大會已為本活動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及「傷害保險運動員專用附加條款」含死亡、傷殘及醫療給付,但報名選手須確實審酌個人健康,經醫生確認適合參賽;賽會期間因個人因素引發意外事故,大會除盡力協助外,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十二、 抽籤會議:
(一) 時間:112年4月13日(星期四)上午10:00。
(二) 地點:地點:中華民國網球協會
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705室
(三) 採公開抽籤,未出席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
(四)種子球員:
1、 單打賽:
(1) 報名選手排名前24名,直接進會內賽。
(2) 報名選手排名前25~48名,直接進會外賽,由會外賽取8名進入會內賽。
(3) 其餘選手參加會前賽,分為八區,每區置種子球員2名,各區取一名進入會外賽。
2、 雙打賽:
(1) 報名選手具有雙打排名與有雙打排名搭配,比較排名組合。
(2) 報名選手具有雙打排名與無雙打排名,比較排名組合。
(3) 排名組合前12組直接進會內賽
(4) 排名組合13~24組直接進會外賽。
(5) 其餘選手參加會前賽,分為四區,每區置種子球員2組,各區取一名進入會外賽。
※如排名相同以抽籤決定。
※會前(外) 各組晉級選手於該組結束後現場抽籤。
※各組種子球員以中華民國網球協會公布大專排名為依據。
十三、 競賽制度:
(一) 各組準決賽暨決賽採八局制(安排主審),其他賽程均採六局制(安排巡場裁判)。
(二) 參賽單打若不足8人,雙打不足4組,主辦單位有權停辦該組別之賽程。
十四、 積分計算:

冠軍 亞軍 季軍 前8 前16 32 Q Q2R Q 1R PQ PQ16 PQ32 PQ64 PQ128
單打 220 160 110 60 30 15 10 15 8 4 6 4 2 1
雙打 110 85 55 28 14
6 4 6 4 2 1
※比賽未打勝一場(遇Bye選手)者均不給分
※積分保留最近四次成績為最新排名。
※晉級者前三名(N/S、W/O皆算,不須打勝一場)頒發獎狀及獎品(遇BYE晉級前三名,不發獎狀及獎品)。
十五、 比賽細則:
(一) 運動員應準時到場比賽(逾比賽時間十分鐘未出場者,以棄權論,並以大會時間為準)。
(二) 幸運失敗者(LUCKY LOSER)之規定:
(1) 凡於會前賽或會外賽最後一、二輪失敗者,皆可於會外或會內賽第一回合開賽前半小時親自向裁判長登記。
(2) 如有會外或會內賽選手因故退賽,視退賽名額遞補選手,遞補之順序:
1、 最後一輪失敗者依下列順序優先篩選。
a. 先將具有排名者為一組抽出順位。
b. 再把無排名者為一組抽出順位。
2、 如尚有名額,最後第二輪失敗者再依上列a.b.順序依序遞補。
(三) 運動員出場比賽時,請攜帶本學期註冊之學生證(軍事院校學生攜帶軍人身份證)以備隨時查驗,違者不准出場比賽。
(四) 選手身份問題應於該場第二局比賽前向巡場裁判或該場裁判提出,方屬有效,未經報名之運動員不得出場比賽。
(五) 運動員應遵守規則,服從裁判,如有代打,經查證屬實後,裁判有權停止比賽或沒收比賽,不得再參加本賽會,並通知相關學校。
(六) 凡比賽發生非規則或本規程中無明文規定之問題,則由大會審判委員決定之,其判決為終決。
(七) 為了賽程順利進行,場地安排得由大會隨時視情況調度,參賽者不得異議。
(八) 參加比賽之選手須著網球服裝出賽。
(九) 參加比賽之選手必須保證身體健康可參加劇烈運動者。
(十) 大會有權將此項比賽之錄影、相片及成績,於世界各地播放、展出、登錄於本會網站與本會刊物上暨參賽者必須同意肖像與成績,用於相關比賽之宣傳與播放活動上。
十六、 申訴:
(一) 比賽爭議:比賽有爭議時,規則上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如規則暨本競賽規程無明文規定之問題,則由審判委員會決定之,其判決為終決。
(二) 申訴程序:
1. 由參賽者本人以書面向大會審判委員會正式提出,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
2. 提申訴書時必須繳保證金新台幣參仟元,向審判委員會提出申訴成立時,保證金退還否則予以沒收。
3. 有競賽所發生之問題(含資格)除當時得用口頭申訴外,仍須依照本規程規定於三十分鐘內補正式手續,各項比賽在進行中各運動員不得當場直接詢問裁判員。
十七、 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網球協會所頒定最新網球規則。
十八、 獎勵:
(一) 參加獎:每人精美Babolat T恤一件(限比賽期間領取完畢),同組報名二項者另贈運動襪乙雙。
(二) 賽會提供:飲用水、冰塊、防護員等
(三) 獎狀:男女單、雙打及混雙前3名(並列)大會頒發獎狀。
(四) 獎品:
(1) 男、女單打(每人)
 冠軍:獎品金額 (市價超過16,000元)。
 亞軍:獎品金額 (市價超過8,000元)。
 季軍:獎品金額 (市價超過5,000元)。
如會外賽滿32籤,第5名選手每人獲得精美獎品。
(2) 男、女雙打&混雙(每人)
 冠軍:獎品金額 (市價超過5,000元)。
 亞軍:獎品金額 (市價2,500元)。
 季軍:獎品金額 (市價1,450元)。
*備註 :
(一) 如該組設有”會前賽”且參賽人數超過64人,會前賽最後晉級會外者,大會特別頒發鼓勵獎。
(二) 外籍生獲獎需依法扣稅。
十九、 其他
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1條、性騷擾防治法第13條及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規定,工作人員或參賽者若於活動期間遭受到性騷擾可向本會出申訴,性騷擾之申訴得以言詞或書面提出,若以言詞為申訴者,應作成紀錄,經向申訴人朗讀或使閱覽,確認其內容無誤後,由其簽名或蓋章,且申訴文件缺漏未補正者,應給予14日補正期間。
(一) 申訴電話:02-2772-0298
(二) 申訴傳真:02-2771-1696
(三) 申訴信箱:ctta.ctta@msa.hinet.net
(四) 遭受性騷擾申訴時應載明下列事項:
1. 申訴人姓名、住居所、聯絡電話、申訴日期。
2. 有代理人者,應檢附委任書,並載明其姓名、住居所、聯絡電話。
3. 申訴之事實及內容。
二十、 特別事項
(一) 請遵守國家防疫規定及該場館防疫措施,不符合規定者不得進入場館。
(二) 賽事期間,請遵照中央及地方各項最新防疫規定始得出賽。
二十一、 運動禁藥管制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
(一) 參與協會辦理賽事之選手均可能被抽測到藥檢。
(二) 參與協會辦理賽事之選手如因治療用途而必須使用禁用清單上之禁用物質或禁用方法時,須向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申請治療用途豁免。(申請網址:https://www.antidoping.org.tw/tue/)。
(三) 本次賽事之治療用途豁免申請截止日期為112年3月22日。
(四) 禁用清單 (網址:https://www.antidoping.org.tw/prohibited-list/)
(五) 採樣流程 (網址:https://www.antidoping.org.tw/testing-procedure/
(六) 其他藥管規定 (網址:https://www.antidoping.org.tw/regulations/
二十二、 賽事期間,本競賽規程未盡事宜處,裁判長得經執行長同意後議決之。
二十三、 本競賽規程尚經教育部體育署112年月日臺教體署競(三)字第號函備查。

檔案下載(15)-
#檔案下載檔案名稱
1競賽規程0302
2體育署核備函0302
3參賽名單-一般組-0410
4參賽名單-公開組-0410
5參賽名單-一般組--請假後-0413
6參賽名單-公開組--請假後-0413
7參賽總表-增加一天至4/27結束-0414
8OP_0422(六)
9OP_0423(日)
10OP_0424(一)
11OP_0425(二)
124月24日因雨延賽更新賽程總表
13OP_0426(三)
14OP_0427(四)
15OP_0428(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