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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事公告》108.9.30
因颱風假關係,抽籤延至10/1 上午10:00抽籤。

執行長:宋定聰 聯絡電話:0982-931205
裁判長:王凌華 聯絡電話:0920-728606
一、 目 的︰
(一) 為配合政府宣導運動人口倍增計畫,運用參觀比賽等方式,並結合熱愛網球運動人士,進而推廣網球休閒運動。
(二) 提倡大專學生網球運動,確立大專網球選手排名制度。
二、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臺南市政府。
三、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網球協會、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網球委員會。
四、 承辦單位:臺南市體育總會網球委員會
五、 協辦單位:臺南市體育處、社團法人臺南市體育總會、社團法人台南市網球協會、
臺南市體育總會軟式網球委員會。
六、 贊助單位:永紳國際運動用品有限公司、旭鴻國際運動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金車大塚股份有限公司。
七、 比賽日期:108年10月5日(星期六)至10月9日(星期三)止,共五天
八、 比賽地點:臺南市體育公園紅土網球場(臺南市南區健康路忠烈祠後面網球場)。
電話:06-215-6189 (室內三面紅土球場,室外八面紅土球場。)
九、 比賽用球:2019年中華網協指定用球 Dunlop澳網比賽球
十、 競賽組別:公開組、一般組
十一、 競賽項目:
1.男、女單打賽
2.男、女雙打賽
3.混合雙打賽
*備註:
(一) 每位選手僅能報名參加同一組別二個項目。
(二) 雙打、混合雙打同組選手,須為同校之學生。
十二、 參賽資格:
(一) 經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全國公私立大專院校。
(二) 參加比賽之運動員,以各校日、進修部或研究所(院)學生,當學期註冊在學之正式學生為限(教育部頒佈之正式學制者)。
(不含選讀生、旁聽生、補習生、空中補校、進修補校及各種短期訓練班學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參加公開組:
(一) 曾具體育運動相關系所之學生。
(二) 依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規定入學大專校院及專科學校五年制(以下簡稱五專)之學生。
(三) 入學管道採計運動專長術科檢定或術科測驗(非基本體能)或運動成績之學生。
(四) 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時期入選各競賽種類之國家代表隊運動員,唯身心障礙之國家代表隊,非「大專校院體育運動相關系所」,得參加一般組。
(五) 曾參加國際運動總會、國際單項運動總會舉辦之錦標賽、認可之國際比賽。


(六) 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時期獲得全國運動會、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全國中等學校運動聯賽最優級組或本部升學輔導指定盃賽最優級組前八名運動員。
(七) 不受以上限制但有意願報名此組者,但在一個賽會只得報名同一組。
一般組:
凡無符合公開組所列情形資格之大專校院在學學生,均得報名參加。
十三、 報名辦法:
(一) 時間:即日起至108年9月25日(星期三)止。
(二) 方式:於網路報名系統登錄,並完成報名程序。
網路報名系統網址:http://ctta.dadada.com.tw/。
(三) 報名費:報名費單打每人400元、雙打每組400元。
(四) 繳費方式:報名費一律現場繳納,報名選手如有欠費,未於報名比賽截止前繳
清者,將無法網路報名。
(五) 報名截止時間後因故不能參加比賽者,應於9月27日(週五)12:00前,以傳真或e-mail向本會請假(無需任何證明),如已抽籤而未能出賽者需補繳報名費。(未補繳者將予以禁賽12個月之處分)。
※傳真 02-2771-1696 e-mail ctta.ctta@msa.hinet.net
十四、 抽籤會議:
(一) 時間:108年9月30日(星期一)上午10:00。
(二) 地點:中華民國網球協會
地址:104台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7樓705室。
(三) 採公開抽籤,未出席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
(四)種子球員:
1、 單打賽:
(1) 報名選手排名前24名,直接進會內賽。
(2) 報名選手排名前25~48名,直接進會外賽,由會外賽取8名進入會內賽。
(3) 其餘選手參加會前賽,分為八區,每區置種子球員2名,各區取一名進入會外賽。
2、 雙打賽:
(1) 報名選手具有雙打排名與有雙打排名搭配,比較排名組合。
(2) 報名選手具有雙打排名與無雙打排名,比較排名組合。
(3) 排名組合前12組直接進會內賽
(4) 排名組合13~24組直接進會外賽。
(5) 其餘選手參加會前賽,分為四區,每區置種子球員2組,各區取一名進入會外賽。
※如排名相同以抽籤決定
※會前(外) 各組晉級選手於該組結束後現場抽籤。
※各組種子球員以中華民國網球協會公布大專排名為依據。
十五、 競賽制度:
(一) 各組準決賽暨決賽採八局制(安排主審),其他賽程均採六局制(安排巡場裁判)。
(二) 參賽隊伍若不足十六人(組)時,主辦單位有權停辦該組別之賽程。

十六、 積分計算:
冠軍 亞軍 季軍 前8 前16 32 Q Q2R Q 1R PQ PQ16 PQ32 PQ64 PQ128
單打 220 160 110 60 30 15 10 15 8 4 6 4 2 1
雙打 110 85 55 28 14
6 4 6 4 2 1
※比賽未打勝一場(遇Bye選手)者均不給分,積分保留最近四次成績為最新排名。
十七、 比賽細則:
(一) 運動員應準時到場比賽(逾比賽時間十分鐘未出場者,以棄權論,以大會時間為準)。
(二) 幸運失敗者(LUCKY LOSER)之規定:
(1) 凡於會前賽或會外賽最後一、二輪失敗者,皆可於會外或會內賽第一回合開賽前半小時親自向裁判長登記。
(2) 如有會外或會內賽選手因故退賽,視退賽名額遞補選手,遞補之順序:
1、最後一輪失敗者依下列順序優先篩選。
a.先將具有排名者為一組抽出順位。
b.再把無排名者為一組抽出順位。
2、如尚有名額,最後第二輪失敗者再依上列a.b.順序依序遞補。
(三) 運動員出場比賽時,請攜帶本學期註冊之學生證(軍事院校學生攜帶軍人身份證)以備隨時查驗,違者不准出場比賽。
(四) 選手身份問題應於該場第二局比賽前向巡場裁判或該場裁判提出,方屬有效。
(五) 未經報名之運動員不得出場比賽。
(六) 運動員應遵守規則,服從裁判,如有代打,經查證屬實後,裁判有權停止比賽或沒收比賽,不得再參加本賽會,並通知相關學校。
(七) 凡比賽發生非規則或本規程中無明文規定之問題,則由大會審判委員決定之,其判決為終決。
(八) 為了賽程順利進行,場地安排得由大會隨時視情況調度,參賽者不得異議。
(九) 參加比賽之選手須著網球服裝出賽(可穿著大會提供之紀念T恤)。
(十) 參加比賽之選手必須保證身體健康可參加劇烈運動者。
(十一) 本會於比賽期間由大會為參賽選手及工作人員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十二) 大會有權將此項比賽之錄影、相片及成績,於世界各地播放、展出、登錄於本會網站與本會刊物上暨參賽者必須同意肖像與成績,用於相關比賽宣傳與播放活動上。
十八、 申訴:
(一) 比賽爭議:比賽有爭議時,規則上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如規則暨本競賽規程無明文規定之問題,則由審判委員會決定之,其判決為終決。
(二) 申訴程序:
(1) 由參賽者本人以書面向大會審判委員會正式提出,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
(2) 提申訴書時必須繳保證金新台幣參仟元,向審判委員會提出申訴成立時,保證金退還否則予以沒收。
(3) 有關競賽所發生之問題(含資格),除比賽前得先用口頭申訴外,仍須依照本規程規定於三十分鐘內補具正式手續,各項賽程在比賽進行中不接受各種申訴。

十九、 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網球協會所頒定最新網球規則。
二十、 獎勵:
(一) 賽會提供:參加獎每人精美Dunlop T恤乙件(限比賽期間領取完畢)、每人寶礦力水得一瓶、同組報名二項另贈運動襪乙雙、桶裝飲水、冰塊、防護員等。
(二) 獎狀:男女單、雙打及混雙前4名大會頒發獎狀。
(三) 獎品:
(1) 男、女單打(每人)
 冠軍:獎品金額 (市價超過16,000元)。
 亞軍:獎品金額 (市價超過 8,000元)。
 季軍:獎品金額 (市價超過 5,000元)。
如會外賽滿32籤,第5名選手每人獲得精美獎品。
(2) 男、女雙打&混雙(每人)
 冠軍:獎品金額 (市價超過5,000元)。
 亞軍:獎品金額 (市價2,500元)。
 季軍:獎品金額 (市價1,450元)。
*備註 :
(一) 如該組設有"會前賽"且參賽人數超過64籤,會前賽最後晉級會外者,大會特別頒發鼓勵獎。
(二) 外籍生獲獎需依法扣稅。
二十一、 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隨時公佈修正之。
二十二、 本競賽規程經教育部體育署核備108年 月 日臺教體署競(三)字第 號函備查;如有未盡事宜或賽會需要,裁判長得經執行長同意後公告實施。

檔案下載(11)-
#檔案下載檔案名稱
1體育署核備函0813 
2選手公假函0813
3競賽規程0919 
4一般組名單0930
5公開組名單0930
6賽程總表1001
7OP表1003
8台南球場交通圖1004
91006OP表
101007OP表
111008OP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