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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事公告》112.3.20
團體組繳費截止日期:112年4月26日(星期三)止
★★★★青少年組報名費於現場繳交★★★★
【團體組報名費】匯款後請務必填寫表單,連結如下
https://forms.gle/7ykMUqD42Ur3fvoV7

※匯款帳戶
 銀 行:第一銀行 城東分行(金融機構代號:007)
 戶 名:中華民國網球協會
 帳 號:144-100-35930

【取消報名/請假】
國內青少年各級比賽報名截止&抽籤前,《取消報名/請假》採線上填寫表單。(非於規定時間內填寫不受理)
★賽事報名尚未截止前,請自行至報名系統取消即可。★
青少年《取消報名/請假》表單連結如下:
https://forms.gle/2Qz1A3r8eUjg1i259

【公假函】
1.本會於每月月底函發本會主辦之各級賽事至各縣市教育局(處),有需要之教練或選手請自行洽各教育局(處)。
2.除上之外,另提供《選手公假函-以每月為單位》如下,請依需求自行向 貴屬單位申請公假,請自行上協會網站下載列印,請參考連結如下:
https://is.gd/xTa4By

【IPIN受理時間】
A級青少年賽事周三24:00報名截止,B、C、D級青少年報名至周日24:00截止,為避免繳交費用後仍無法報名,請自行注意IPIN碼期限,IPIN碼開通受理申請為上班時間每日17:00前(周末/假日不受理)
★IPIN碼費用繳交費表格及匯款資訊★
https://is.gd/Mrukhk

執行長:劉中興 聯絡電話:02-2772-0298
裁判長:王凌華 聯絡電話:0920-728-606

一、 宗 旨:為回饋社會積極推展網球運動,增進全民身心健康,促進網球技術之水平,
特舉辦『正新第一金控瑪吉斯盃』全國網球團體錦標賽,鼓勵全國各地熱愛
網球者參與,希望藉此平台,以球會友、相互切磋,挖掘更多網壇新星。
二、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彰化縣政府、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
三、 主辦單位: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正新橡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第一商業銀行文教基金會、中華民國網球協會
四、 承辦單位:彰化縣體育會網球委員會、海碩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五、 協辦單位:彰化縣議會、員林市公所、彰化縣體育會、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中州科技大學運動與健康促進系、員榮醫院
六、 比賽日期:112年5月26日(星期五)至5月28日(星期日)
※ 5月26日起安排大專乙組及青少年組(12、14、16歲排名賽)賽事;青少年組10歲
排名賽、公開組、壯年組賽事原則安排於27日至28日。
※若報名人數/組數過多,青少年組10歲排名賽及公開組、壯年組賽程將安排於5月26日開賽。
※本會將視報名狀況公告盡早公告是否於5月26日開賽,再請隨時注意本會官網訊息
七、 比賽地點:彰化員林運動公園網球場(硬地/紅土)
八、 比賽用球:本次賽會採用YONEX TB- CS3 EX為比賽用球,10歲組採用TB-TMP40綠點減壓球綠點減壓球。
九、 比賽組別及參賽資格:
(一) 公開組
1. 凡曾報名參加108、110年全國運動會網球賽。
2. 報名截止日期當月中華民國網球協會公佈全國排名單雙打32名內。
※ 以上二項男子選手,每隊限報一名【男子45歲(含)以上及女子不受以上限制】。
(二) 壯年組
1. 男子民國67年【西元1978年】(含)以前出生者,新六都戶籍需同縣市,其他縣市每隊可有2名跨縣市球員。
2. 第一點相加滿100歲、第二點相加滿110歲、第三點相加滿120歲,女子加 15歲【需72年〔西元1983年〕(含)以前出生者始得報名參加】。
(三) 大專乙組
1. 【一律以學校為隊名始得報名參加比賽。例:○○大學A隊、○○大學B隊】
教育部頒布正式學制者,以各校111學度第二學期正式註冊之在籍學生均得以該校名義組隊參賽(含研究所、博士班),凡以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進入大專校院之學生,含甄審、甄試、單獨招生、轉學(插班)考試加分等,不得報名本組,隊伍須以同校組隊,不得跨校,可男女混合組隊。
2. 大專乙組設48籤,每校最多限報二隊,以學校體育室用印確認為該校隊伍為準。
3. 大會將依報名先後順序每校先取一隊(請各校於報名時註明提名順位),若仍未滿48籤,則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第二隊。
※ 本組歡迎國外與大陸、港、澳地區隊伍踴躍參加。
(四) 青少年組(10、12、14、16歲組排名賽)
1. 10歲級︰民國102年1月1日以後出生者。
2. 12歲級︰民國100年1月1日以後出生者。
3. 14歲級︰民國98年1月1日以後出生者。
4. 16歲級︰民國96年1月1日以後出生者。
※除排名男生前30、女生前15名選手不得報名該歲級外,同歲級(含)以下之青少年選手(包括外籍選手)均可報名參加。
※報名截止前六天的周一,即為當週最新排名
※ 設男子組單打,女子組單打,參賽選手依比賽成績可取得中華民國網球協會C級青少年賽事積分,並列入排名計算。
※ 報名需加入本會網路報名系統會員並完成登錄後始得報名,並請完成報名程序。
※本會網路報名系統網址 http://ctta.dadada.com.tw/ctta/login.asp
十、 報名費&保證金:
(一) 公開組、壯年組每隊報名費新台幣1,000元整,未繳交者視同未完成報名。
(二) 大專乙組免收報名費,但大專乙組每隊需繳交保證金新台幣1,000元整。
(三) 大專乙組可於完成以下事項後退還全額保證金:
1. 晉級至週六賽程之隊伍及所有隊(球)員均應出席開幕式
2. 以大會工作人員拍照記錄為準)。
3. 球隊(員)所有賽程結束後憑出賽紀錄退還報名費。
(四) 青少年組(10、12、14、16歲組排名賽)單打每人500元,報名費一律現場繳納,報名選手如有欠費,將無法網路報名本會其它賽事。【本會會員單/雙打每人/組400元,本會會員係指已加入本會並繳交入會費及當年年費者】(如未參賽,所繳報名費用於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退還餘款)。
(五) 所收報名費將用於推廣網球運動或其他社會公益事宜。
十一、 報名辦法:
(一) 時間:即日起至112年4月26日(星期三)止。
(二) 方式:
※公開組、壯年組、大專乙組
1. 請上中華民國網球協會、第一銀行或正新瑪吉斯官網下載電子檔報名表,填妥報名表後,E-Mail寄至本會國內賽事信箱: ctta.ctta@msa.hinet.net(如於隔日未收到確認回信,請與大會連絡)
2. 大專乙組報名表格核章完畢後,需將核章之報名表格掃描或拍照後Email至本會。
3. 報名先後順序,以最後完成之程序為依據。
※ 青少年組(10、12、14、16歲組C級排名賽)請自行至中華民國網球協會報名系統報名。
(三) 繳費方式:繳費時間以郵戳或繳費單據上時間為憑。
1. 現金袋
掛號郵寄:104台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7樓705室。
Tel:02-2772-0298。(信封請註明隊名以及報名參加的組別)
2. 銀行轉帳
銀行名稱:第一銀行 城東分行 (銀行代號:007) 帳號:14410035930
※銀行轉帳完畢後請主動填寫【2023第十二屆第一金控正新瑪吉斯盃團體賽(T-1)_匯款資料】線上GOOGLE表單才可查核是否已繳費,若有問題會與您聯繫。
連結如下: https://forms.gle/7ykMUqD42Ur3fvoV7
3. 電匯
電匯抬頭:中華民國網球協會
銀行名稱:第一銀行 城東分行 (銀行代號:007)
電匯帳號:14410035930
※ 電匯可填匯款線上表單通知本會,或將匯款收據傳真或EMAIL至本會並請註明所報名參加的組別及隊伍名稱,傳真後請來電確認,若於隔日未收到EMAIL回信再請來信告知。
Fax:02-2771-1696,國內信箱: ctta.ctta@msa.hinet.net
十二、 抽籤日期:
(一) 112年5月4(星期四)上午十時,於中華民國網球協會辦公室公開抽籤,未到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抽籤後如欲索取比賽賽程表,請自行參閱中華民國網球協會、第一銀行或正新瑪吉斯官網。
(二) 各組以上屆成績為種子依據,(除大專乙組外,其他組別需同隊名,如換隊名,選手名單須有5人相同,並請告知原隊名,壯年組進入決賽後也以上屆成績為種子依據)。
(三) 參賽名單公布後不得更換選手名單。
(四) 報名截止時間後因故不能參加比賽者,應於112年5月3日(週三)12:00(抽籤日前一天)前自行上網填寫「取消報名/請假」(Google表單)向本會取消報名/請假,如已抽籤而未能出賽者應繳交報名費。(未繳報名費者將予以禁賽六個月之處分)。
※全國青少年取消報名/請假表單連結https://forms.gle/2Qz1A3r8eUjg1i259
十三、 比賽制度:
(一) 青少年組(10、12、14、16歲組C級排名賽)採一盤六局淘汰賽,局數六平時採7分決勝局制。
*青少年組比賽採用”No-let service”〔即是發球觸網後,球進入發球有效區,繼續比賽,接球者如未能擊中球或擊球未過網或出界則接球者失分〕。
(二) 公開/大專組原則採單淘汰制,大會視報名實際隊數調整比賽賽制,採三點雙打制,
各點均採一盤六局制,每局No-Ad制,局數六平時,採7分決勝局制。
(三) 壯年組預賽採分組循環,決賽採單淘汰,預賽依第一點順序開賽,進入決賽提出比
賽名單後現場抽籤決定出場順序。
(四) 壯年組每點賽制採用四局No-Ad制,局數4-4時,採10分決勝局制(10 Point Tie
Break),大會視報名實際隊數調整比賽賽制。
循環賽積分相同時名次判定之優先順序:
1.兩隊積分相同時以該兩隊比賽之勝隊獲勝。
2.如遇三隊或三隊以上積分相同時,以積分相同之相關各隊比賽結果,依下列順
序判定:
(1) (勝點數) ÷ (負點數)之商大者獲勝
(2) (總勝局數) ÷ (總負局數)之商大者獲勝
(3) (總勝分) ÷ (總負分)之商大者獲勝
(4)如仍無法判定名次時,則由裁判長主持抽籤決定
(五) 每人僅可報名乙隊,如有重複報名,則以第一次出場比賽之隊伍為歸屬,出賽名單一經提出即視同出場比賽;如有選手重複報名並出賽,經查屬實,其第二次出賽隊伍取消比賽資格,如已賽過不再重賽。
(六) 大專乙組設48籤,採單淘汰制。
十四、 開幕典禮:
(一) 112年5月27日(星期六)上午9:30於現場舉行開幕典禮,敬請踴躍準時參加。
(二) 開幕典禮現場將舉辦抽獎活動,需本人親自出席開幕典禮,始可參加抽獎,得獎者非本人不可代為領取。
(三) 大專乙組晉級至週六賽程之各球隊(員)均需全員準時出席,全程參加開幕典禮,始可退保證金。青少年組(10、12、14、16歲組C級排名賽)尚有賽程參賽選手也須參加開幕(以大會工作人員拍照確認為準,不得異議)。
※各隊伍若有自行製作隊服,建議於開幕典禮穿著以表現團隊精神。
十五、 比賽附則:
(一) 112年5月26日(星期五)開賽前30分起辦理報到手續。
(二) 各隊應於賽前三十分鐘向大會領取出賽名單,填妥後於二十分鐘前提交大會競賽組,經大會廣播10分鐘未能出場比賽隊伍,以失格論。
如比賽時間更動,以大會宣布為準。為了賽程順利進行,場地安排得由大會隨時視情況調度及分點同時舉行,各隊不得異議。
(三) 公開組選手應攜帶政府機關發證並有相片之證件備查,例如:身分證、駕照、健保卡(擇一)【外國人士以護照或外僑居留證為依據】,壯年組應攜帶身分證(唯一證件),大專乙組應攜帶學生證(唯一證件)(需蓋111學年度下學期註冊章)以便證明身分,如10分鐘提不出證明文件該點視同空點。。
(四) 如有冒名頂替或資格不符,全隊判取消資格(選手資料錯誤者應於抽籤前更改)。
(五) 各場出賽名單不得重複,重複隊伍視同排空點;前兩點不得排空點,否則排空點隊伍判失格。參賽選手經點名超過10分鐘仍未出場比賽,視同排空點;如需查驗證件,10分鐘內提不出證明者,視同排空點。
(六) 場地分配,基本上壯年組在紅土球場進行,其餘則視報名隊數,另決定場地。
(七) 出場比賽之選手應穿著符合規定之運動服出場。
(八) 大會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及旅行綜合險附加旅行平安保險運動員專用附加條款
十六、 申訴
(一) 比賽中事實的判定,以主審之判決為終決。
(二) 選手資格之申訴,請在第一點比賽前依規定提出。
(三) 選手身份之申訴,請在各點第二局開始比賽前依規定提出。
(四) 資格或身份之申訴提出後,雙方球員應於10分鐘內提出證件以資證明,但比賽仍應繼續進行,如選手資格或身份之申訴成功,則被申訴之隊伍取消比賽資格。
(五) 有關比賽事項申訴,由領隊或教練簽名後,以書面提出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参仟元,如申訴未能成立時,大會得沒收其保證金。
(六) 未依上述規定提出申訴者,大會一律不接受處理。
十七、 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網球協會所頒定最新網球規則。
十八、 獎勵辦法:
(一) 報名並參賽之隊伍及個人賽,由主辦單位贈送每隊隊員2023大會紀念高級運動毛巾乙條(每隊最多8條)及每隊瓶水乙箱。(現場將設給水點,參賽選手請重複使用空瓶或自備水杯,響應垃圾減量保護環境)
(二) 各組錄取前四名,每組不足八隊(含)時取前三名,頒發優勝獎盃和獎金,各組參賽隊伍達30隊(含)以上時,第五~八名頒發優勝獎品。
(三) 青少年組(10、12、14、16歲組C級排名賽)前三名,頒發獎狀、獎助學金及獲得積分,男女組均同。 (請參考112年全國青少年積分辦法)。
名次
組別 冠軍 亞軍 季軍 殿軍 並列第五名(四隊/組)
(參賽隊伍達30隊以上時頒發)
公開組 80,000 50,000 並列季軍25,000/隊 優勝獎品
壯年組 50,000 30,000 並列季軍12,500/隊 優勝獎品
大專乙組 50,000 30,000 15,000 10,000 優勝獎品
10、12、14、16歲
排名賽 3,000(每人) 2,000(每人) 1,000(每人)
※ 依所得稅法規定上開獎金需填制式扣繳憑單,外籍人士大會將先行扣除20%之稅款
十九、 運動禁藥管制相關規定
(一) 依據「國家運動禁藥管制規則(NADR)」,參與協會辦理賽事之選手屬於國家級運動員,皆可能接受藥檢。
(二) 依據「治療用途豁免國際標準(ISTUE)」,國家級運動員因治療用途欲使用禁用物質或方法前,應向「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提出「治療用途豁免(TUE)」申請,取得核可後方可使用。
1. 使用「隨時禁用(賽內與賽外)物質或方法(S1~S5、M1~M3、P1)」:無論是否參賽,應儘速提出申請。尚未申請者,應於申請截止日期前提出。
2. 賽內期 〔指運動員表定參賽之前一日的午夜前(23:59)起算直到比賽與檢體採集流程結束為止〕使用「限賽內禁用物質(S6~S9、P1)」:應於申請截止日期前提出。
3. 符合特殊情況時(如:緊急醫療等)得於使用後提出回溯性TUE申請或申請截止日期後提出申請,詳見下方「運動員治療用途豁免須知」。
(三) 本次賽事TUE申請截止日期為112年4月26日。(一般情況為開賽日前31天,由主辦單位決定日期填入後刪除本說明)
(四) 運動禁藥相關內容:
1. 禁用清單
2. 治療用途豁免申請
3. 運動員治療用途豁免須知
4. 採樣流程
5. 其他藥管規定
二十、 其他
(一) 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1條、性騷擾防治法第13條及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規定,工作人員或參賽者若於活動期間遭受到性騷擾可向本會出申訴,性騷擾之申訴得以言詞或書面提出,若以言詞為申訴者,應作成紀錄,經向申訴人朗讀或使閱覽,確認其內容無誤後,由其簽名或蓋章,且申訴文件缺漏未補正者,應給予14日補正期間。
1. 申訴電話:02-2772-0298
2. 申訴傳真:02-2771-1696
3. 申訴信箱:ctta.ctta@msa.hinet.net
4. 遭受性騷擾申訴時應載明下列事項:
(1) 申訴人姓名、住居所、聯絡電話、申訴日期。
(2) 有代理人者,應檢附委任書,並載明其姓名、住居所、聯絡電話。
(3) 申訴之事實及內容。
(二) 為防範新型冠狀病毒傳染,參賽選手、教練及家長請務必配合以下規定,說明如下:
1. 請遵守國家防疫規定及該場館防疫措施,不符合規定者不得進入場館。
2. 賽事期間,請遵照中央及地方各項最新防疫規定始得出賽。
二十一、 賽事期間,本競賽規程未盡事宜處,裁判長得經執行長同意後議決之。
二十二、 本競賽規程尚經教育部體育署112年3月14日臺教體署競(三)字第1120010522號函備查。

檔案下載(10)-
#檔案下載檔案名稱
1競賽規程0320
2報名表-團體-0320
3體育署核備函0320
4參賽名單-青少年-0504
5參賽名單-團體組-0504
6各組賽程表_籤表_注意事項 0510-更新
70526_ OP表
8大會 秩序冊-0525
90527_ OP表
100528_ OP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