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8-0829]110年四維菁英盃世青/世少團體模擬對抗賽(T-3)-台北

賽事公告》110.8.23依照中央目前舉辦運動競賽指引規定:1.場上比賽選手須全程戴口罩比賽2.場下所有人員(含選手、裁判及工作人員)全程戴口罩3.賽事現場不開放觀眾入場備註:1.8/28-8/29賽事期間,以中央最新規定為準則,有關場上比賽選手戴口罩規定未鬆綁,請選手依規定戴口罩始得出賽。2.若可鬆綁場上比賽選手不須口罩,但須檢附健康證明(例:疫苗接種/快篩/PCR陰性等),請選手自行準備於報到時繳交相關證明(若可行,詳細辦法另行公告)。我們一起努力讓選手回到停擺已久的競技場上,防疫期間造成諸多不便,尚祈見諒。比賽日期:110年8月28日(六) 起至8月29日(日)止比賽地點:臺北市網球中心 地址: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208號

文字訊息(2374)-

賽事公告》110.8.23
依照中央目前舉辦運動競賽指引規定:
1.場上比賽選手須全程戴口罩比賽
2.場下所有人員(含選手、裁判及工作人員)全程戴口罩
3.賽事現場不開放觀眾入場
備註:
1.8/28-8/29賽事期間,以中央最新規定為準則,有關場上比賽選手戴口罩規定未鬆綁,請選手依規定戴口罩始得出賽。
2.若可鬆綁場上比賽選手不須口罩,但須檢附健康證明(例:疫苗接種/快篩/PCR陰性等),請選手自行準備於報到時繳交相關證明(若可行,詳細辦法另行公告)。
我們一起努力讓選手回到停擺已久的競技場上,防疫期間造成諸多不便,尚祈見諒。

賽事公告》
國內青少年各級比賽報名截止、抽籤前,取消報名採線上填寫表單。(非於規定時間內填寫不受理)
★★★★賽事報名尚未截止前,請自行至報名系統取消即可。★★★
取消報名申請單連結如下:
https://forms.gle/2Qz1A3r8eUjg1i259


執行長:曾雅玲 連絡電話0921-805980
裁判長:王凌華 連絡電話0920-728606
一、比賽宗旨:為提高選手國家認同度以及與國際團體賽事接軌,如台維斯盃、聯邦盃、青年台維斯盃及聯邦盃以及世界少年網球團體錦標賽,提供國內菁英選手參與團體賽經驗,進而培養團隊精神及遵循教練場上指導制度。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網球協會
四、贊助單位:財團法人桃園市四維體育推廣教育基金會、優乃克股份有限公司
五、比賽日期:110年8月28日(六) 起至8月29日(日)止。
六、比賽項目:男/女團體賽。
七、報名辦法:
(一) 時間:即日起至110年8月18日(星期三)截止。
110年8月19日(星期四)中午12:00公佈參賽名單,請務必上網確認。
(二) 方式:報名需於網路報名系統登錄,並完成報名程序。
(三) 報名費:自由報名參加,免繳報名費。
(四) 報名後因故不能參加比賽者,應於8月23日(星期一)12:00前自行上網填寫退賽表單(Google表單)向本會請假 (未依規定請假者,將予以禁賽處分)。
※全國青少年請假表單連結https://forms.gle/2Qz1A3r8eUjg1i259
八、參賽資格:
(一) 各組歲級依110年8月網協公告最新排名之報名選手依序前4名者為參賽依據(排名相同時,以年齡較小者優先)。
(二)教練人選由網球協會遴聘,抽籤決定指導隊伍。
九、比賽組別:每隊由14、16歲級各二人組成,男女各二隊。
(一隊4人,各歲組依排名1+ 4;2+3組隊)。
十、比賽地點:臺北市網球中心
地址: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208號
十一、比賽制度:採單、單、雙三點,第一點單打(14歲組)、第二點單打(16歲組)、第三點雙打(14+16歲組)單/雙打得兼,三點均須打完; 單打3盤2勝制,每盤局數6平時採7分決勝局(Tie-break)。雙打3盤2勝制,每盤局數6平時採7分決勝局(Tie-break),盤數1平第三盤採勝負決勝盤(10分制),每局均採NO AD。
※比賽採用”No-let service”〔即是發球觸網後,球進入發球有效區繼續比賽,接球者如未能擊中球或擊球未過網或出界則接球者失分〕。
十二、每隊均打二場,勝負判定:(二場總勝局數)÷(二場總負局數)之商大者獲勝。
十三、比賽規則:依國際網球總會公佈之網球規則及球員行為準則。
十四、獎勵辦法:
(一)每位參賽者均可獲贈精美參加獎。
(二)獲勝隊伍獎勵金新台幣:12,000元,另一隊伍鼓勵金新台幣:6,000元。
(三)入選之選手參賽期間提供食宿招待及球場飯店專車接駁。
十五、附則:
(一)比賽用球優乃克TB TR3,使用3個球,9/11換新球。
(二)裁判規定:每場比賽安排裁判。
十六、服裝:
球員服裝上之商標、標幟應合乎球員行為準則之規定。
十七、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公佈之。
十八、其 他︰
(一)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1條、性騷擾防治法第13條及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規定,工作人員或參賽者若於活動期間遭受到性騷擾可向本會出申訴,性騷擾之申訴得以言詞或書面提出,若以言詞為申訴者,應作成紀錄,經向申訴人朗讀或使閱覽,確認其內容無誤後,由其簽名或蓋章,且申訴文件缺漏未補正者,應給予14日補正期間。
1.申訴電話:02-2772-0298
2.申訴傳真:02-2771-1696
3.申訴信箱:ctta.ctta@msa.hinet.net
4遭受性騷擾申訴時應載明下列事項:
(1)申訴人姓名、住居所、聯絡電話、申訴日期。
(2)有代理人者,應檢附委任書,並載明其姓名、住居所、聯絡電話。
(3)申訴之事實及內容。
(二)防範新型冠狀病毒傳染,參賽選手、教練及家長請務必配合以下規定,說明如下:
1.請遵守國家防疫規定及臺北市網球中心防疫措施,不符合規定者不得進入場館。
2.請選手全程配戴口罩並保持安全社交距離。
3.本賽事不開放觀眾進場。

十九、本競賽規程尚經教育部體育署核備110年 月 日臺教體署競(三)字第 號函備查;如有未盡事宜或賽會需要修正,裁判長得經執行長同意後公告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