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訊息(3441)-

執行長:曾雅玲 聯絡電話:0982-931205
裁判長:王凌華 聯絡電話:0920-728606
一.宗旨:為回饋社會積極推展網球運動,並增進全民身心健康,促進網球技術之水平,特舉辦匯陽盃全國網球團體錦標賽,鼓勵全國各地熱愛網球者參與,希望藉此競技平台,以球會友、相互切磋,勉勵並培養學童網球專長與興趣。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臺北市政府體育局、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網球協會、中華民國運動基礎發展協會
四.協辦單位:臺北市網球中心、臺北市松山運動中心、臺北市萬華運動中心
五.贊助單位:匯陽百貨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永紳國際運動用品有限公司(Babolat)、
旭鴻國際運動用品股份有限公司(Dunlop)、金車大塚股份有限公司。
六.比賽日期:108年11月2日(星期六)至11月3日(星期日)
七.比賽地點:臺北市網球中心(硬式場地)
地址 :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208號。
八.比賽用球:2019年中華網協指定用球Dunlop澳網比賽球。
九.比賽組別及參賽資格:
(一) 公開組
1. 凡曾參加104、106、108年全國運動會(硬式)網球賽。
2. 報名截止日期當月中華民國網球協會公佈全國排名單、雙打32名內。
※ 以上二項男子選手,每隊限報一名【男子45歲(含)以上及女子不受以上限制】。
※ 歡迎國外與大陸、港、澳地區隊伍踴躍參加。
(二) 壯年組
男子民國63年(西元1974年)(含)以前出生者,新六都球員戶籍需同縣市,其他縣市每隊可有2名跨縣市球員。
※ 第一點相加滿100歲、第二點相加滿110歲、第三點相加滿120歲,女子加15歲。
※ 歡迎國外與大陸、港、澳地區隊伍踴躍參加。
(三) 大專乙組【一律以學校為隊名始得報名參加比賽。例:○○大學A隊、○○大學B隊】
教育部頒布正式學制者,以各校108學度第一學期正式註冊之在籍學生均得以該校名義組隊參賽(含研究所、博士班),凡以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進入大專校院之學生,含甄審、甄試、單獨招生、轉學(插班)考試加分等,不得報名本組,隊伍須以同校組隊,不得跨校,可男女混合組隊。
※ 大專乙組設32籤,每校最多限報二隊,以學校體育室用印確認為該校隊伍為準。
※ 大會將依報名先後順序每校先取一隊(請各校於報名時註明提名順位),若仍未滿32籤,則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第二隊。
十、報名費:
1.公開組、壯年組每隊報名費新台幣2,000元整,大專乙組每隊報名費新台幣1,000元整,未繳交者視同未完成報名。
2.所收報名費將用於推廣網球運動或其他社會公益事宜。
3.報名後如無法參賽,應於10月23日(週三)12:00(抽籤日前一天),以傳真或E-MAIL向本會請假,如已抽籤而未能出賽者應繳交報名費,所繳費用於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退還餘款。
十一、報名辦法:
(一)時間:即日起至108年10月17日(星期四)止。
(二)方式:請上中華民國網球協會或臺北市網球中心官網下載報名表,填妥報名表後,請Email至本會國內組信箱: ctta.ctta@msa.hinet.net並繳交報名費,大會收到報名表及報名費後始完成報名。
※大專乙組請另行提供學校體育室用印之報名表(電子檔或書面),未提交者視同未完成報名。
郵寄地址:104台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7樓705室。
※ 報名先後順序,以最後完成之程序為依據。
(三)報名截止三日後公佈接受名單,請務必上網確認核對報名資料,若有誤請來電告知。
※參賽名單公布後不得更換選手名單。
(五)繳費方式:
1.現金袋方式-繳費時間以郵戳憑
掛號郵寄:104台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7樓705室。
Tel:02-2772-0298。(信封請註明隊名以及報名組別)
2.電匯方式
電匯抬頭:中華民國網球協會
銀行名稱:第一銀行 城東分行
電匯帳號:14410035930
3.轉帳方式
銀行代號:007
帳號:14410035930
※繳費完畢後請以傳真(傳真後請來電告知)或Email(若於隔日未收到回覆,請再來信通知)提供匯款證明,並請註明隊名及組別才算完成報名手續。
Fax:02-2771-1696 國內組信箱: ctta.ctta@msa.hinet.net
十二、抽籤日期:
108年10月25日(星期五)上午十時,於中華民國網球協會辦公室公開抽籤,未到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抽籤後如欲索取比賽賽程表,請自行參閱中華民國網球協會或臺北市網球中心官網。
十三、比賽制度:
(ㄧ)各組比賽採用三點雙打,均採一盤六局制,每局均採用No-Ad制。
(二)每人僅可報名乙隊,如有重複報名,則以第一次出場比賽之隊伍為歸屬,出賽名單一經提出即視同出場比賽;如有選手重複報名並出賽,經查屬實,其第二次出賽隊伍取消比賽資格,如已賽過不再重賽。
(三)各組原則採單淘汰制,大會視報名實際隊數調整比賽賽制。

十四、比賽附則:
(一) 有賽程隊伍於比賽當日上午8時起開始辦理報到手續(比賽期間08:00起球場開放練球)。
(二) 各隊應於賽前三十分鐘向大會領取出賽名單,填妥後於二十分鐘前提交大會競賽組,如比賽時間更動,以大會宣布為準。為了賽程順利進行,場地安排得由大會隨時視情況調度及分點同時舉行,各隊不得異議。
(三) 公開組及壯年組選手應攜帶政府機關發證並有相片之證件備查,例如:身分證、駕照、健保卡(擇一)【外國人士以護照或外僑居留證為依據】,大專乙組應攜帶學生證(需蓋108學年度第一學期註冊章)。
(四) 如有冒名頂替或資格不符,全隊判取消資格。
(五) 各場出賽名單前兩點不得排空點,否則排空點隊伍判失格。參賽選手經點名超過10分鐘仍未出場比賽,視同排空點;如需查驗證件,10分鐘內提不出證明者,視同排空點。
(六) 各組選手,需要在隊員名單內才可下場比賽。
(七) 出場比賽之選手應穿著符合規定之運動服出場。
(八) 大會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含競技場上之人身保險(死亡、傷殘及醫療給付),旅行平安險則由各隊依需要自行投保。
十五、申訴
(ㄧ)比賽中事實的判定,以主審之判決為終決。
(二)選手資格之申訴,請在第一點比賽前依規定提出。
(三)選手身份之申訴,請在各點第二局開始比賽前依規定提出。
(四)資格或身份之申訴提出後,雙方球員應於10分鐘內提出證件以資證明,但比賽仍應繼續進
行,如選手資格或身份之申訴成功,則被申訴之隊伍取消比賽資格。
(五)有關比賽事項申訴,由領隊或教練簽名後,以書面提出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参仟元,如申訴
未能成立時,大會得沒收其保證金。
(六)未依上述規定提出申訴者,大會一律不接受處理。
十六、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網球協會所頒定最新網球規則。
十七、獎勵辦法:
(一) 報名並參賽之隊伍,由主辦單位贈送每隊隊員參加獎及每隊寶礦力乙箱。(現場將設給水點,參賽選手請備水杯,響應垃圾減量保護環境)
(二) 各組錄取前三名(季軍並列),頒發優勝獎狀和優勝獎品。
※每組不足八隊(含)時取消該組賽事。
名次
組別 冠軍 亞軍 季軍
公開組 30,000等值商品 15,000等值商品 10,000等值商品
壯年組 30,000等值商品 15,000等值商品 10,000等值商品
大專乙組 20,000等值商品 10,000等值商品 5,000等值商品
※ 依所得稅法規定上開獎金需填制式扣繳憑單,外籍人士大會將先行扣除20%之稅款
十八、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隨時公佈修正之。
十九、本競賽規程經教育部體育署核備108年 月 日臺教體署競(三)字第 號函備查;如有未盡事宜或賽會需要,裁判長得經執行長同意後公告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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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報名表0822-匯款後請傳真或EMAIL通知 
2體育署核備0902
3選手公假函0903
4競賽規程0904
5參賽成名單1028
6籤表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