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訊息(2412)-

大會公告

有獎徵答活動因故取消,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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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長:柯志寶 電話:04-22215111 裁判長:王正松 電話:0932-506306

一、宗 旨:本會(中華民國網球協會)深感第三世多杰羌佛崇高道德無私聖境,為大眾學習之楷模,特決定於每年的大師日(三月八日),擇址舉辦全國壯年組網球錦標賽,藉著這難得的全國網球盛會,期許與會的球友與眷屬、朋友,及所有貴賓們,都能因這不一樣的特殊因緣,從義雲高大師國際文化基金會提供的種種文宣品中,得能以感召第三世多杰羌佛的佛德覺量,為大家帶來吉祥增益,福樂安康,更期望與會的所有貴賓們,能藉此因緣,更上層樓,進而學習第三世多杰羌佛的《解脫大手印》、《藉心經說真諦》、《什麼叫修行》,讓全國熱愛網球的人士及所有大眾,不僅能從網球運動中得到身心之健康,更進一步從第三世多杰羌佛的思想中,建立正知正見,成為慈悲行善、關心眾生、幫助大眾、無私友愛的人,進而對整個人類之福祉有所裨益,並為世界和平做出更傑出的貢獻!

二、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網球協會

三、承辦單位:臺中市體育總會網球委員會

四、協辦單位:義雲高大師國際文化基金會

五、共同協辦單位:蓬勃運動事業有限公司、修平科技大學

六、贊助單位:達鋐股份有限公司、匯全股份有限公司、郭伯嘉先生、顏振裕先生、孫文禮先生、蔡正義先生、蔡宗哲先生、劉旭先生、林松江先生、陳正治先生、彭億博先生、黃義嘉先生、劉鴻儀先生、李汶真先生

七、比賽日期:101年3月3~4日(星期六、日,上午8:30開賽)
*上午10:00舉行開幕典禮,請所有參賽隊伍踴躍參加。

八、比賽地點:臺中市中興網球場(八面紅土球場)
地點:臺中市北屯區山西路二段231號 電話:04-22990888

九、比賽方式:採五點三勝雙打團體賽制,每隊可報名選手14人(領隊、教練除外),依報名隊數多寡決定賽制,或增加鼓勵組(第一、二輪敗者適用之,採No-Ad賽制),團體賽出賽順序以抽籤決定之,各組不得輪空,各點皆採一盤先勝六局制,局數六平時則採搶七分決勝局制。

十、報名資格:凡身體健康愛好網球者,皆可組隊參加。為鼓勵女子選手參加,每位女子選手得禮讓10歲,其資格限定如下:
(一)第一點( 90歲組):兩位搭檔年齡均不可低於40歲<民國61年(含)以前出生>
(二)第二點(100歲組):兩位搭檔年齡均不可低於45歲<民國56年(含)以前出生>
(三)第三點(110歲組):兩位搭檔年齡均不可低於50歲<民國51年(含)以前出生>
(四)第四點(120歲組):兩位搭檔年齡均不可低於55歲<民國46年(含)以前出生>
(五)第五點(130歲組):兩位搭檔年齡均不可低於60歲<民國41年(含)以前出生>

十一、比賽用球:Head ATP比賽用球

十二、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網球協會審定之最新網球規則及球員行為準則。

十三、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1年2月16日(星期四)PM5:00止。

十四、報名地點:臺中市體育總會網球委員會 洽 邱小姐或張小姐
地址:400臺中市中區柳川西路三段23號5樓
TEL:04-22215111 FAX:04-22226744
(報名後,請務必確認)

十五、抽籤會議:
(一)日期:101年2月21日(星期二)AM9:30
(二)地點:臺中市體育總會網球委員會辦公室
(三)如未派代表抽籤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
※抽籤後,比賽賽程表於2月27日公布於中華民國網球協會及台中市體育總會網站。

十六、獎 勵:
(一)大會提供參賽選手礦泉水及香蕉。
(二)優勝隊伍由大會頒發獎金、獎盃以茲鼓勵。
1、冠軍:獎盃一座,大師3D畫一幅,獎金新台幣六萬元整。
2、亞軍:獎盃一座,大師3D畫一幅,獎金新台幣四萬元整。
3、季軍:獎盃一座,獎金新台幣二萬五仟元整。
4、殿軍:獎盃一座,獎金新台幣一萬五仟元整。
* 鼓勵組: 是否增加鼓勵組,視報名數決定之。
1、冠軍:錦旗一面,獎金新台幣六仟元整。
2、亞軍:錦旗一面,獎金新台幣四仟元整。

十七、申 訴:
(一)凡規則有明文規定或有同等意義解釋者,及比賽中事實的判定,以主審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異議。
(二)球員資格之申訴,應於該場比賽開始前提出,身份之申訴應在該點第二局比賽前提出,否則不予接受。
(三)資格或身份之申訴提出後,雙方球員應於15分鐘內,提出身份證或健保卡或駕駛執照以茲證明,但比賽仍應繼續進行。資格不符及冒名頂替者,經查屬實,全隊取消比賽資格。
(四)申訴之提出應由球員本人或領隊或教練之一提出方予接受。

十八、附 則:
(一)每人限報一隊,如有重複報名,以第一次出賽之隊為其歸屬,出賽名單一經提出即視同出場比賽。
(二)每隊須按時、按點出賽,不得輪空,點名後逾時十分鐘未出賽,視同全隊棄權,惟仍可參加後續比賽。
(三)球員必須攜帶身分證,或其他識別証件,以備查驗。
(四)大會因賽程需要,需拆點同時進行比賽,各隊不得異議。
(五)比賽如有異議,以大會裁判長之判決為最終判決。
(六)頒獎後,優勝單位如被發現有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情事時,承辦單位將追回獎金及獎品。
(七)中午由大會提供午餐。
(八)大會將為所有參賽人員投保意外險。

十九、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修正公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