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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旨:「義雲高大師國際文化基金會」此次在台灣舉行第一屆「大師國際文化盃」網球比賽,其主要宗旨是希望參賽者除了參加網球運動競賽,鍛鍊強壯體魄之外,更能有難得殊勝的機會能學習到由第三世多杰羌佛(義雲高大師)親自開示:學佛修行不能違犯的128條『邪惡見和錯誤之見』。如果人人都能學習而且將學佛修行真正地落實到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除了學佛個人能夠福慧增長,事業順利,乃至其家庭、社會和全世界也會減少紛爭而更加和諧安樂!
*因「義雲高大師國際文化基金會」成立於西元1996年,而第三世多杰羌佛的身份於西元2008年被全世界各大教派的佛陀和大菩薩們正式認證祝賀。因此基金會仍舊沿用第三世多杰羌佛被認證之前的稱謂「義雲高大師」。

二、指導單位:中華民國網球協會。

三、主辦單位:義雲高大師國際文化基金會。

四、承辦單位:大新店網球村。

五、比賽日期:99年11月6~7日(星期六、日)上午8時起,上午10時10分舉行開幕典禮,請所有參賽隊伍務必參加。

六、比賽地點:大新店網球村,台北縣新店市環河路150號之6、球場電話:02-29132858。

七、比賽方式:採五點三勝雙打團體賽制,每隊可報名選手14人(領隊、教練除外),依報名隊數多寡,決定賽制,團體賽出赛順序以抽籤決定,各組不得輪空,第一、二輪各點採一盤六局決勝局制,六平時採七分決勝制,第三輪起採採一盤八局決勝局制,八平時採七分決勝制。

八、報名資格:
1、凡身體健康愛好網球者,皆可組隊參加,男子選手限制35歲以上(64年次以前),女子選手限制99年九月份公佈之最新全國排名,單、雙打第十名(含)以上,得報名參加(為鼓勵女子選手參加,每位女子選手得上加30歲)。
2、組隊方式如下:
比賽採五點雙打團體賽制,每一點選手年齡相加須滿100歲以上,五點皆同。

九、比賽用球:本次比賽採用Slazenger網球,每點均採用新球。

十、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網球協會審定之最新網球規則及行為準則。

十一、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99年10月4日(星期一)止。

十二、報名地點:大新店網球村,台北縣新店市環河路150號之6,球場電話:02-29132858 聯絡人:張文,電話:0932-186921,e-mail:dahsintine@yahoo.com.tw,傳真:02-86656289(請務必確認)

十三、抽 籤:99年10月11日(星期一)上午10時於大新店網球村舉行,如未派代表抽籤者,由主辦單位代抽,不得異議。

十四、獎 勵:
(一)參加獎:每一參賽隊伍贈送礦泉水一箱。
(二)優勝隊伍由本基金會頒發獎金、獎盃以玆鼓勵。

冠軍:獎盃一座,獎金新台幣六萬元整。
大師玻璃畫一幅及寶書各球員一冊。
亞軍:獎盃一座,獎金新台幣三萬五千元整。
寶書各球員一冊。
季軍:獎盃一座,獎金新台幣二萬五千元整。
寶書五冊。
殿軍:獎盃一座,獎金新台幣一萬五千元整。
寶書四冊
五~六名:獎金新台幣八千元整。
七~八名:獎金新台幣五千元整。


十五、申 訴:
一、凡規則有明文規定或有同等意義解釋者,及比賽中事實的判定,以主審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異議。
二、球員資格之申訴,應於該場比賽開始前提出,身份之申訴應在該點比賽前提出,否則不予接受。
三、資格或身份之申訴提出後,雙方球員應於30分鐘內,提出身份證或健保卡或駕駛執照以茲證明,但比賽仍應繼續進行。
四、資格不符及冒名頂替者,經查屬實,全隊取消比賽資格。
五、申訴之提出應由球員本人或領隊或教練之一提出方予接受。

十六、附 註:
1.每人限報一隊,如有重複報名,以第一次出賽之隊為其歸屬。
2.每隊需按時按點出賽,不得輪空,點名後逾時十分鐘未出賽,視同全隊棄權,惟仍可參加後續比賽。
3.球員必須攜帶身分證,或其他識別證件,以備查驗。
4. 午餐可由本基金會代定午餐。
5.本基金會將為所有參賽人員投保意外險。

十七、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本基金會修正公佈之

檔案下載(5)-
#檔案下載檔案名稱
1競賽規程
22010年大師盃網賽球員須知
3大會活動程序內容
42010年大師國際文化杯每日賽程表
5賽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