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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會公告

最新賽程表已公告,請點選下方連結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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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長:周俊杰 連絡電話:0913095511 裁判長:李淑華 0933602697

一、目的:配合政府推廣全民體育,發展網球運動,提供優秀球員比賽機會,
相互琢磨球技,以增加比賽經驗,提昇技術水準,爭取國際成績,並憑以排定球員成績名次,作為選拔國家代表隊之依據。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三、 主辦單位:屏東縣政府、中華民國網球協會

四、 承辦單位:屏東縣立烏龍國小

五、 贊助單位:郭再添議員服務處、周碧雲議員服務處、博瑜國際貿易有限公
司、軒成食品有限公司、宸嘉科技公司、立匠鋼品工業有限公
司、旭鴻國際運動用品有限公司

六、 比賽日期:101年5月19日(週六)至5月26日(週六),共八天。

七、 比賽地點:屏東縣立網球場(屏東市勝利路9號)(八面紅土)。

八、 報名截止日期:101年5月14日(星期一)。

九、 比賽項目:男子單、雙打賽,女子單、雙打賽。

十、 參賽資格:年滿13歲之中華民國國民。

十一、比賽用球: 2012年中華網協指定用球Slazenger WIMBLEDON

十二、報名規定:
(一) 報名費單打每人伍佰元(本會會員肆佰元),雙打、每組肆佰元。本會會員
係指已加入本會並繳交入會費及當年年費者。
(二) 報名方式:採用中華民國網球協會網路報名系統登錄報名。
(三) 所有選手報名後,本會將依選手排名直接分配至會內、會外及會前賽,名
單於5月4日公佈於本會網站。
(四) 報名後因故不能參加比賽者,應於會前賽前一天中午12:00前,以傳真向
本會請假(無需醫生證明)否則一經抽籤未能出賽者需提出請假證明並補
繳報名費。(兩者皆需,否則將予以禁賽六個月之處分)。
(五) 特別事項:大會已為本活動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但報名選手須確實審酌
個人健康狀況,經醫生確認適合參賽;若賽會期間因個人因素引發意外事
故,大會除盡力協助外,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六) 有關虛報年齡、冒名頂替參賽選手之懲處:本會基於信任選手並養成選手
之榮譽感,故比賽時並未強制查驗選手身份、資格,但如選手下場比賽,
經查證屬實確定係冒名頂替或虛報年齡參賽者,已賽完之成績取消並處以
禁賽一年之處分,其指導教練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將取消其教練資格,並
禁止參加本會所主辦之各項講習會。

十三、 抽籤時間:
(一) 男女單打會前賽:比賽當天早上8:30報到,9點在比賽現場抽籤。
(二) 男女單打會外賽:於會前賽結束後在比賽現場抽籤。
(三) 會內賽:會內賽前一天中午12:00在現場抽籤。
(四) 男女雙打簽到截止時間:男、女各在單打會內賽前一天中午12:00前。

十四、比賽辦法:
※參加會內、會外選手,以報名截止當週最新排名為依據。
(一) 會前賽:
1. 單打報名人數超過會外賽名額時,舉行會前賽,最多男子128籤;女子64
籤。
2. 籤數有限制時,未被接受之選手可以在比賽前30分鐘向裁判長登記候補。
3. 雙打比賽不舉行會前賽。
4. 男子分為8區、女子分為4區,每區置種子球員2名,各區第1名進入會外
賽。
5. 種子球員依排名次序決定之。
(二) 會外賽:
單打賽:
※本會賦予承辦單位,會外賽男子單打2張外卡,女子單打1張外卡,全國網
協亦同。
(1) 男子32籤,女子16籤。
(2) 最新排名男子自前25名起後22人、女子自前13名起後11人,直接進入
會外賽。
(3) 由會前賽取男子8名、女子4名,進入會外賽。
(4) 男子賽籤表分為8區,女子賽籤表分為4區,每區置種子2人,種子球員依排名次序編配,各區取1名進入會內賽。
雙打賽:
※本會賦予承辦單位,會外賽男子雙打1張外卡,全國網協男、女雙打各1張
外卡。
(5) 男子16籤,女子8籤,男子賽籤表分為4區、女子賽籤表分為2區,每區
置種子2組,各區第1名者進入會內賽。
(6) 種子組依兩人最新排名之和,決定名次編配。
(三) 會內賽:
單打賽
※本會賦予承辦單位,會內賽男子單打2張外卡,女子單打1張外卡,全國網
協亦同。
(1) 男子32籤,女子16籤。
(2) 最新排名男子前22或24名、女子前11名或12名,直接進會內賽。
(3) 由會外賽取男子8名、女子4名,進入會內賽。
(4) 種子球員依最新排名次序決定之。
雙打賽:男、女子雙打會內、會外各1張外卡。
※本會賦予承辦單位,會內賽男子雙打1張外卡,全國網協男、女雙打各1張
外卡。
(5) 男子16籤,女子8籤。
(6) 雙打組數選取的優先順序依下列方式產生:
A. 有雙打排名與有雙打排名搭配,比較最新排名之和。
B. 有雙打排名搭配無雙打排名(但為本次單打會內賽球員):
a. 比較最新雙打排名。
b. 比較最新單打排名。
c. 抽籤決定名次。
C. 有雙打排名搭配無雙打排名(但非本次單打會內賽球員):
a. 比較最新雙打排名。
b. 比較最新單打排名。
c. 抽籤決定名次。
D. 搭檔兩人均無雙打排名,但均為本次單打會內賽球員,抽籤決定名次。
E. 無雙打排名,但為本次單打會內賽球員搭配無雙打排名,又非本次單打會內賽球員,抽籤決定名次。
F. 兩人均無雙打排名又非本次單打會內賽球員搭配,抽籤決定名次。
(7) 以兩人依上述排定名次後,男子前11組,女子前5組,直接進入會內賽。
(8) 由會外賽取男子4組,女組2組,進入會內賽。

十五、 比賽規則:
(一) 依國際網球總會公佈之最新網球規則,並由本會公佈之中文翻譯本。
(二) 中華民國網球協會球員行為準則。
(三) 單打會前賽及雙打會外賽採一盤8局決勝盤淘汰制(雙打賽採決勝點制【No-Ad】,其餘比賽單打均採3盤2勝及決勝局淘汰賽,雙打賽前兩盤採決勝點制【No-Ad】,第三盤採勝負決勝局【10分制】)。
(四) 會內賽半準決賽起設主審。

十六、除決賽依規定換球外,其餘各賽次使用2個球,直到決勝盤再予換新球。(雙打賽不換球)

十七、裁判長得視實際狀況並經執行長同意後修正比賽制度。

十八、獎勵:男女各組前三名,由本會頒發獎盃、獎牌或獎狀。

十九、本次比賽排名計分標準如下:
加分辦法:
(一) 國際比賽所得分數換算後加入國內排名積分,其換算方式如下:
1.男子 ATP分數 ×30
2.女子 WTA分數 ×20
3.選手須先取得國內排名,所獲得之國際積分方可換算(但男子ATP500名
內及女子WTA300名內不受此限,可直接換算)。 4.獲得外卡球員,須
勝一場才可得積分計算分數。
5.球員於ATP及WTA所得分數換算如有差異,則以球員可獲得之最高分數
為準。
6.出國比賽選手未取得世界排名以前,需將賽程表、成績證明帶回,以憑
計算分數。
(二) 排名方式:
1.排名積分保持十二個月為準,每月1日公佈最新排名。
2.如有跨月比賽,以比賽結束之週計算所得之分。
3.球員若積分相同,名次並列之。
(三) 幸運失敗者(LUCKY LOSER)之規定:
凡於會前賽或會外賽最後一輪失敗者,皆可於會外或會內賽第一回合開賽前半小時親自向裁判長登記,大會根據登記球員之排名高低依次遇缺遞補參加會外賽或會內賽。

二十、本競賽規程經行政院體育委員會101年 月 日體委競字第 號函核備實施,如有未盡事宜或賽會需要,裁判長得經執行長同意後公告實施

檔案下載(5)-
#檔案下載檔案名稱
1體委會核備函 0507
2外卡申請順延至5月14日18:00止 0507修改
3競賽規程 0502 報名截止日順延
4參賽名單 0518 修正外卡及請假名單
5最新賽程表 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