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比賽日期:108年12月12日(星期四)至12月15日(星期日)止,共五天(實際天數將視報名狀況及賽程而定) 比賽地點:台北市網球中心(8面硬地) 地址: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208號
賽事公告》108.10.07
請勿與[1207-1213]108年匯陽盃全國網球積分錦標賽(N-4級)重複報名。
                  
執行長:李麗安 聯絡電話:0982-931-205
裁判長:王凌華 聯絡電話:0920-728-606
一、	目    的︰為鼓勵青少年選手,逐步適應國際賽事規格,藉此調整平日訓練
          備戰課程內容,提升網球技術水準,爭取國際成績。
二、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三、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網球協會、中華民國運動基礎發展協會
四、	協辦單位:臺北市網球中心、臺北市松山運動中心、臺北市萬華運動中心
五、	贊助單位:匯陽百貨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永紳國際運動用品有限公司、
          旭鴻國際運動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六、	比賽日期:108年12月12日(星期四)至12月15日(星期日)止,共五天
(實際天數將視報名狀況及賽程而定)            
七、	比賽地點:台北市網球中心(8面硬地)
    地址: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208號         
八、	比賽用球:2019年中華網協指定用球 Dunlop澳網比賽球
九、	參加資格:年滿十三足歲至十八歲(民國95年12月11日以前出生者)(含)以下          之青少年選手(包括外籍選手)均可報名參加。
十、	競賽分組:本次比賽分為男、女18歲級單打,報名人數如未滿8人時,取消該
          組比賽。
十一、	報名辦法:
(一)	報名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08年11月14日(週四)24:00截止。
1.	報名截止三日後,公佈接受名單,請務必上網確認,核對報名資料。
※	參加會內、會外選手,以報名截止當週最新排名為依據。
2.	採用中華民國網球協會網路報名系統登錄報名;每位選手同一週限報一個賽會(不得報全排)。
※同週內比賽時間如有重疊,只能報名參加一個本會主辦之賽會,否則所得之成績及積分一律不予計算。報名需於網路報名系統登錄,並完成報名程序。
3.	報名截止時間後因故不能參加比賽者,應於11月27日(週三)12:00(抽籤日前一天),以傳真向本會請假(無需醫生證明),如已抽籤而未能出賽者應繳交報名費。(未繳報名費者將予以禁賽六個月之處分)
(二)	報名費:單打每人500元,報名費一律現場繳納,報名選手如有欠費,未於報名比賽截止前繳清者,將無法網路報名。【本會會員單打每人400元,本會會員係指已加入本會並繳交入會費及當年年費者】(如未參賽,所繳報名費用於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退還餘款)
(三)	特別事項:大會已為本活動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含死亡、傷殘及醫療給付,但報名選手須確實審酌個人健康,經醫生確認適合參賽;賽會期間因個人因素引發意外事故,大會除盡力協助外,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四)	有關虛報年齡、冒名頂替參賽選手之懲處:本會基於信任選手並養成選手榮譽感,故比賽時並未強制查驗選手身份、資格,但如選手下場比賽,經查證屬實確定係冒名頂替或虛報年齡參賽者,其已賽完之成績取消並處以禁賽一年之處分,其指導教練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取消其教練資格及禁止參加本會所主辦之各種講習會。
十二、	抽籤會議:
(一)	時間:108年11月28日(星期四)上午10:00。
(二)	地點:中華民國網球協會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7樓(705室)
(三)	未出席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
(四)	會外賽同校的選手分別抽在不同區,同校人數報名人數過多,以在第一輪不遭遇為原則。
十三、	比賽制度︰
(一)	會外賽:不設限籤數,單打取8名進入會內賽,採八局制。
(二)	會內賽:單打設32籤(以報名截止當週最新排名前24人直接進入會內賽)。
1.採三盤二勝四局制,前二盤四平時決勝局制(7分),第三盤直接採最終
           盤勝負決勝局制(10分)
         2.半準決賽(Q.F)起採三盤二勝,局數6平時採決勝局制(7分)。
         3.單打未滿32籤之組別直接進行會內賽。
       *所有比賽採用”No-let service”〔即是發球觸網後,球進入發球有效區,
         繼續比賽,接球者如未能擊中球或擊球未過網或出界則接球者失分〕。
(三)	每位選手單、雙打同一週限各報一歲級(不得報全排)。
※同週內比賽時間如有重疊,只能報名參加一個本會主辦之賽會,否則所得之成績及積分一律不予計算。
(四)	幸運失敗者(LUCKY LOSER)之規定:
1.	凡於會外(前)賽最後一、二輪失敗者,皆可於會內(外)賽該組第一輪開賽前半小時親自向裁判長登記。
※	裁判長依實際狀況篩選遞補選手。
2.	遞補之順序:
(1)	先將具有排名者為一組抽出順位。
(2)	再把剩餘無排名者為一組抽出順位。
(3)	依幸運失敗者名額依序遞補。
十四、	比賽規則︰
(一)	中華民國網球協會審定之最新網球規則。
(二)	中華民國網球協會球員行為準則。
十五、	排名規定︰
(一)	本會排名分為男、女,十、十二、十四、十六、十八歲共五級十組。
(二)	以球員過去十二個月在同一歲級所得成績之累計積分為排名依據,越級參賽選手所獲積分,僅只計算至參賽歲級,將不回計到本歲級。
(三)	獲勝晉級後退出比賽,除因傷退賽者(需有防護員或醫生證明,並在一週內不得參加國內外其他賽會),否則本次所得之成績及積分一律不予計算。
(四)	個人積分排名,請自行上網查詢,如有任何問題,請儘速與網協聯絡。
區分	級 數	冠軍	亞軍	前4	前8	前16	Q	QF	QF32	QF64
單
打	A-滿貫級	100	75	45	30	20	8	-	-	-
	B-公開級	35	25	15	10	8	4	3	2	1
	C-挑戰級	8	6	4	2	1	2	1	0.5	-
	D-未來級	3	2	1.5	1	0.5	0.3	0.2	0.1	-
	D-安慰賽	會內0.5
會外0.2	會內0.3
會外0.1	-
雙	A-滿貫級	35	20	10	5	-	3	-	-	-
打	B-公開級	15	8	6	3	-	2	1	0.5	-
 1、QF64:會外賽進入前64強者。
 2、QF32:會外賽進入前32強者。
 3、QF:會外賽最後一輪敗者。
 4、Q:會外賽打進會內賽所得額外加分。
 5、各級比賽未勝一場(遇Bye選手)者不給分,C級比賽雙打賽不給分。
 6、選手所得之國際青少年成績,依ITF公佈之積分,直接加入國內青少年本歲級及以
    上歲級積分。
 7、越級參賽選手所獲積分僅只計算至參賽歲級將不回計到本歲級。
賽事如遇不可抗拒因素至多得延賽一次,如延賽後尚無法如期舉行完畢,將沒收比 
  賽,已完成的賽程算到晉級該輪積分,未完成的賽程則以該輪的積分計算。
  (如有特殊狀況將以專案處理)
十六、	服裝規定︰球員服裝上之商標應合乎球員行為準則之規定。
十七、	裁判規定︰所有比賽安排巡場裁判。
十八、	比賽資訊︰
(一)	凡本比賽之相關資訊均將在本會網站中公佈,請隨時上網查詢,如有任何問題,請儘速與網協聯絡。
(二)	如單位需公假單請假,請自行上協會網站下載列印,比賽後一律不核發公假單。
十九、	懲    罰︰
(一)	球員於比賽時間發佈後,逾時十五分鐘未出場者,判該球員棄權。
(二)	嚴格禁止教練、家長於場外以任何方式指導,場外任何人等也不得參與判決。違反者判其在場球員,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罰一分,第三次以後罰一局或判失格。
二十、	獎    勵︰
(一)	賽會供應:參加獎、飲水、冰塊、防護員等。
(二)	獎狀:男女單打前三名,由本會頒發獎狀。
(三)	獎品:單打前三名頒發獎品,男女組均同。
(四)	各項賽事需打勝一場才頒發獎狀及積分。
二十一、	其他
      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1條、性騷擾防治法第13條及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規定,工作人員或參賽者若於活動期間遭受到性騷擾可向本會出申訴,性騷擾之申訴得以言詞或書面提出,若以言詞為申訴者,應作成紀錄,經向申訴人朗讀或使閱覽,確認其內容無誤後,由其簽名或蓋章,且申訴文件缺漏未補正者,應給予14日補正期間。
(一)	申訴電話:02-2772-0298
(二)	申訴傳真:02-2771-1696
(三)	申訴信箱:ctta.ctta@msa.hinet.net
(四)	遭受性騷擾申訴時應載明下列事項:
1.	申訴人姓名、住居所、聯絡電話、申訴日期。
2.	有代理人者,應檢附委任書,並載明其姓名、住居所、聯絡電話。
3.	申訴之事實及內容。
二十二、	本競賽規程經教育部體育署108年  月  日臺教體署競(三)字第號函備查;如有未盡事宜或賽會需要修正,裁判長得經執行長同意後公告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