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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網球協會國內各級賽事行為準則管理辦法(on-site offences)
2019年11月22日修訂
一、說明
國內網球運動近年來蓬勃發展,尤其在青少年階段與其他各國的成績比較上也有卓越的進步,包括世界青少年排名第一的曾俊欣、澳網青少年女子單雙打雙料冠軍的梁恩碩,都是國內青少年相繼模仿的對象,無論是球技上或是大眾媒體前的形象皆展現良好的示範。各級教練在訓練上投入大量的時間與金錢,幫助運動員提升技術的同時,也應該注重運動員在場上、場下的品德與行為表現。近年來各賽事裁判長陸續與協會反映運動員在場上的行為表現應該更落實的受到約束,進而符合社會對於網球運動發展的期待。
中華民國網球協會一直傾向與國際網球運動組職接軌(ITF、ATP、 WTA),不論在賽事規範、規則、裁判執法等等。希望提供國內各級選手一個一致性、完整的賽事環境,降低選手在國際賽事中適應上的困難。因此比照ITF World Tennis Tour Juniors Regulations, Article III: ON-SITE-OFFENCES, X. SUSPENSION POINTS(p.57-58)內容作修改,以符合國內青少年賽事的需求與執行。


二、扣點計算方式
國內各級網球選手設「違規記點」Suspension points,從第一次記點開始後52週累計10點,將停賽8週。停賽(Suspension)期間運動員將禁止報名參加國內本會辦理各級賽事,運動員一旦結束停賽約束,違規記點的點數將扣除歸零、重新計算。
運動員將會被扣點的行為違規事項如下表所示:
在同一個賽會 扣點
1 No-Show 2
2 第一次行為犯規-警告 1
3 行為犯規-警告+罰分 2
4 行為犯規-警告+罰分+第一次罰局 3
5 行為犯規-警告+罰分+第二次罰局 4
6 行為犯規-警告+罰分+三次(含)以上之罰局 +1
7 因上述違反行為犯規被判「失格」(Default) +1
8 因一次嚴重行為犯規被判失格者(Immediate Default) 6
9 因被呼叫下場比賽超時(Punctuality)被判失格者 1
10 未經許可擅自離開比賽賽場者(Leaving the Tournament) 5
11 經本會報名國際青少年賽事及活動確認後未於規定時間內取消 10

三、執行方式
1. 國內各級賽事中,任何一場比賽,只要有行為違規(Code Violation)情事發生,主審裁判或是巡場裁判都將之記錄下來(填寫表單),並回報賽事裁判長(須向違規運動員說明此違規將受記點處分)。
2. 賽事結束後,裁判長需彙整所有的行為違規情事(填寫表單應包含賽會名稱、違規事項、違規處罰),向協會回報。
3. 協會根據裁判長的報告,將所有的紀錄輸入至運動員該年度的扣點系統中(原因與所扣的點數均應該詳列其中,以利備查),並且在每個月1號更新、公布運動員實際的扣點情況,如有因為扣點而造成停賽的案件也將一併公佈。
4. 協會應主動通知因為扣點而造成停賽的運動員(email或是報名系統中),及主動提供停賽運動員的名單給各青少年賽事的裁判長,以避免停賽運動員還在賽事報名名單中的情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