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舉辦日期:中華民國115年9月11日(週五)至9月13日(週日),共 3 天 。舉辦地點: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綜合大樓4417教室) 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116號。
*報名表請填寫Google表單 https://forms.gle/HosBrLEwu9w1fvqZ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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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網球協會115年度C級網球裁判講習會實施計畫
一、依據:依《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裁判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辦理。
二、目的:為培養基層裁判人才,落實裁判培訓及升等制度,並培育國內線審及執法人員,特舉辦本講習會。
三、指導單位:運動部、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高雄市體育總會。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網球協會。
五、協辦單位:高雄市體育總會網球委員會、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六、舉辦日期:中華民國115年9月11日(星期五)至9月13日(星期日),共計3天。
七、舉辦地點: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綜合大樓4417教室(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116號)。
八、參加對象及資格:年滿18歲且具高級中等學校以上學歷,並對網球裁判工作有興趣者,均可報名參加。
九、報名方式: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5年8月30日止,以Google表單送出時間為準。
(二)報名表:請填寫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HosBrLEwu9w1fvqZ6。
(三)報名時應依規定檢附相關審核資料;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繳費或繳交資料者,視為未完成報名程序。
(四)參加C級裁判講習者,應檢附最近一個月內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並於活動報到時繳交正本。
(五)參加本次C級裁判講習之學員須參與賽會裁判實務演練,請自備裁判服裝及相關器材。
(六)報名費:
C級裁判講習:新臺幣3,000元。
各級裁判增能研習:新臺幣1,000元;參加資格請參閱相關規定:https://reurl.cc/mnDGWM。
增能研習課程日期為9月11日至12日,參加人員須完成性別平等教育課程。
(七)繳費方式:請至郵局購買現金袋,並郵寄至「10489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7樓705室,中華民國網球協會曾雅玲小姐收」,信封請註明「C級裁判講習報名費」。聯絡電話:(02)2772-0298分機206。
十、錄取名單:預定於115年9月1日公告於本會網站(www.tennis.org.tw)「裁判專區>裁判講習」,請報名者自行上網查詢。
十一、參加人數:預計50名。
十二、講習師資:由中華民國網球協會裁判委員會指派具國際級或國家級裁判資格之講師授課。
十三、講習課程:詳如課程表(附表二);課程如有調整,以講習期間實際安排為準。
十四、測驗方式:依本會裁判制度及相關測驗規定辦理。
十五、附則:
(一)請於115年9月11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8時30分,至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綜合大樓4417教室辦理報到手續。
(二)參加講習之學員及增能研習之裁判,請穿著規定之裁判服裝,並自備裁判工作所需器材。
(三)凡缺課累計達4小時者,不得參加認證測驗。
(四)講習期間由本會為學員、工作人員及講師投保相關意外傷害保險。
(五)講習期間由大會提供餐食及飲用水,請學員自備環保杯;住宿及交通由學員自理。
(六)參加本講習並通過學科及術科測驗者,經本會陳報核准後,由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發C級網球裁判證,並於證照核發後3個月內以掛號郵寄。
(七)取得C級網球裁判資格者,應依相關規定參加本會辦理之裁判增能講習;未依規定完成增能者,依《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裁判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及本會相關規定辦理。
十六、及格標準:
(一)學科測驗:80分。
(二)術科測驗:70分。
十七、發證方式:以掛號郵寄方式寄送。
十八、其他注意事項:
(一)凡缺課累計達4小時者,不得參加認證測驗。
(二)報名資料如有不實、偽造或冒用等情形,本會得取消其報名、參訓、測驗或取證資格。
十九、本計畫經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年○月○日體總業字第○○○○○○○○○○號函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