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訊息(1619)-

中華民國網球協會107年度A級網球教練講習會

依據臺教授體部字第1070018057E號「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實施
一、目 的:為增進國內網球教練之專業知識及技能,提昇網球教練之水準,特舉辦本講習會。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網球協會
四、協辦單位:彰化縣網球委員會、花壇國中、中州科技大學、員林運動公園
五、活動時間:中華民國107年8月8日(三)~8月12日(日)共五天
六、舉辦地點:彰化員林運動公園3樓教學教室
七、地址:彰化縣員林市員南路17號
八、參加資格:
(一)需持有中華民國網球協會B級網球教練證滿三年以上,具從事教練實務工作經驗。
(二)獲得二等一級以上國光獎章 (由協會審定之) 。
(三)持有國外教練證者申請換證(由協會審定之) 。
(四)參加學員請於講習會報到前須繳交一張平日指導教學光碟(3~5分鐘),指導教學對象:
學校、社團、個人 三選一即可。
九、研習師資:
(一) 講師姓名Ramona Husaru
現職: The Education and Multimedia Manager of USPTA
教練經歷:Bachelor’s degree in Exercise Sports and Science and a master’s degree in Sports Psychology
(二) 中華民國網球協會指派國家級、國際級教練講師。
十、 報名方式:報名表:請填寫報名表後(如附)Email:claire6061@kimo.com(含電子檔證件照片及B級網球教練證影印本)、報名費4000元前往郵局以現金袋方式掛號郵寄本會曾小姐收。(請註明參加A級網球教練講習會)。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7樓705室
截止日期:107年7月10日(星期二)
聯絡電話:(02)2772-0298,傳真(02)2771-1696。
經錄取參加講習會者將於7月20日公告網站(www.tennis.org.tw)教練專區>教練講習查詢(本會不另行通知)(經公告參與名單後不退費且不得轉場次)。
十一、 研習方式:
(一) A級教練講習時數需達四十小時。
(二) 課程理論講授及現場演練。
(三) 編制教學手冊,提供教練資訊。
(四) 測驗認證。
十二、 測驗:依教練制度實施辦法及測驗辦法實施
(一) 學科:網球心理學、運動科學、網球規則與球員行為準則(職業賽)、體能訓練法、
各項擊球技巧解析、指導技術、戰略與戰術、網球英文術語、比賽紀錄與
分析、運動禁藥
(二) 術科:正手拍對角及直線、反手拍對角及直線、發球測驗

十二、附則:
1. 講習學員經測驗合格者,報請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發給網球A級教練證。並於體總發函後
8週內以掛號寄出。
2.教練證有效期間為四年;經參加專業進修課程累計達四十八小時,並每年至少六小時,於效期
屆滿三個月前至六個月內之期間,得向協會申請教練證效期之展延,每次展延期間為四年。.
3. 缺課達4小時者,不得參加認證測驗。相關規定依中華民國網球協會教練制度實施辦法辦理。
4. 參加學員請自備運動服裝、球鞋及球拍。
5. 講習會期間大會提供中餐、飲用水(請自備茶杯),其餘住宿及交通由學員自理。
6. 講習會期間由承辦單位為參加學員、講師及工作人員投保活動場地意外傷害險。
7. 參加學員公差假,差旅費請向原服務單位申請報支。
8. 請參加學員於107年8月8日上午8時20分前辦理報到手續。
十三、本辦法經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年 月 日體總輔字第 號函核備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