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選訓會議-奧運初步報名名單及台維斯盃代表隊教練審議2012.03.05網協新聞/整理報導中華民國網球協會一0一年第二次選訓會議於2日下午召開,會中主要針對『2012年第30屆倫敦奧林匹克運動會提名辦法
選訓會議-奧運初步報名名單及台維斯盃代表隊教練審議
2012.03.05網協新聞/整理報導
中華民國網球協會一0一年第二次選訓會議於2日下午召開,會中主要針對『2012年第30屆倫敦奧林匹克運動會提名辦法』、『奧運重點選手培訓計劃』以及『台維斯盃亞大區一級第二輪教練、選手選拔』三項議題進行討論。
『2012年第30屆倫敦奧林匹克運動會』初步提名名單,將依據目前ATP及WTA單打前三及雙打前一為本階段提名依據,男女共計八名。男子組獲選選手為盧彥勳、楊宗樺、王宇佐、李欣翰;女子組則為張凱貞、謝淑薇、詹詠然、莊佳容。教練部份,將依據2012年3月5日ATP及WTA最新排名,單雙打合併計算,男、女前二名選手之教練為本階段教練名單,共計四名。將來奧運選手及教練提名,將依據此原則依最新排名為提名標準,代表隊教練則依據6/11排名之正選名單為優先提名依據。
另依奧運規定,我國目前得以參加奧運的選手尚未明朗,體委會已來函要求本會提出具有希望取得參賽資格之選手『奧運重點選手培訓計劃』。該項計劃已於會中決議通過,修正部份內容後即提報體委會審核。
有關於本年『台維斯盃亞大區一級第二輪教練、選手選拔』部份,會中已決議由蔡佳諺擔任總教練,並由總教練提出助理教練需求。代表隊選手名單將依據總教練提出,依ATP排名依序徵召,參賽名單將於近日揭曉。
會中並提出有關國家代表隊選手徵召之權利與義務議題,針對「我國選手長期接受國家與協會各項贊助與資源,是否遇重要國際賽事時,代表國家出賽,如不克參賽,是否應盡到解釋及告知之義務」進行討論。若依本會『國家代表隊教練、選手遴選拔辦法』選手應盡之義務。未有特殊理由不接受國家徵召者,可提報體委會、協會贊助商調整或取消其個人培訓補助費;情節重大者,取消其代表隊選手資格。但仍希望藉由協會的力量,自青少年選手開始教育與輔導,希望藉此能提昇選手們對於國家代表隊的重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