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訊息(345)-

網協新聞/整理報導 2011.09.13

依據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00年9月8日所頒發之體委競字第1000024616號函,公告「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運動發展基金辦理培育優秀或具潛力運動選手作業要點」.

相關實施辦法及申請作業流程公告如附件.

請符合以下資格並有意願申請「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運動發展基金培育潛力運動選手」補助之選手,填妥附件三資料(共兩頁),於10月31日前回傳至網協羅小姐.協會將於彙整完資料後召開選訓會議提名優秀選手名單提報體委會申請。

1.最近四年參加國際競技運動賽事獲得三等三級國光體育獎章以上。
2.參與國內外之正式錦標賽、奧運資格賽或綜合性運動賽會且具特殊比賽成績。
3.經專家學者評估認定,於各該專項競技運動具發展潛力。

檔案下載(6)-
#檔案下載檔案名稱
1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運動發展基金辦理培育優秀或具潛力運動選手作業要點
2附件一中華民國○○協會培育運動選手實施計畫(範例)
3附件二中華民國○○協會培育選手名單
4附件三-中華民國網球協會培育運動選手個人基本資料表
5附件四-優秀選手經費補助項目及基準
6附件五-中華民國網球協會培育運動選手__年度訓練績效報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