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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2025年第32屆德國萊茵魯爾世界大學運動會網球代表隊教練及選手遴選辦法 重點摘要如下:
參賽代表隊隊職員名額:
(一) 教練:2名為原則。
(二) 選手:8名(男、女選手各4名)。
資格限制:
(一)教練:
1.須為具有中華民國網球協會A級運動教練證資格者。
2.非中華民國國民或具中華民國網球協會B級教練資格者,得經訓輔委員會議,報經教育部體育署專案核定後辦理徵召。
(二)選手:介於2000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間出生之中華民國國民,且需符合下列三項資格之一:
1.大專校院在學學生:各校正式註冊在學之學生(教育部頒布或承認之正式學制者)。
2.大專校院畢業學生:於2024年1月1日後,自大專校院畢業者。
3.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凡113學年度畢業並預定於114學年度進入大專校院就讀者(教育部頒布或承認之正式學制者,且需於報名截止前提供英文在學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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