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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教育部自108年起建置「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登錄平臺」,倘學校規劃組團赴大陸地區進行體育交流活動,不論實體或視訊(線上)等交流形式,於活動起始日1個月前應至前揭平臺之「教育交流活動」頁面登錄,並於活動完成後1個月內至「事後登錄」回報活動概況。

詳如附件來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