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中華民國網球協會比賽指定用球,將分為甲、乙兩個標。招標案詳細內容如下:甲 標:底標200箱(70%為比賽用球,30%為推廣使用)國際青少年網球錦標賽(預計3場@
2010年中華民國網球協會比賽指定用球,將分為甲、乙兩個標。
招標案詳細內容如下:
甲 標: 底標200箱(70%為比賽用球,30%為推廣使用)
國際青少年網球錦標賽(預計3場)
A級全國青少年排名賽(預計4場)
全國壯年排名賽(預計3場)
全國青少年精英賽(預計1場)
乙 標: 底標250箱(70%為比賽用球,30%為推廣使用)
全國排名賽(預計5場)
全國乙組排名賽(預計4場)
B級全國青少年排名賽(預計9場)
招標方式:
甲、乙兩案分開開標,以超過底標且箱數最多者得標,所有投標箱數必須為整數。
投標方式:
1.每案廠商須於98年12月23日下午5時前將欲投標之每一種型號網球三筒、投標標價
單及押標金5萬元整送達本會辦公室(台北市朱崙街20號705室),得標廠商押標金立
即轉為履約保證金,未得標廠商押標金當場立即退還。
2.開標時間為98年12月28日上午10時30分整假本會辦公室(台北市朱崙街20號705室)。
3.請自行下載所需投標標價單,並於信封上註明所投標案。
權利與義務:
1.凡經招標後之比賽將限定比賽用球,除了本會提供部分補助以外,不足之數量承辦
單位必須自行購置得標廠商比賽用球。
2.凡當年得標之指定用球,本會採購或其他比賽,均得以優先推薦。
3.得標廠商得於該項賽事舉辦期間將布條寄送予承辦單位,本會將要求承辦單位懸掛。
4.若該項賽事之比賽承辦單位有印製秩序冊,則得標廠商可獲的秩序冊內頁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