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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網球協會110年度B級網球裁判講 習實施辦法
一、依 據: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輔導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裁判制度章則第二點辦
理。
二、主 旨:為培養基層裁判人才,落實裁判升等制度,以及栽培國內線審及執法人員,
特舉辦本講習會。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網球協會
五、講習時間:中華民國110年5月6日(週四)至5月9日(週日),共4天
六、講習地點:臺北市網球中心
地 址: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208號
七、報名資格:取得本會C級裁判證二年以上,並擔任本會或本會認可舉辦之比賽主審工作
三十場以上之裁判者,實際執法場次認定,由本會辦理之。
八、報名手續:
(一)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0年4月16日(星期五)止(以Google表單時間為主)。
(二) 報名表請填寫Google表單https://reurl.cc/v5qNNL,附C級裁判證電子檔(照片
檔)、中華民國網球協會裁判執法紀錄卡(需裁判長簽名) 電子檔(照片檔)。
報名時需檢附相關審核資料,未依規定繳納資料者視同未報名成功。
(三) 需檢附良民證(報到時繳交正本)
(四) 參與本次B級講習學員須擔任賽會裁判演練,請備妥裁判器材。
(五) B級講習報名費:3000元、(會員2000) 。
(增能研習報名費:1000元(請參閱各級裁判參加資格變更說明第九條規定)
https://reurl.cc/mnDGWM) 增能研習上課時間為5月6日(四)至7日(五)
(六) 報名費(至郵局購買現金袋方式寄出)請郵寄至:
台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705室 中華民國網球協會曾雅玲小姐 收,並註明B
級裁判講習。
連絡電話:(02)2772-0298*206曾小姐
※接受名單請於4月23日(五)至網站(www.tennis.org.tw)裁判專區>裁判講習查詢。
九、110年5月6日(星期四)上午8時20至8時30分止,至講習會場地報到。
十、參加人數:預計50名(額滿不再受理)。
十ㄧ、講習師資:中華民國網球協會裁判委員會指派國際級、國家級裁判講師。
十二、講習課程:請參照課程表(課程表如附表二),課程若有調整,以實際上課為準。
十三、測驗:依裁判制度實施辦法及測驗辦法實施。
十四、附則:
(一)請於報到地點: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208號
(二)參加研習之裁判,請穿著裁判規定服裝及自備裁判所需器材。
(三)講習會期間由本會為學員、工作人員及講師投保意外傷害責任險。
(四)講習會期間大會提供餐、飲(學員自備水杯),其餘住宿及交通由學員自理。
(五)凡參加本裁判講習並通過測驗者,協會陳報核準後由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發
B級網球裁判證,並於三個月內以掛號寄出。
(六)取得B級證照之裁判,每年務必參加本會所舉辦之裁判講習會,未依規定參加增
能講習者,依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裁判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第九條註銷其裁判資格。
十五、及格標準:學科80分,術科80分
十六、發證方式:郵寄
十七、其它注意事項:凡缺課達4小時者,不得參加認證測驗。
十八、本計畫經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___年__月__日_____字第_________號函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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