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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網球協會108年度國家(A)級網球裁判講習會實施辦法

一、主 旨:為因應國際網球總會網球規則之修訂,提昇裁判執法水準,儲備國
際賽會及全國性賽會之裁判,落實裁判升等制度。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彰化縣政府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網球協會、
四、協辦單位:彰化縣網球委員會、彰化花壇國中、彰化員林運動公園
五、活動時間:中華民國108年5月2日(四)~5月5日(日)共4天
六、舉辦地點:彰化員林運動公園 地址:彰化縣員林鎮員南路17號
七、報名資格:
(一)需具有本會B級裁判證年滿三年以上,並擔任本會或本會認可舉辦之比賽主
審工作五十場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已取得本會國家級裁判證者 (依本會裁判制度實施辦法第五條第二項之規
定:每年至少參加一次由本會或本會認可舉辦之裁判講習會進修年度最新
網球規則及資料)。
(三)已取得本會國家級裁判二年以上,欲擔任賽會裁判長工作者。
(四)需檢附良民證

八、報名手續: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8年4月19日(以郵戳為憑)。
填寫報名表(如附件),email至claire6061@gmail.com,請註明參加A
級網球裁判講習會,報名表(如附件)請填妥各項資料。電子檔證件照
片、B級裁判證電子檔、中華民國網
球協會裁判執法紀錄卡(需裁判長簽名)電子檔。
※本次參與A級考試者須擔任第一正新瑪吉斯盃賽會主審,需自備裁判器
材。
※參與A級進修學員自選上課日期,詳閱附件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裁判
檢定及管理辦法第九條。
二、報名費4000元(會員3000),A級進修報名費2000元(會員1000)。(請前往
郵局採用現金袋方式郵寄至中華民國網球協會曾雅玲小姐收並註明A級裁
判講習,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朱
崙街20號705室) 。電話:(02)2772-0298傳真:(02)2771-1696
三、截止日期:108年4月19日(星期五)止。
接受名單請於4月23日(公告至網站www.tennis.org.tw)裁判專區>裁判
講習查詢。
九、報到時間:108年5月2日早上08:20。
十、參加人數:預計30名(額滿不再受理)。
十一、講習師資:中華民國網球協會裁判委員會指派國際級、國家級裁判講師。
十二、講習課程:請參照課程表(如附件),課程若有調整,以實際上課為準。
十三、測驗:依裁判制度實施辦法及測驗辦法實施
十四、注意事項:
(一)參加之裁判,請自備運動服裝、球鞋、球拍、碼錶及皮尺。
(二)講習會期間由本會為學員、工作人員及講師投保意外傷害責任險。
(三)凡參加講習會之A級學員缺課達4小時者,不得參加認證測驗。
(四)B級裁判經講習會鑑試合格者,報請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備後,由本
會核發國家級裁判證。考試配分標準:筆試(中文試題)40%、口試
30%、場試30%。
(五)已取得A級證照之裁判,每年務必參加本會所舉辦之國家級裁判講習會(仍
需參加筆試,不必參加執法場試);未參加者得依本會裁判制度實施辦法
註銷其裁判資格。敬請參閱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裁檢定及管理辦法第九
條說明。
(六)裁判長考試配分標準:筆試(中文試題)50%、口試25%、電腦實例25%。
(七)請各服務單位准予公差假,差旅費請依規定向所屬單位報支,講習會期間
大會提供中餐,其餘住宿及交通由學員自理。
十五、本辦法經中華民國網球協會報請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