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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網球協會106年度B級網球裁判講習
一、主 旨:為培養基層裁判人才,落實裁判升等制度,以及栽培國內線審及執法
人員,特舉辦本講習會。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三、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網球協會
四、 活動時間:中華民國106年4月29日(週六)4月30日(週日),共2天
五、 舉辦地點:高雄陽明網球中心
地址:高雄市三民區澄和路269號
六、報名資格:年滿20歲以上具本會C級網球裁判證滿一年以上,並擔任各級網球比賽主審裁判工作之場次紀錄於中華民國網球協會裁判執法紀錄卡,達三十盤以上,即可晉級參加講習。
七、研習師資:中華民國網球協會裁判委員會指派國家級、國際級裁判講師。
八、課程內容:請參照課程表(如附件)所安排之課程、時間。
開訓、網球規則講解、網球賽會競賽規程、網球美語、裁判實務、執法演練、球員行為準則、線審執法技術、台維斯盃線審執法技術、主審執法技術、巡場裁判技巧、執法要領研討、網球判例研討、筆試、執法場試、試題解答與研討、結訓。
九、報名手續:
(一)報名表(如附件)請填妥各項資料。(未滿20人不舉辦) 報名費:2,000(會員
1,800)附件:C級裁判證影本、中華民國網球協會裁判執法紀錄卡影本。
(二)截止日期:106年4月7日(星期五)止。
(三)填寫報名表後,請掛號郵寄至104臺北市朱崙街20號705室,並請註明參加
B級網球裁判講習會,報名後請來電02-2772-0298確認。
接受名單請於4月14日(公告至網站(www.tennis.org.tw)裁判專區>裁判講習查詢。
十、研習方式:
(一)課程理論講授及現場演練。
(二)編制教學手冊,提供裁判資訊。
(三)測驗認證。
十一、附則:
(一)請於106年4月29日(星期六)上午8時20至8時30分止,至講習會場地辦理報到手續。報到地點:高雄陽明網球中心
(二)參加之裁判請自備運動服裝、球鞋、球拍及碼錶。
(三)凡缺課達4小時者,不得參加認證測驗。
(四)講習會期間由本會為學員、工作人員及講師投保意外傷害責任險。
(五)講習會期間大會提供中餐,其餘住宿及交通由學員自理。
(六)凡參加本講習裁判測驗,通過測驗認證者,由中華民國網球協會核發B級網球
裁判證。
(七)欲晉升B級(省市級)裁判者,請將個人所擔任各級網球比賽主審裁判工作之場
次紀錄於中華民國網球協會裁判執法紀錄卡(紀錄卡可至中華民國網球協會網站裁判專區下載列印www.tennis.org.tw),達三十盤以上、屆滿一年並符合年齡規定,即可晉級參加講習(詳細資料請參閱網協網站之裁判制度實施辦法)。
十二、本辦法業經中華民國體育運總會 年 月 日體總輔字 號函核備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