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訊息(317)-

2016年度培育優秀運動選手計畫_奧運培訓專案

一、為爭取我國優秀網球選手備戰2016年里約奧運,依據105年1月第1週排名資料,專案核定補助新臺幣800萬元,補助選手名單分別為男子單打盧彥勳、女子單打謝淑薇、女子雙打詹詠然及詹皓晴(每人各新臺幣200萬元)。

二、本案相關經費支用依據「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培育優秀或具潛力運動選手作業要點」及「中央政府各機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損)助預算執行應注意事項」規定辦理,如有未盡事宜,準用「全國性民間體育活動團體經費補助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惟105年度運動發展基金預算尚未經立法院審議通過,有關補助經費額度屆時體育署得視立法院審議結果進行調整及依預算法第54條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