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2019 年長庚醫療體系運動員補助計畫甄選報名簡章

一、有鑑於國內體育風氣日盛,但國內運動員養成過程中,除需嚴格訓練外,常因運動傷害致使訓練中斷或成績下滑,甚至縮短選手之運動生涯。長庚醫療體系擁有全國首屈一指的醫療資源,且在運動醫學專業領域技術領先全國,故本著 王創辦人「取之社會,用之社會」的理念,針對國內優秀運動選手提出「長庚醫療體系運動員補助計畫」,以本體系資源照顧國內具潛力的選手,使其能心無旁鶩專心致力於訓練及比賽,進而締造佳績揚名國際。二、相關補助計畫內容詳見甄選報名簡章(附件一)及報名表(如附件二),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6年11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敬邀各界優秀體育選手參與。

文字訊息(1526)-

2018年-2019年長庚醫療體系運動員補助計畫甄選報名簡章

贊助單位:長庚醫療財團法人

一、 背景說明
體育運動是最容易凝聚國人共識的活動,唯有在運動場上國人才會不分
黨派共同支持運動員。因此具代表性的運動員除了肩負著國人殷切的期盼
外,更是我國極其重要的人文資產。運動員在養成的過程中,除了必須接受
辛苦的訓練外,更時時刻刻面臨運動傷害的威脅,致使訓練中斷或成績下
滑。然而,因國家與企業缺乏對運動員資金支持,以及國內運動醫學專業觀
念不足,故許多運動員沒有專業運動傷害防護員從旁協助,致使許多具潛力
的運動選手無法全心投入競賽,或因運動傷害未能及時處理,以致縮短選手
之運動生涯。

長庚醫療體系擁有全國首屈一指的醫療資源,且在運動醫學專業領域技術領先全國。故本著體系創辦人王永慶先生「取之社會,用之社會」的理念,針對國內優秀運動選手進行相關補助計畫,善用本體系資源照顧國內具潛力的選手,使其能心無旁鶩專心致力於訓練及比賽,進而締造佳績揚名國際。

二、 遴選名額:
個人運動項目選手:「潛力菁英」計畫 15 名、「潛力菁英培訓」計畫 15 名

三、 遴選條件:1994 年 1 月 1 日以後出生者

四、 遴選辦法:遴選委員之組成包括長庚醫療體系運動醫學小組成員、體育領域專家學者、體育署代表共同組成。
(一) 選手或團隊隊伍成員均須為中華民國國籍。
(二) 資料審查
長庚醫療體系運動員補助計畫甄選報名表(如附件)
推薦函兩封

五、 補助內容:
(一) 「潛力菁英」計畫項目補助內容:
1. 配合運動員賽程及訓練期,提供專屬運動防護員協助:選手可依個人賽程及訓練計畫申請專屬運動防護員,每人每年申請天數上限為70 天,其中包含協同運動員出國比賽天數 20 天、國內比賽或訓練50 天。

2. 每年度提供運動選手一次免費健康檢查,健康檢查項目依本院運動醫學團隊設計規劃(市價約 2 萬元新台幣)。
3. 醫療服務補助:運動員若發生運動傷害,或因訓練需要,使用本院自費特約門診、自費住院及自費手術時,相關醫療服務費用,給予每人每年上限 10 萬元新台幣的補助金額。
4. 比賽期間交通及食宿補助:為鼓勵運動員參加國外參加比賽,增加賽事經驗,擬依個案補助,每人每年以 15 萬元新台幣為上限。

(二) 「潛力培訓」計畫項目補助內容:
1. 每年度提供運動選手一次免費健康檢查,健康檢查項目依本院運動醫學團隊設計規劃(市價約 2 萬元新台幣)。
2. 醫療服務補助:運動員若發生運動傷害,或因訓練需要,使用本院自費特約門診、自費住院及自費手術時,相關醫療服務費用,給予每人每年上限 10 萬元新台幣的補助金額。
3. 比賽期間交通及食宿補助:為鼓勵運動員參加國外參加比賽,增加賽事經驗,擬依個案補助,每人每年以 15 萬元新台幣為上限。

六、 運動員接受補助期間相關義務簡述如下(實際以正式補助簽約內容為準)。
1. 於補助期間擔任本院運動顧問及運動形象大使,並配合本院安排每年參與 3 次公益活動、2 次記者會。
2. 於補助期間同意本院運動防護員進行相關生理狀況及身體各項運動機能指標測量。
3. 接受補助期間,不得再參與相關醫療機構之補助。

七、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 106 年 11 月 15 日止(以郵戳為憑)。

八、 報名書面資料寄送地點:
桃園市龜山區舊路村頂湖路 123 號 B2
「桃園長庚運動醫學整合照護小組 黃舒妤小姐 03-319-6200 分機 3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