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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事公告》111.8.11
入選參賽選手請自行準備個人用品並於8/16(二) 17:30報到、18:00 用餐
報到及住宿地點:康寧生活會館(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五段420巷28號)

賽事公告》111.8.11
敬請各位選手注意,八月份起YONEX贊助賽事比賽用球改為YONEX TR-CS3EX。

賽事公告》111.7.30
****依照中央最新防疫規定如下:
1. 7/1-7/31維持現行戴口罩等防疫措施,於室內/外從事運動得免戴口罩,但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2. 場下所有人員,請全程戴口罩。
3. 有參賽選手臨時被通知需居家照護、居家隔離等無法比賽者,除務必填請假表單外,另請電話通知裁判長,避免對手現場久等。
4. 請自主健康監控,若有不適症狀,請依照中央防疫規定應變並通報。
5. 本會將依中央及地方各項最新防疫規定隨時調整,再請隨意注意各項公告。

賽事公告》
1.本會於111年度起,每月月底函發本會主辦之各級賽事至各縣市教育局(處),有需要之教練或選手請自行洽各教育局(處)。
2.除上之外,另提供《選手公假函-以每月為單位》如下,請依需求自行向 貴屬單位申請公假,請自行上協會網站下載列印,請參考連結如下:
https://is.gd/6mFerE

***111年度B、C、D級青少年賽事報名延長至周日24:00截止。
為避免繳交費用後仍無法報名,請自行注意IPIN碼期限,IPIN碼開通受理申請為平日上班時間每日17:00前(周末/假日不受理)。

賽事公告》
國內青少年各級比賽報名截止&抽籤前,《取消報名/請假》採線上填寫表單。(非於規定時間內填寫不受理)
★★★★賽事報名尚未截止前,請自行至報名系統取消即可。★★★★
青少年《取消報名/請假》表單連結如下:
https://forms.gle/2Qz1A3r8eUjg1i259


執行長:黃靖瑜 連絡電話02-2772-0298
裁判長:王凌華 連絡電話0920-728-606
一、比賽宗旨:為提高選手國家認同度以及與國際團體賽事接軌,如台維斯盃、金恩盃、青年台維
斯盃及金恩盃以及世界少年網球團體錦標賽,提供國內菁英選手參與團體賽經驗,
進而培養團隊精神及遵循教練場上指導制度。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網球協會
四、贊助單位:四維體育推廣教育基金會、優乃克股份有限公司
五、比賽日期:111年8月17日(三)起至8月18日(四)止。
六、比賽項目:男/女團體賽。
七、報名辦法:
(一) 時間:即日起至111年8月8日(星期一)中午12:00截止。
111年8月9日(星期二)中午12:00公佈參賽名單,請務必上網確認。
(二) 方式:報名需於網路報名系統登錄,並完成報名程序。
(三) 報名費:自由報名參加,免繳報名費。
(四) 報名後因故不能參加比賽者,應於8月11日(星期四)12:00前自行上網填寫退賽表單(Google表單)向本會請假 (未依規定請假者,將予以禁賽處分)。
※全國青少年請假表單連結https://forms.gle/2Qz1A3r8eUjg1i259
八、參賽資格:
(一) 各組歲級依111年8月網協公告最新排名之報名選手依序前4名者為參賽依據(排名相同時,以年齡較小者優先)。
(二)教練人選由網球協會遴聘,抽籤決定指導隊伍。
九、比賽組別:每隊由14、16、18歲級各二人組成,男女各二隊。
(一隊6人,各歲組依排名1+ 4;2+3組隊)。
十、比賽地點:臺北網球中心
十一、比賽制度:採單、單、單、雙、雙五點,第一點單打(14歲組)、第二點單打(16歲組)、第三點單打(18歲組),第四點雙打(14+16歲組)、第五點雙打(16+18歲組), 單/雙打得兼,五點均須打完;單打3盤2勝制,每盤局數6平時採7分決勝局(Tie-break)。雙打3盤2勝制,每盤局數6平時採7分決勝局(Tie-break),盤數1平第三盤 採勝負決勝盤(10分制),每局均採NO AD。
※比賽採用”No-let service”〔即是發球觸網後,球進入發球有效區繼續比賽,接球者如未能擊中球或擊球未過網或出界則接球者失分〕。
十二、每隊均打二場,勝負判定:(二場總勝局數)÷(二場總負局數)之商大者獲勝。
十三、比賽規則:依國際網球總會公佈之網球規則及球員行為準則。
十四、獎勵辦法:
(一)每位參賽者均可獲贈精美參加獎一份。
(二)獲勝隊伍獎勵金新台幣12,000元,另一隊伍鼓勵金新台幣:6,000元。
(三)入選之選手參賽期間提供食宿招待及球場飯店專車接駁。
十五、附則:
(一)比賽用球優乃克TB TR3,使用3個球,9/11換新球。
(二)裁判規定:每場比賽安排裁判。
十六、服裝:
(一)球員服裝應合乎球員行為準則之規定。
十七、其 他︰
(一)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1條、性騷擾防治法第13條及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規定,
工作人員或參賽者若於活動期間遭受到性騷擾可向本會出申訴,性騷擾之申訴得以言詞
或書面提出,若以言詞為申訴者,應作成紀錄,經向申訴人朗讀或使閱覽,確認其內容無
誤後,由其簽名或蓋章,且申訴文件缺漏未補正者,應給予14日補正期間。
1.申訴電話:02-2772-0298
2.申訴傳真:02-2771-1696
3.申訴信箱:ctta.ctta@msa.hinet.net
4遭受性騷擾申訴時應載明下列事項:
(1)申訴人姓名、住居所、聯絡電話、申訴日期。
(2)有代理人者,應檢附委任書,並載明其姓名、住居所、聯絡電話。
(3)申訴之事實及內容。
(二)防範新型冠狀病毒傳染,參賽選手、教練及家長請務必配合以下規定,說明如下:
1.請遵守國家防疫規定及臺北市網球中心防疫措施,不符合規定者不得進入場館。
2.請選手、教練及家長於賽事期間保持安全社交距離,若無法時請配戴口罩,注意個
人衛生勤洗手。
(三)賽事期間,若因天候或其他因素等影響現場賽事進行,裁判長得經執行長同意後修正比賽制度等未盡事宜公告實施。
十八、本競賽規程尚經教育部體育署111年 月 日臺教體署競(三)字第號函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