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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比賽宗旨:提供12歲以下國內選手參與團體賽經驗,進而培養團隊合作及榮譽精神,為網
球運動扎根並與國際接軌為目標。
二、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國立體育大學
三、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網球協會。
四、 合辦單位:國立體育大學、謹瑋運動用品公司。
五、 承辦單位:財團法人桃園市四維體育推廣教育基金會。
六、 贊助單位:Dunlop旭鴻國際運動用品(股)公司、Babolat永紳國際運動用品有限公司。
七、 比賽日期:111年8月20日起至8月21日止。
八、 比賽項目:男/女團體賽。
九、 參賽資格:
(一)依第53屆四維膠帶盃學童網球錦標賽之成績,邀請五、六年級男、女子組前四名選手參賽。
(二)獲邀選手如無法參賽,由並列第5名選手遞補。
十、 報名辦法:
(一) 獲邀參賽選手請點選連結https://forms.gle/2vQFCn1FcSVHvTjB7 填寫參賽表單。
(二) 參賽表單止於7月30日,8月3日於四維基金會粉絲專頁(FB)公告參賽名單,公布參賽名單後因故不能參加比賽者,請於8月10日(三)12:00前告知。
十一、比賽組別:每隊由五、六年級各二人組成,男女各二隊,每隊各四人。
A隊:六年級冠軍、季軍;五年級亞軍、季軍
B隊:六年級亞軍、季軍;五年級冠軍、季軍
十二、比賽地點:國立體育大學。
地址: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250號。
十三、比賽制度:每日共四場賽事(單、單、雙、雙四點)。第一點單打(六年級組)、第二點單打(五年級組)、雙打同(混)齡搭配對抗,四點均須完賽。
單打3盤2勝制,每盤局數6平時採7分決勝局(Tie-break),盤數1平第三盤採勝負決勝盤(10分制)。
雙打3盤2勝制,每盤局數6平時採7分決勝局(Tie-break),盤數1平第三盤 採勝負決勝盤(10分制),每局均採NO AD。
※冠、亞軍選手將先分別安排至A組及B組,其餘選手則至現場抽籤分配組別。
※比賽採用”No-let service”〔即是發球觸網後,球進入發球有效區繼續比賽,接球者如未能擊中球或擊球未過網或出界則接球者失分〕。
十四、勝負判定:(二日總勝局數)÷(二日總負局數)之商率大者獲勝。
十五、比賽規則:依國際網球總會公佈之網球規則及球員行為準則。
十六、補助:大會提供交通住宿補助,每位參賽選手新台幣肆仟元整。
十七、獎勵辦法:
(一)每位選手可獲得參賽證書乙份。
(二)獲勝隊伍獎勵金新台幣12,000元、賽事個人照,另一隊伍鼓勵金新台幣6,000元。
十八、附則:
(一)比賽用球:Dunlop AO,使用3個球,盤終換球。
(二)裁判規定:每場比賽安排裁判。
十九、服裝:
(一)球員應穿著合乎規定之服裝。
(二)球員服裝上之商標、標幟應合乎球員行為準則之規定。
(三)為鼓勵國內之廠商提供贊助,凡比賽之贊助廠商提供之衣服或T-shirt不受限制。
二十、其他︰
(一)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1條、性騷擾防治法第13條及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規定,工作人員或參賽者若於活動期間遭受到性騷擾可向本會出申訴,性騷擾之申訴得以言詞或書面提出,若以言詞為申訴者,應作成紀錄,經向申訴人朗讀或使閱覽,確認其內容無誤後,由其簽名或蓋章,且申訴文件缺漏未補正者,應給予14日補正期間。
1.申訴電話:02-2999-1111#12772
2.申訴傳真:02-2999-2927
3.申訴信箱:amy.liu@fourpillars.com.tw
4.遭受性騷擾申訴時應載明下列事項:
(1)申訴人姓名、住居所、聯絡電話、申訴日期。
(2)有代理人者,應檢附委任書,並載明其姓名、住居所、聯絡電話。
(3)申訴之事實及內容。
(二)為防範新型冠狀病毒傳染,參賽選手、教練及家長請務必配合以下規定,說明如下:
1.請遵守國家防疫規定及該場館防疫措施,不符合規定者不得進入場館。
2.賽事期間,請遵照中央及地方各項最新防疫規定始得出賽。
(三) 賽事期間,本競賽規程未盡事宜處,裁判長得經執行長同意後議決之。
二十一、本競賽規程經教育部體育署111年 月 日臺教體署競(三)字第 號函備查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