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訊息(2593)-

執行長:黃士哲 電話: 0912-128189 副執行長: 黃克恭 電話: 0932-807888

ㄧ、宗旨:增進市民健康,整合社區組織團體的力量,發展適當的健康服務,以營造嘉義市成為健康城市為宗旨,且響應長期支持並提升嘉義市網球運動水準及人口,特舉辦本項比賽,其目的除了增進球友之間的友誼和球技交流外,更期盼藉著發揚運動員的精神,來提升道德修養,塑造完整的人格,並以回饋社會鄉里, 增進市民身體健康和幸福快樂的家庭為目的。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署、中華民國網球協會、嘉義市政府。

三、主辦單位:嘉義市體育會網球委員會。

四、協辦單位:嘉義市立體育場、嘉義市體育會、各縣市網球委員會。

五、贊助單位:財團法人嘉義市私立福添福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六、比賽日期:107年9月15~16日兩天(星期六、日)
107年9月15日上午10時舉行開幕典禮,請所有參賽隊伍參加,凡參賽球員{含團體組領隊、教練}均可參加摸彩, 獎品領取以本人在場為憑。

七、比賽地點:嘉義市立網球場(嘉義市體育路4號),網球場電話:05-2243001。

八、比賽項目:
比賽辦法
(一)採三點雙打賽,不得兼點。
(二)每隊報名參賽選手8人(不含領隊、教練)。
(三)本錦標賽至多接受32支隊伍參加。
(四)依參賽隊數多寡決定賽制。
資格
(一)凡居住於中華民國地域內、愛好網球運動者,均可自由組隊報名參加。
(二)合乎下列規定之選手,每隊限報一人。
1.凡曾參加104、106年全國運動會網球賽。
2.105-107年台維斯盃選手。
3.報名截止日期當月中華民國網球協會公佈全國青少年16歲組、18歲組排名單雙打前8名內。
4.報名截止日期當月中華民國網球協會公佈全國排名單雙打32名內。

九、比賽用球:本次比賽用球採用Slazenger比賽用球

十、比賽規則:採中華民國網球協會審定之最新網球規則及行為準則。
[附件一] 循環賽成績計算方式:
(1).團體賽每場比賽已分出勝負之球隊,由裁判判定獲勝後,其餘各點不再繼續比賽。
(2).勝一場得 2 分,敗一場得 1 分,棄權以零分計,以積分多寡計算名次。
(3).凡中途棄權退出比賽者,不予列入名次,其已賽之結果均不予計算。
(4).積分相同時名次判定之優先順序:
A.兩隊積分相同時以該兩隊比賽之勝隊獲勝。
B.如遇三隊或三隊以上積分相同時,以積分相同之相關各隊比賽結果之勝點和負點之 商判定之。若再相同時以該相關各隊比賽結果之勝局數和負局數之商判定之。如仍相同時,則由裁判長主持抽籤決定。
C.計算勝率公式為:勝率=勝點(局)除以負點(局)。

十一、報名辦法:
(一)時間:自即日起至107年8月24日(星期五)止。(大會將於報名截止後三日內於「嘉義市立網球場公布欄、嘉義市體育會網站及嘉義市網委會粉絲頁」公佈報名接受名單,如有問題請在107年8月29日前與『副總幹事-黃士哲先生』聯絡修正,連絡電話:0912-128-189。)
(二)報名方式:
請上中華民國網球協會、嘉義市體育會網站或嘉義市網委會粉絲頁(請掃描右圖QR code)下載報名表,填寫報名表並註明參加隊名:
(1).掛號郵寄至嘉義市興業東路145巷72號(黃克恭先生收 0932-807-888)
(2).E-mail至本會競賽組-黃士哲先生信箱 ggg2266jay.mse96@g2.nctu.edu.tw
(三)報名費:每隊報名費新台幣1,000元整,未繳交者視同未完成報名。
銀行代號: 808
帳戶名稱 : 嘉義市體育會網球委員會
帳號: 0509-940-290926
(請將匯款帳號後五碼與報名表一併郵寄或Email回傳至本會)

十二、抽籤日期:107年9月1日(星期六)上午10時於嘉義市立網球場舉行,如未派代表抽籤者,由主辦單位代抽,不得異議。抽籤結果及賽程將於107年9月5日(三)同步公佈於嘉義市立網球場公布欄、嘉義市體育會網站及嘉義市網委會粉絲頁。

十三、比賽附則:
(一)各隊應於賽前三十分鐘向大會領取出賽名單,填妥後於二十分鐘前提交大會競賽組,如比賽時間更動,以大會宣布為準。為了賽程順利進行,場地安排得由大會隨時視情況調度及分點同時舉行,各隊不得異議。
(二)每場比賽,選手不得重複出賽(兼點)。
(三)每人僅可報名乙組別曁乙隊,如有重複報名,則以第一次出場比賽之隊伍為歸屬;如有選手重複報名並出賽,經查屬實,其第二次出賽隊伍取消比賽資格,如已賽過不再重賽。
(四)各組依報名隊數多寡決定賽制(是否增加鼓勵組,同視報名隊數多寡決定之)。
(五)三點雙打均採一盤六局NO AD制,六平時採七分決勝局。
(六)各場出賽名單前兩點不得排空點,否則全隊失格。
(七)參賽選手經點名超過10分鐘仍未出場比賽,視同排空點;如需查驗證件,10分鐘內提不出證明者,視同排空點。如有冒名頂替或資格不符,全隊判取消資格。
(八)因賽程之需要大會有權變更賽程、場地。
(九)選手報名須確實審酌個人健康,經醫生確認適合參賽;賽會期間因個人因素發生意外事故,大會除盡力協助外,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十)大會將為所有人員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參賽選手請自行投保個人平安險。

十四、獎勵:
(一)大會免費提供瓶裝礦泉水並於中午統一提供便當。
(二)全國網球團體賽:優勝隊伍由大會頒發獎金、獎盃以玆鼓勵。 獎金分配如下表

十五、申訴:
(一)凡規則有明文規定或有同等意義解釋者,及比賽中事實的判定,以巡場裁判或主審之判決為最終判決,不得提出異議。
(二)球員資格之申訴,應於該場比賽開始前提出,身份之申訴應在各點第二局開始比賽前提出,否則不予接受。
(三)資格或身份之申訴提出後,雙方球員應於10分鐘內,提出身份證或駕駛執照以茲證明,但比賽仍應繼續進行,如選手資格或身分申訴成功,則全隊取消比賽資格。
(四)資格不符及冒名頂替者,經查屬實,全隊取消比賽資格。
(五)有關比賽事項申訴,應由領隊或教練提出方予接受。

十六、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修正公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