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訊息(2531)-

執行長:劉明輝 電話:0988-275601
裁判長:張廣義 電話:0919-383268

ㄧ、宗 旨:本著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之宗旨及配合政府推展全民網球運動,特舉辦本項比賽,其目的除了增進球友之間的友誼和球技的交流外,更期盼藉著運動員精神的發揚,來提升道德修養,塑造完整的人格,並以回饋社會鄉里增進市民身體健康和幸福快樂的家庭為目的。

二、指導單位:中華民國網球協會。

三、主辦單位:新竹市政府、科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蔡宗哲先生、鄭世杰先生。

四、協辦單位:新竹市立體育場、新竹市體育會、各縣市網球委員會。

五、承辦單位:新竹市體育會網球委員會。

六、贊助單位:謝清林先生、瑜飛運動科技有限公司、美蔘國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波力體事股份有限公司、哲加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氫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Discho.tw。

六、比賽日期:2016年12月17~18日(星期六、日)每日上午8:30開賽。
*12月17日上午10:00舉行開幕典禮,請所有參賽隊伍務必參加。

七、比賽地點:新竹市立三民網球場
地址:新竹市中央路364-1號 電話:0988-275601

八、 比賽方式:
(一)採五點三勝雙打團體賽(除決賽八強外,其餘採NO AD賽制),每隊可報名選手18人(含領隊、教練)。依報名隊數多寡,決定賽制,或增加鼓勵組(未晉級八強者適用之)。
(二)團體賽出赛順序以抽籤決定之,各組不得輪空。各點比賽均採一盤先勝六局制,局數六平時則採搶七分決勝局制。
(三) 鼓勵組採一盤先勝四局制,局數四平時則採搶七分決勝局制,前八強則恢復為一盤先勝六局制。

九、比賽用球:採用HEAD ATP網球。

十、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網球協會審定之最新網球規則及球員行為準則。

十一、報名資格:
(一)凡身體健康愛好網球者,皆可組隊參加,男子選手限制43歲以上【62年次(含)以前】,女子選手限制則依據中華民國網球協會公佈之105年10月最新全國排名,女子單、雙打前8名(含)之選手每隊限報一名參加(為鼓勵女子選手參加,每位女子選手得上加20歲)。
(二)各點資格限定如下:
1、第一點選手年齡相加須滿90歲以上。
2、第二點選手年齡相加須滿100歲以上。
3、第三點選手年齡相加須滿110歲以上。
4、第四點選手年齡相加須滿120歲以上。
5、第五點選手年齡相加須滿130歲以上。

十二、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2016年12月2日(星期五)下午5:00止,郵寄以郵戳為憑。

十三、報名地點:新竹市體育會網球委員會
地址:新竹市中山路640巷287弄16號
E-MAIL:liu024680@gmail.com
TEL:0988-275601 FAX:03-5339521
(e-mail或郵寄、傳真報名後,請務必電話確認)

十四、抽 籤:2016年12月6日(星期二)上午10:00於三民網球場舉行,如未派代表抽籤者,由主辦單位代抽,不得異議。

十五、獎 勵:
(一)全體參賽球隊中午由大會提供自助式午餐。
(二)參加獎:贈送每人一筒HEAD網球、及一包新竹佛祖牌米粉。
(三)優勝隊伍由大會頒發獎盃、獎金及獎品以玆鼓勵。
冠軍:獎盃一座,獎金新台幣六萬元、氫素科技水素水瓶12支(市售每支價值7,000元,12支共計84,000元)及HEAD網球四箱
亞軍:獎盃一座,獎金新台幣三萬五仟元、氫素科技水素水瓶7支(市售每支價值7,000元,7支共計49,000元)及HEAD網球三箱
:獎盃一座,獎金新台幣二萬五仟元、氫素科技水素水瓶4支(市售每支價值7,000元,4支共計28,000元)及HEAD網球二箱
殿軍:獎盃一座,獎金新台幣一萬五仟元、氫素科技水素水瓶3支(市售每支價值7,000元,3支共計21,000元)及HEAD網球一箱
並列第五名:獎金各新台幣一萬元整、氫素科技水素水瓶各1支。(市售每支價值7,000元)
並列第七名:獎金各新台幣八千元整、氫素科技水素水瓶各1支。(市售每支價值7,000元)
(四)鼓勵組:是否增加鼓勵組,視報名隊數決定之。
冠軍:獎盃一座,獎金新台幣八千元整及氫素科技水素水瓶1支。(市售每支價值7,000元)
亞軍:獎盃一座,獎金新台幣五千元整及氫素科技水素水瓶1支。(市售每支價值7,000元)
並列第三名,獎金新台幣三千元整及氫素科技水素水瓶各1支。(市售每支價值7,000元)

十六、申訴:
(一)凡規則有明文規定或有同等意義解釋者,及比賽中事實的判定,以主審
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異議。
(二)球員資格之申訴,應於該場比賽開始前提出,身份之申訴應在該點第二
局比賽前提出,否則不予接受。資格或身份之申訴提出後,雙方球員應於15分鐘內,提出身份證或健保卡或駕駛執照以茲證明,但比賽仍應繼續進行。資格不符及冒名頂替者,經查屬實,全隊取消比賽資格。
(三)申訴之提出應由球員本人或領隊之一提出方予接受。

十七、附則:大會將為所有參賽人員投保意外險。
(一)每人限報一隊,如有重複報名,以第一次出賽之隊伍為其歸屬,出賽名單一經提出即視同出場比賽。
(二)每隊需按時按點出賽,不得輪空,點名後逾時十分鐘未出賽,視同全隊棄權,惟仍可參加後續比賽。
(三)若有空點現象時,依下列處理方式:
兩隊勝負尚未分出之前,出賽單位各點若有選手缺席時,視同空點(雙打時僅一名選手出賽亦屬空點),空點一經判定,則不論該場勝負如何,一概判為對方之勝場(其比賽成績之計算為5:0,每局分數皆為6:0)。
(四)大會因賽程需要,需拆點同時進行比賽,各隊不得異議。
(五)比賽如有異議,以大會裁判長之判決為最終判決。
(六)頒獎後,優勝單位如被發現有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情事時,主辦單位將追回獎盃、獎金及獎品。
(七)球員必須攜帶身分證,或其他識別証件,以備查驗。

十八、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修正公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