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訊息(3805)-

執行長:林宜錚
裁判長:李朝裕 0928-326365

一、主旨:配合政府全民運動政策、促進網球運動向下扎根,激勵青少年球員奮發向上,以提升網球技術水準,爭取國際最高成績。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網球協會、財團法人台灣福興文教基金會。

四、合辦單位:高雄市體育處。

五、承辦單位:高雄市網球協會、台灣福興工業(股)公司。

六、協辦單位:高雄市中山網球場。

七、比賽時間:103年02月12日~02月16日(星期三~星期日)

八、比賽地點:高雄市中山網球場(十面紅土球場)
地址:高雄市三民區平等路12號。電話:(07)386-3660。

九、比賽用球:依2014年網協指定用球。

十、競賽分組:
(一)大專公開男生團體組 (二)大專公開女生團體組
(三)大專一般男生團體組 (四)大專一般女生團體組
(五)高中男生團體組 (六)高中女生團體組
(七)國中男生團體組 (八)國中女生團體組
(九)六年級男生組 (十)六年級女生組
(十一)五年級男生組 (十二)五年級女生組
(十三)四年級男生組 (十四)四年級女生組

十一、參加資格:
凡全國各大專院校、高中、國中及國民小學正式學籍之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報名規定如下:
(一)國小組為個人賽;另採個人賽優勝積分,取團體成績前二名,頒發獎狀鼓勵。
1.各組報名須同時符合該年級及年次規定。
(1)六年級:民國90年9月1日至91年8月31日。
(2)五年級:民國91年9月1日至92年8月31日
(3)四年級:民國92年9月1日以後
2.如年級不符規定者,則依出生年次規定參加該組。
3.每人限報一級,可報本級或年齡較大級別。
4.欲參與團體賽積分學,另請現場繳交備份報名表經該校註冊組長或體育組長簽章,並蓋學校大印後,供大會審查,始符團體賽採計資格;前述資料如有缺漏則僅採個人賽成績。
(二)大專公開組、大專一般組、高中組、國中組均為團體賽,且須同校組隊,不受學籍期限限制,每校最多報名3隊(隊員不得重複報名)。各隊報名人數限制如下:
1. 男子組每隊5~7人。(不得低於5人)
2. 女子組每隊4~6人。(不得低於4人)
(三)大專一般組資格限制:
1.參賽者須為各校102學年度第一學期正式註冊在學之學生(教育部頒佈之正式學制者,選讀生、先修生、補習生、空中補校、僑生專修班及各種短期訓練班學生不得參加)。軍、警校院以正期生及專科部學生為限,空中大學之運動員須為99學年度正式註冊選課之學生始得參賽。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大專一般組:
(1)就讀大專校院競技運動相關系所者。(係指102年大專運動會所列舉之18系所)
(2)曾採「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規定之入學管道並經榜示或遞補錄取者。
備註:係指曾參加運動成績優良學生甄審、甄試、單獨招生、轉學(插班)考試加分等,包含國中升高中(含專科)及高中升大專之學生,其入學管道係經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之規定錄取並經榜示或遞補錄取者。
(3)現就讀於研究所或大專院校之學生,若就讀大專校院時曾具備第二款資格者。
(4)曾具社會甲組或職業球員資格者。
(5)曾入選各運動種類之各級國家代表隊,參加國際運動總會舉辦之正式錦標賽者(含世界盃、世界錦標賽、世青、世青少、亞洲盃、亞洲錦標賽、亞青、亞青少) 。惟身心障礙比賽之國家代表隊,不受此限。

十二、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報名網站自即日起開放報名至 102年12月31日星期二24:00止。
(二)報 名 費:國小個人賽每人200元,國中、高中、大專團體組每隊1000元。
1.現金袋方式:
掛號郵寄:高雄市岡山區育才路88號。
Tel:07-622-5151 分機321 莊佳娟小姐收。
(信封請註明隊名以及所報名參加的組別)
2.電匯方式:
電匯抬頭:財團法人台灣福興文教基金會
銀行名稱: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建北分行
電匯帳號:20681000027603
(請將收據回傳至本公司,並請註明所報名參加的組別。Fax:07-622-1703)
3.ATM轉帳方式:
銀行代號:812
帳號:20681000027603
(請將收據回傳至本公司,並請註明所報名參加的組別。Fax:07-622-1703)
(三)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
報名網址:http://fs-www.fuhsing.com.tw/tennis/online_rule.aspx
請上台灣福興公司網站填寫報名表,大會收到報名表及報名費後,網站上公布報名完成與否。
(四)聯絡人:李朝裕先生 電話:0928-326-365 、李志興先生 電話:0919-917-615
(五) 相關報名資訊請參閱中華民國網球協會或台灣福興公司網站查詢:
http://www.tennis.org.tw/tennis/index.asp
http://fs-www.fuhsing.com.tw/tennis/online_rule.aspx

十三、抽籤時間及地點:103年1月4日(星期六)上午十時,於高雄市中山網球場。(各校應派代表出席,缺席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

十四、車資補助:以參加團體賽的隊伍為補助對象,個人賽不補助。
(一) 分區及補助金額說明:以學校參賽隊伍所屬校區地址為依據。
1.基北區: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宜蘭縣(市)、花蓮縣(市),每隊5,000元。
2.桃竹苗區:桃園縣(市)、新竹縣(市)、苗栗縣(市),每隊3,500元。
3.中彰雲嘉區:台中市、彰化縣(市)、南投縣(市)、雲林縣、嘉義縣(市)、台東縣(市) ,每隊2,500元。
(二) 補助請領說明:符合補助資格之參賽隊伍,需完成報到手續並全程參與大會排定之賽程後,方可向主辦單位辦理領取手續。【須列入個人所得】

十五、獎勵:
(一)得獎獎勵內容:
1.國中、高中、大專團體組,冠、亞軍由本會頒發獎盃、獎牌、獎狀、獎金,
季軍(含)以下不頒發獎盃。
2.國小男女各歲組:前三名由本會頒發獎牌、獎狀、獎金。
(二)每位參賽球員贈精美紀念品一份。
(三)各分組得獎獎金:如下表

十六、比賽方式:
(一)團體項目採分組循環或雙敗淘汰制或單淘汰賽制(視報名參賽隊數決定),其出場順序為:
1.男子組團體賽皆採雙、單、雙(單雙不得兼)。
2.女子組團體賽皆採單、雙、單(單雙不得兼)。
3.國中組、高中組、大專公開組初賽、複賽各點一律打八局。冠、亞,季、殿軍賽採三盤二勝制,單打每盤六平時採決勝局制,雙打採NO-AD制(決勝盤打十分制)。
4.大專一般組初、複賽各點一律打六局,決賽各點一律打八局,雙打採NO-AD制(決勝盤打十分制)。
※所有團體賽前兩點不得排空點,否則視同全隊失格,即停止本次賽會之權利,所有賽完之成績不予計算。
(二)團體賽種子依據全隊最新102年11月份網協公佈之青少年排名。
(三)國小各歲組準決賽前採六局淘汰賽,局數六平時採決勝局制,準決賽、決賽採八局決勝局制。個人賽優勝積分:冠軍50分、亞軍35分、季軍20分、5-8名5分、9-16名1分。
(四)國小各歲組不限籤數,依報名人數,編成八區,每區依全國青少年最新排名為依據設種子球員若干人。
(五)以上各組比賽方式,大會保有修改賽制之權利,得視報名隊數之多寡作賽制調整。

十七、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網球協會審定之最新規則及球員行為準則。

十八、比賽通知:本賽程將不另行通知,抽籤7日後請自行上網至中華民國網球協會網站(http://www.tennis.org.tw/tennis/index.asp)查詢。

十九、工作人員、指導教練依各縣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市立各級學校及幼稚園教職員工之獎懲辦法規定予以敍獎。

二十、懲罰︰
1、球員於比賽時間發佈後,逾時十五分鐘未出場者,判該球員(點)棄權。
2、國小組嚴格禁止教練、家長於場外以任何方式指導,場外任何人等也不得參與判決,違反者判其在場球員,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罰一分,第三次以後罰一局或判失格。
3、團體賽場內由一位教練或該隊隊員於換邊時指導,指導教練違者罰則同上。教練經判失
格即喪失指導資格,必須馬上離場,爾後賽事並不得再下場指導。

二十一、附則:
(一)參加比賽一切費用請自理。另為響應環保”節能減碳”政策,請參賽選手自行攜帶盛水容器,大會會提供冷熱開飲機供使用。
(二)請參賽球員務必攜帶學生證備查(需蓋當年度註冊章)。經查證件不齊或無法證明身分者,視同資格不符。

二十二、本競賽規程經臺教體署競(三)字第1020035559號函核准實施,如有未盡事宜或賽會需要修正,裁判長得經執行長同意後保有修改之權利,並以比賽當日公告為主。

檔案下載(17)-
#檔案下載檔案名稱
1體育署核備函 1203
2競賽規程 1216(競賽規程修改 報名截止至12/31 請踴躍參加)
3五年級籤表 0110
4六年級籤表 0110
5高中、國中組籤表 0110
6大專公開、一般組籤表 0110
7特約飯店-西子灣大飯店 交通資訊(含地圖) 0110
8特約飯店-西子灣大飯店 房價介紹(詳細房型請上網查閱) 0110
9賽程表(請六男、六女、五男第一、二天賽程於高醫大四面紅土球場進行) 0110
10四年級籤表 0113 更新
11公假函 0114
12大專公開組、一般組(男、女)成績 0226
13高中組、國中組(男、女)成績 0226
14六年級國小組(男、女)成績 0226
15五年級國小組(男、女)成績 0226
16四年級國小組(男、女)成績 0226
17成績總表 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