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ㄧ、宗旨:為提供國民動態休閒活動,培養國民終身運動習慣,提升網球運動風氣及國民生活品質特舉辦本比賽。其目的除了增進球友之間的友誼和球技的交流外,更期盼藉著運動員精神的發揚,來提升道德修養,塑造完整的人格,並以回饋社會鄉里,增進國民身體健康和幸福快樂的家庭為目的。

二、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臺中市體育總會、中華民國網球協會

三、主辦單位:臺中市體育總會網球委員會

四、協辦單位:蓬勃運動事業有限公司、修平科技大學

五、贊助單位:蔡宗哲先生、林永茂先生、謝清林先生、李青先生、蔡久雄先生

六、比賽日期:2013年3月9~10日(星期六、日)每日上午8:30開賽。
*3月9日上午10:00舉行開幕典禮,請所有參賽隊伍務必參加。

七、比賽地點:臺中市中興網球場
地址:臺中市北屯區山西路二段231號
電話:04-2299-0888

八、 比賽方式:
(一)採五點三勝雙打團體賽,每隊可報名選手15人(領隊除外)。依報名隊數
多寡,決定賽制,或增加鼓勵組(各點比賽均採No-Ad賽制,第一、二輪
敗者適用之)。
(二)團體賽出赛順序以抽籤決定之,除第一點不抽籤外,其餘二、三、四、五點則採抽籤決定比賽順序,各組不得輪空。各點比賽均採一盤先勝六局制,局數六平時則採搶七分決勝局制。

九、比賽用球:採用HEAD ATP網球。(由瑜飛運動事業有限公司贊助)

十、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網球協會審定之最新網球規則及球員行為準則。

十一、報名資格:
(一)凡身體健康愛好網球者,皆可組隊參加,男子選手限制40歲以上【62年次(含)以前】,女子選手限制則依據中華民國網球協會公佈之101年底最新全國排名,女子單、雙打前8名(含)之選手每隊限報一名參加(為鼓勵女子選手參加,每位女子選手得上加25歲)。
(二)各點資格限定如下:
1、第一點選手年齡相加須滿120歲以上(保障出賽,不抽籤)。
2、第二、三、四、五點選手年齡相加須滿100歲以上(以抽籤決定比賽出場
順序)。

十二、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2013年2月25日(星期一)下午5:00止,郵寄以郵戳為憑。

十三、報名地點:臺中市體育總會網球委員會
地址:臺中市中區柳川西路三段23號5樓
TEL:04-2221-5111
FAX:04-2222-6744(報名後,請務必電話確認)

十四、抽籤:2013年2月27日(星期三)上午9:30於報名地點舉行,如未派代表抽籤者,由主辦單位代抽,不得異議。

十五、獎勵:
(一)由大會提供礦泉水、香蕉及自助式午餐。
(二)參加獎:由主辦單位決定。
(三)優勝隊伍由大會頒發獎盃、獎金及獎品以玆鼓勵。
冠軍:獎盃一座,獎金新台幣六萬元及HEAD網球四箱
亞軍:獎盃一座,獎金新台幣三萬五千元及HEAD網球三箱
季軍:獎盃一座,獎金新台幣二萬五千元及HEAD網球二箱
殿軍:獎盃一座,獎金新台幣一萬五千元及HEAD網球一箱
五-六名:獎金新台幣八千元整。
七-八名:獎金新台幣五千元整。
(四)鼓勵組:是否增加鼓勵組,視報名隊數決定之。
冠軍:獎盃一座,獎金新台幣五千元整。
亞軍:獎盃一座,獎金新台幣三千元整。

十六、申訴:
(一)凡規則有明文規定或有同等意義解釋者,及比賽中事實的判定,以主審
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異議。
(二)球員資格之申訴,應於該場比賽開始前提出,身份之申訴應在該點第二
局比賽前提出,否則不予接受。資格或身份之申訴提出後,雙方球員應於15分鐘內,提出身份證或健保卡或駕駛執照以茲證明,但比賽仍應繼續進行。資格不符及冒名頂替者,經查屬實,全隊取消比賽資格。
(三)申訴之提出應由球員本人或領隊之一提出方予接受。

十七、附則:
(一)每人限報一隊,如有重複報名,以第一次出賽之隊伍為其歸屬,出賽名
單一經提出即視同出場比賽。
(二)每隊需按時按點出賽,不得輪空,點名後逾時十分鐘未出賽,視同全隊
棄權,惟仍可參加後續比賽。
(三)若有空點現象時,依下列處理方式:
兩隊勝負尚未分出之前,出賽單位各點若有選手缺席時,視同空點(雙打時僅一名選手出賽亦屬空點),空點一經判定,則不論該場勝負如何,一概判為對方之勝場(其比賽成績之計算為5:0,每局分數皆為6:0)。
(四)大會因賽程需要,需拆點同時進行比賽,各隊不得異議。
(五)比賽如有異議,以大會裁判長之判決為最終判決。
(六)頒獎後,優勝單位如被發現有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情事時,主辦單位將追回獎盃、獎金及獎品。
(七)球員必須攜帶身分證,或其他識別証件,以備查驗。
(八)大會將為所有參賽人員投保意外險。

十八、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修正公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