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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會公告

因應泰利颱風影響,報名截止日順延至6月29日(週五),抽籤日期順延至7月6日(週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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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長:王凌華 0920-728606

一、宗旨:為積極推展網球運動,回饋社會,增進全民身心健康,促進網球
技術之水平。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臺南市政府。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網球協會、

四、承辦單位:社團法人台南市網球協會、台南市體育總會網球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聯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宏凱建築師事務所、財團法人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環境保護發展推動基金會、旭鴻國際運動用品有限公司、臺南市體育處、台南市體育總會

六、比賽日期:101年7月14日(星期六)至7月15日(星期日)。

七、比賽地點:台南市立紅土網球場
(台南市健康路忠烈祠後面.06-2156189)。

八、比賽用球:Slazenger WIMBLEDON

九、參賽資格:男子民國5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新五都戶籍需同縣市,其他縣市每隊可有2名跨縣市球員,每隊選手至多8名,隊員名單內的選手才可下場比賽。。
※第一組相加滿100歲、第二組相加滿110歲、第三組相加滿120歲,女子民國7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但計算年齡時可加15歲,出赛順序以現場抽籤決定。

十、報名費:每隊新台幣1,000元整(未繳報名費者不列入抽籤)。

十一、報名辦法:
(一) 時間:即日起至101年6月29日(星期五)。
(二) 方式:請上中華民國網球協會官網下載報名表,填妥報名表後,
電子檔E-Mail至thjhpe@gmail.com
(三) 繳費方式:截止時間以郵戳為憑。
1.以現金袋方式掛號郵寄:70063 台南市中西區民權路4段204號。
Tel:0910-832685 李榮烈。(信封內請註明所報名參加隊伍)

十二、抽籤日期:
(一)101年7月6日(星期五)上午十時,於中華民國網球協會公開抽籤,未到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抽籤後比賽賽程表,請自行參閱中華民國網球協會官網。

十三、比賽制度:
(一)各組採用三點雙打,均採一盤六局制,每局均採用No-Ad制。
(二)每場比賽,選手不得重複出賽。
(三)每人僅可報名乙隊,如有重複報名,則以第一次出場比賽之隊伍為歸屬,出賽名單一經提出即視同出場比賽;如有選手重複報名並出賽,經查屬實,其第二次出賽隊伍取消比賽資格,如已賽過不再重賽。
(四)依報名隊數決定比賽賽制,原則上每隊至少可比賽2場。

十四、比賽附則:
(一)101年7月14日(星期六)上午8時起辦理報到手續,10時舉行開幕典禮。
(二)各隊應於賽前三十分鐘向大會領取出賽名單,填妥後於二十分鐘前提交大會競賽組,如比賽時間更動,以大會宣布為準。為了賽程順利進行,場地安排得由大會隨時視情況調度及分點同時舉行,各隊不得異議。
(三)選手應攜帶政府機關發證並有相片之證件備查,例如:身分證、駕照、健保卡(擇一) 【外國人士以外僑居留證為依據】,以便證明身分,如10分鐘提不出證明文件該點視同空點。
(四)如有冒名頂替或資格不符,全隊判取消資格。
(五)各場出賽名單前兩點不得排空點,否則排空點隊伍判失格。參賽選手經點名超過10分鐘仍未出場比賽,視同排空點;如需查驗證件,10分鐘內提不出證明者,視同排空點。
(六)大會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旅行平安險則由各隊依需要自行投保。

十五、申訴
1.比賽中事實的判定,以主審之判決為終決。
2.選手資格之申訴,請在第一點比賽前依規定提出。
3.選手身份之申訴,請在各點第二局開始比賽前依規定提出。
4.資格或身份之申訴提出後,雙方球員應於10分鐘內提出證件以資證明,
但比賽仍應繼續進行,如選手資格或身份之申訴成功,則被申訴之隊伍取
消比賽資格。
5.有關比賽事項申訴,由領隊或教練簽名後,以書面提出並繳交保證金新台
幣参仟元,如申訴未能成立時,大會得沒收其保證金。
6.未依上述規定提出申訴者,大會一律不接受處理。

十六、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網球協會所頒定最新網球規則。

十七、獎勵辦法:
(一)報名並參賽之隊伍,由主辦單位贈送每隊參加獎並提供中餐。
(二)錄取前四名,不足六隊(含)時取前三名,頒發優勝獎盃和
獎金,參賽隊伍達40隊(含)以上時,第五~八名頒發優勝獎品。

十八、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隨時公佈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