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大度山維崧盃」全國壯年網球團體錦標賽

比賽日期:2023年3月18~19日(星期六、日,每日AM 8:30開賽)比賽地點:(一)預賽3/18:臺中市中興網球場(八面紅土) 地址:臺中市北屯區山西路二段231號 TEL:04-2292-3598 (二)決賽3/19:臺中公園網球場(四面紅土) 地址:臺中市雙十路與自由路交會處 TEL:04-2224-4045

文字訊息(2673)-

ㄧ、宗旨:為緬懷大度山寶塔、墓園創辦人 林維崧老先生,生前對網球的熱愛,且長期對網球運動的贊助與支持,以及配合政府推展競技運動及全民運動政策、提供國民動態休閒活動、培養國民終身運動習慣,提昇網球運動風氣及國民生活品質。
二、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臺中市體育總會、中華民國網球協會
三、主辦單位:大度山寶塔、墓園董事長 林文傑先生
四、承辦單位:臺中市體育總會網球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臺中市體育總會軟式網球委員會
六、比賽日期:2023年3月18~19日(星期六、日,每日AM 8:30開賽)
七、比賽地點:(一)預賽3/18:臺中市中興網球場(八面紅土)
地址:臺中市北屯區山西路二段231號 TEL:04-2292-3598
(二)決賽3/19:臺中公園網球場(四面紅土)
地址:臺中市雙十路與自由路交會處 TEL:04-2224-4045
八、比賽制度:
(一)採五點三勝雙打團體賽。〈每隊可報名領隊、教練及選手18名〉
(二)預賽:依報名隊數多寡決定賽制。
(三)決賽:採用雙敗淘汰賽。
(四)循環賽成績計分方法:
(1)勝一場得2分,敗一場得1分。
(2)各組名次計算方式如下:
A.名次依積分高低排序。
B.兩隊積分相同時,以該兩隊比賽之勝隊獲勝。
C.如遇三隊或三隊以上積分相同時,以該積分相等的各隊比賽結果之勝點數和負點數之商率判定之。若再相同時,以該積分相等的各隊比賽結果之勝局數和負局數之商率判定之。若再相同時,以該積分相等的各隊比賽之勝分數和負分數之商率判定之。如再相同時,則由裁判長主持抽籤決定之。
D.勝率計算公式為勝點(局、分)總和除以負點(局、分)總和之商率大者獲勝。
(五)比賽順序以抽籤決定之,各點不得輪空。各點比賽均採一盤先勝六局制,局數六平時則採搶七分決勝局制(預、決賽每局平手時,採No-Ad制)。
(六)預賽分出勝負比賽即結束,成績依比賽順序記錄。
九、比賽用球:Slazenger比賽用球。
十、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網球協會審定之最新網球規則及球員行為準則。
十一、報名資格:
(一)凡身體健康愛好網球者,即可組隊參加,男子選手除了公開組不限年齡以外,其餘各組限制35歲以上【77年次(含)以前】,女子選手限制則依據中華民國網球協會公佈之112年2月最新全國排名,女子單、雙打前8名(含)之選手每隊限報一名參加(為鼓勵女子選手參加,每位女子選手得上加20歲)。
(二)各點資格限定如下:
1.第一點公開組(不限年齡)。
2.第二點選手年齡相加須滿85歲以上。
3.第三點選手年齡相加須滿105歲以上。
4.第四點選手年齡相加須滿115歲以上。
5.第五點選手年齡相加須滿130歲以上。
十二、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2023年2月23日(星期四)下午5:00止,不接受郵寄報名。
十三、報名地點:臺中市中區柳川西路三段23號5F
TEL:04-2221-5111(洽林小姐或邱小姐)
FAX:04-2222-6744(傳真報名後,請務必來電確認)
E-mail:hk.archi@msa.hinet.net(E-mail報名後,請務必來電確認)
十四、報名費:
1. 每隊報名費新台幣2,000元整,未繳交者視同未完成報名。
銀行名稱:三信商業銀行 台中分行(銀行代號:1470013)
帳號:01-2-0430037
戶名:江宏凱 (若匯款完成,請提供帳號末五碼)
2.(各)球隊所有賽程結束後,即退還報名費。
十五、抽籤:
(一)日期:2023年3月8日(星期三)上午10:00於中市中區柳川西路三段23號5F舉行,如未派代表抽籤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
(二)種子:以2022年富才宗哲盃全國壯年網球團體邀請錦標賽之前八名,安排種子籤位。
十六、獎勵:
(一)冠軍:獎盃壹座,獎金新台幣 250,000元。
亞軍:獎盃壹座,獎金新台幣 120,000元。
季軍:獎盃壹座,獎金新台幣 60,000元。
殿軍:獎盃壹座,獎金新台幣 30,000元。
第5、6 名並列:獎金新台幣 18,000元。
(二)賽會發放每人一份參賽紀念品。
(三)大會提供礦泉水,餐點請自行處理。
十七、申訴:
(一) 凡規則有明文規定或有同等意義解釋者,及比賽中事實的判定,以主審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異議。
(二) 球員資格之申訴,應於拿到出場表至該場第一點比賽開始前提出,身份之申訴應在該點第二局比賽前提出,其它時間不予接受。
(三) 資格或身份之申訴提出後,雙方球員應於10分鐘內,提出身份證或健保卡或駕駛執照以茲證明。
(四) 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者,經查屬實,全隊取消比賽資格。
(五) 申訴之提出應由球員本人或領隊、教練之一提出方予接受。
十八、附則:
(一) 每人限報一隊,如有重複報名,以第一次出賽之隊伍為其歸屬,出賽名單一經提出即視同出場比賽。
(二) 每隊需按時按點出賽,不得輪空,點名後逾時10分鐘未出賽,視同全隊棄權。
(三) 若有空點現象時,依下列處理方式:
兩隊勝負尚未分出之前,出賽單位各點若有選手缺席時,視同空點(雙打時僅1名選手出賽亦屬空點),空點一經判定,則不論該場勝負如何,一概判為對方之勝場(其比賽成績之計算為5:0或3:0,每盤分數皆為6:0,循環賽巳賽、未賽均同辦理)。
(四) 凡中途棄權退出比賽者或經大會判定失格之球隊,預賽所有已賽成績不予列入排序計算。
(五) 大會因賽程需要,需拆點同時進行比賽,各隊不得異議。
(六) 比賽如有異議,以大會裁判長之判決為最終判決。
(七) 頒獎後,優勝單位如被發現有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情事時,主辦單位將追回獎盃及獎金。
※(八) 球員必須攜帶身分證、健保卡或駕駛執照,在入場出賽時交付裁判查驗。
(九) 大會將為所有參賽人員投保意外險。
十九、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修正公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