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4-0506]2018第九屆「正新瑪吉斯第一金控盃」全國青少年組C級(12、14歲組排名賽)

大會公告107.4.16第九屆正新瑪吉斯第一金控盃報名人數踴躍,欲罷不能,大會決議將報名截止日期延後一周,含壯年組、公開組、(大專乙組免報名費)、青少年12、14歲組等,最後報名機會延至 4/23 (一) 止,請各界網球好手盡速報名! 詳情請進網協官網查詢。 所有參賽者每人贈送特製大會限量款高級網球衣一件。備註:抽籤日期延至4/25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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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會公告107.4.16
第九屆正新瑪吉斯第一金控盃報名人數踴躍,欲罷不能,大會決議將報名截止日期延後一周,含壯年組、公開組、(大專乙組免報名費)、青少年12、14歲組等,最後報名機會延至 4/23 (一) 止,請各界網球好手盡速報名! 詳情請進網協官網查詢。 所有參賽者每人贈送特製大會限量款高級網球衣一件。
備註:抽籤日期延至4/25 (三)

裁判長:王凌華 聯絡電話:0920-728606 執行長:聯絡電話0982-931205

一、宗旨:為回饋社會積極推展網球運動,並增進全民身心健康,促進網球技術之水平,特舉辦第一金控正新瑪吉斯盃全國網球團體錦標賽,鼓勵全國各地熱愛網球者參與,希望藉此競技平台,以球會友、相互切磋,挖掘更多網壇新星,且為使網球運動向下紮根,自2014年起增設學童組,勉勵並培養學童網球專長與興趣。

二、指導單位:財政部、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彰化縣政府

三、主辦單位: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正新橡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第一商業銀行文教基金會、財團法人正新輪胎羅結教育基金會、中華民國網球協會

四、承辦單位:中華民國網球協會、彰化縣體育會網球委員會、海碩運動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五、協辦單位:彰化縣議會、員林鎮公所、彰化縣體育會、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花壇國中、中州科技大學運動與健康促進系、員榮醫院

六、比賽日期:107年5月4日(星期五)至5月6日(星期日)
※ 5月4日起安排大專乙組及青少年組(12、14歲排名賽)賽事。
公開組、壯年組賽事,視報名狀況,原則安排於5日至6日。

七、比賽地點:員林運動公園(八面硬地、四面紅土)

八、比賽用球:2018年中華網協指定用球Slazenger WIMBLEDON。

九、比賽組別及參賽資格:
(一) 公開組
1. 凡曾參加104、106年全國運動會網球賽。
2. 報名截止日期當月中華民國網球協會公佈全國排名單雙打32名內。
※ 以上二項男子選手,每隊限報一名【男子45歲(含)以上及女子不受以上限制】。
(二) 壯年組
男子民國62年(西元1973年)(含)以前出生者,新五都戶籍需同縣市,其他縣市每隊可有2名跨縣市球員。
※ 第一點相加滿100歲、第二點相加滿110歲、第三點相加滿120歲,女子加15歲,決賽時提出比賽名單後現場抽籤決定出場順序(預賽不抽順序)。
※ 歡迎國外與大陸、港、澳地區隊伍踴躍參加。
(三) 大專乙組【一律以學校為隊名始得報名參加比賽。例:○○大學A隊、○○大學B隊】教育部頒布正式學制者,以各校106學度第二學期正式註冊之在籍學生均得以該校名義組隊參賽(含研究所、博士班),凡以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進入大專校院之學生,含甄審、甄試、單獨招生、轉學(插班)考試加分等,不得報名本組,隊伍須以同校組隊,不得跨校,可男女混合組隊。
※ 大專乙組設48籤,每校最多限報二隊,以學校體育室用印確認為該校隊伍為準。
※ 大會將依報名先後順序每校先取一隊(請各校於報名時註明提名順位),若仍未滿48籤,則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第二隊。
※ 歡迎國外與大陸、港、澳地區隊伍踴躍參加。
(四) 青少年組(12、14歲組排名賽)︰民國93年1月1日以後出生之選手,除排名前15名選手不得報名外其他均可報名參加(包括外籍選手)。
※ 設男子組單雙打,女子組單雙打,參賽選手依比賽成績可取得中華民國網球協會C級青少年賽事積分,並列入排名計算。
※ 報名排名賽選手需具備中華民國網球協會報名系統IPIN,請先行確認或申請。

十、報名費&保證金:
1.公開組、壯年組每隊報名費新台幣1,000元整,未繳交者視同未完成報名。
2.大專乙組免收報名費,但大專乙組每隊需繳交保證金新台幣1,000元整,
3.大專乙組可於完成以下事項後退還全額保證金:
a.晉級至週六賽程之隊伍及所有隊(球)員均應出席開幕式
(以大會工作人員拍照記錄為準)。
b.球隊(員)所有賽程結束後憑出賽紀錄退還報名費。
4.青少年組(12、14歲組排名賽)單/雙打每人/組400元,報名費一律現場繳納,報名選手如有欠費,未於報名比賽截止前繳清者,將無法網路報名。【本會會員單/雙打每人/組300元,本會會員係指已加入本會並繳交入會費及當年年費者】。
5.所收報名費將用於推廣網球運動或其他社會公益事宜。
6.如未參賽,所繳費用於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退還餘款。

十一、報名辦法:
(一) 時間:即日起至107年4月16日(星期一)止。
(二) 方式:請上中華民國網球協會、第一銀行或正新瑪吉斯官網下載報名表,填妥報名表後,以E-Mail寄至本會國內賽事信箱: ctta.ctta@msa.hinet.net(如未收到確認回信,請與大會連絡),並繳交報名費,大會收到報名表及報名費後始完成報名。
※ 大專乙組請另行郵寄學校體育室用印之報名表正本,未提交者視同未完成報名。
※ 青少年組(12、14歲組排名賽)請自行至中華民國網球協會報名系統報名。
郵寄地址:104台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7樓705室。
※ 報名先後順序,以最後完成之程序為依據。
(三) 繳費方式:繳費時間以郵戳或繳費單據上時間為憑。
1.現金袋方式
掛號郵寄:104台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7樓705室。
Tel:02-2772-0298。(信封請註明隊名以及所報名參加的組別)
2.電匯方式
電匯抬頭:中華民國網球協會
銀行名稱:第一銀行 城東分行
電匯帳號:14410035930
(請將收據回傳至本會,並請註明所報名參加的組別。Fax:02-2771-1696)
3.ATM轉帳方式
銀行代號:007
帳號:14410035930
(請將收據回傳至本會,並請註明所報名參加的組別。Fax:02-2771-1696)

十二、抽籤日期:
(一)107年4月25日(星期三)下午二時,於中華民國網球協會辦公室公開抽籤,未到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抽籤後如欲索取比賽賽程表,請自行參閱中華民國網球協會、第一銀行或正新瑪吉斯官網。
(二)各組以上屆成績為種子依據(除大專乙組外,其他組別需同隊名,如換隊名,選手名單須有5人相同,並請告知原隊名)。

十三、比賽制度:
(一)青少年組(12、14歲組排名賽)單、雙打全部採一盤六局淘汰賽,雙打賽每局均採用No-Ad制,局數六平時採決勝局制。*所有比賽採用”No-let service”〔即是發球觸網後,球進入發球有效區,繼續比賽,接球者如未能擊中球或擊球未過網或出界則接球者失分〕。
(二)各組團體賽採用三點雙打,均採一盤六局制,每局均採用No-Ad制。
(三)每人僅可報名乙隊,如有重複報名,則以第一次出場比賽之隊伍為歸屬,出賽名單一經提出即視同出場比賽;如有選手重複報名並出賽,經查屬實,其第二次出賽隊伍取消比賽資格,如已賽過不再重賽。
(四)公開挑戰組原則採單淘汰制,大會視報名實際隊數調整比賽賽制。
(五)壯年組原則初賽採分組循環賽,決賽採單淘汰賽,大會視報名實際隊數調整比賽賽制。
循環賽積分相同時名次判定之優先順序:
1.兩隊積分相同時以該兩隊比賽之勝隊獲勝。
2.如遇三隊或三隊以上積分相同時,以積分相同之相關各隊比賽結果,依下列順序判定:
(1) (勝點數) ÷ (負點數)之商大者獲勝
(2) (總勝局數) ÷ (總負局數)之商大者獲勝
(3) (總勝分) ÷ (總負分)之商大者獲勝
(4)如仍無法判定名次時,則由裁判長主持抽籤決定
(六)大專乙組設48籤,採單淘汰制。

十四、開幕典禮:
(一)107年5月5日(星期六)上午9:30於現場舉行開幕典禮,敬請踴躍準時參加。
(二)開幕典禮現場將舉辦抽獎活動,需本人親自出席開幕典禮,並穿著大會紀念衫,始可參加。得獎者非本人不可代為領取,未著大會紀念衫者將喪失得獎資格。
(三)大專乙組晉級至週六賽程之各球隊(員)均需全員準時出席,全程參加開幕典禮,始可退還保證金。青少年組(12、14歲組排名賽)尚有賽程參賽選手也須參加開幕(以大會工作人員拍照確認為準,不得異議)。

十五、比賽附則:
(一)107年5月4日(星期五)上午8時起辦理報到手續。
(二)各隊應於賽前三十分鐘向大會領取出賽名單,填妥後於二十分鐘前提交大會競賽組,如比賽時間更動,以大會宣布為準。為了賽程順利進行,場地安排得由大會隨時視情況調度及分點同時舉行,各隊不得異議。
(三)公開組及壯年組選手應攜帶政府機關發證並有相片之證件備查,例如:身分證、駕照、健保卡(擇一)【外國人士以護照或外僑居留證為依據】,大專乙組應攜帶學生證(需蓋106學年度下學期註冊章)以便證明身分,如10分鐘提不出證明文件該點視同空點。
(四)如有冒名頂替或資格不符,全隊判取消資格。
(五)各場出賽名單前兩點不得排空點,否則排空點隊伍判失格。參賽選手經點名超過10分鐘仍未出場比賽,視同排空點;如需查驗證件,10分鐘內提不出證明者,視同排空點。
(六)場地分配,基本上壯年組在紅土球場進行,其餘則視報名隊數,另決定場地。
(七)出場比賽之選手應穿著符合規定之運動服出場,亦可著大會贈送紀念衫出場。
(八)大會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旅行平安險則由各隊依需要自行投保。

十六、申訴
1.比賽中事實的判定,以主審之判決為終決。
2.選手資格之申訴,請在第一點比賽前依規定提出。
3.選手身份之申訴,請在各點第二局開始比賽前依規定提出。
4.資格或身份之申訴提出後,雙方球員應於10分鐘內提出證件以資證明,但比賽仍應繼續進行,如選手資格或身份之申訴成功,則被申訴之隊伍取消比賽資格。
5.有關比賽事項申訴,由領隊或教練簽名後,以書面提出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参仟元,如申訴未能成立時,大會得沒收其保證金。
6.未依上述規定提出申訴者,大會一律不接受處理。

十七、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網球協會所頒定最新網球規則。

十八、獎勵辦法:
(一)報名並參賽之隊伍及個人賽,由主辦單位贈送每隊隊員2018 大會紀念高級排汗紀念衫乙件(每隊最多8件)及每隊瓶水乙箱。(現場將設給水點,參賽選手請重複使用空瓶或自備水杯,響應垃圾減量保護環境)
(二)各組錄取前四名,每組不足八隊(含)時取前三名,頒發優勝獎盃和獎金,各組參賽隊伍達30隊(含)以上時,第五~八名頒發優勝獎品。
(三)青少年組(12、14歲組排名賽)單、雙打前三名,頒發獎狀、獎助學金,男女組均同。選手均需打勝一場才頒發獎狀及獲得積分。
※ 依所得稅法規定上開獎金需填制式扣繳憑單,外籍人士大會將先行扣除20%之稅款

十九、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隨時公佈修正之。

二十、本競賽規程經教育部體育署核備107年3月15日臺教體署競(三)字第1070008961號函備查;如有未盡事宜或賽會需要,裁判長得經執行長同意後公告實施。

檔案下載(5)-
#檔案下載檔案名稱
1體育署核備 0327
2公假函 0327
3參賽名單 0425更新請假名單
4賽程總表 0426
5競賽規程(獎金更新) 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