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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事公告》109.12.14
今(14日)因天候狀況不穩定,上午11點前不比賽,請隨注意本會公告,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賽事公告》109.12.1
匯陽盃U18(B-13)及全排(N-5),因連日陰雨,賽程無法消化,U18 及部分全排賽程將延至109年12月14日起至12月18日再戰(天數視賽況而定),請選手查看網協公告。

賽事公告》109.11.30
今(30日)因天候狀況不穩定,中午12點前不比賽,請隨注意本會公告,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賽事公告》
外卡申請截止日期:109年11月18日24:00止(超過時間恕不受理)
【N-5外卡申請連結】
https://forms.gle/Zw9E6smvWMnDFfgz7
送出申請表單後即完成申請(可自行至您提供的電子信箱查詢),若有問題請致電或來信詢問,謝謝。
電話:02-2772-0298 國內組信箱 ctta.ctta@msa.hinet.net

賽事公告》
2020年開始,全國排名賽報名截止抽籤前取消報名採線上填寫表單

取消報名申請單連結如下:
https://forms.gle/qX2agnajVTcnruBk7
賽事報名尚未截止前,請自行至報名系統取消即可。



執行長:郭晴欣 聯絡電話:0982-931-205
裁判長:王凌華 聯絡電話:0920-728-606
一、 目 的:配合政府推廣全民體育,發展網球運動,提供球員於防疫期間國內比賽機會;專案提供比賽獎金,以爭取國際更高排名成績,同時強化國內排名積分公平性,以利110年相關補助訓練計畫順利推動。
二、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三、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網球協會
四、 協辦單位:臺北市網球中心
五、 贊助單位:匯陽百貨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旭鴻國際運動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六、 比賽日期:109年11月30日(星期一)至12月5日(星期六)止,共六天。
(依實際賽況調整)
七、 比賽地點:臺北市網球中心(9面硬地)
地址: 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208號
八、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月18日(星期三)止。
九、 比賽項目:男子單、雙打賽,女子單、雙打賽。
十、 參賽資格:年滿十三歲(96年11月30日以前出生)者之選手(包括外籍選手)。
十一、 比賽用球:2020年中華網協指定用球Dunlop AO比賽球。
十二、 報名規定:
(一) 報名費單打每人600元(本會會員500元),雙打每組600元。本會會員係指已加入本會並繳交入會費及當年年費者。(如未參賽,所繳報名費用於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退還餘款)。
(二) 採用中華民國網球協會網路報名系統登錄報名。
(三) 報名截止三天後於網站公佈接受名單,本會將依選手排名直接分配至會內、會外及會前賽;會外、會前賽的選手可在11月27日(五)13:00再次確認是否有選手退賽。
(四) 進入會內、會外賽選手報名後因故無法參賽者,應於會前賽前三日(11月27日)中午12:00前自行上網填寫退賽表單(Google表單)向本會申請退賽(無須醫生證明),超過時間請假者,除因傷退賽者外(須有醫生證明),其他理由均不接受,並須補繳報名費(兩者皆需,凡有欠繳報名費者將禁賽6個月);報名選手如有欠費,未於報名截止前繳清者,不予列入抽籤。
※全國網球排名錦標賽請假表單連結https://forms.gle/3Vhp7DHYbsTRjGpH7
(五) 特別事項:大會已為本活動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及運動員保險含死亡、傷殘及醫療給付,報名選手須確實斟酌個人健康狀況,經醫師確認適合參賽;若賽會期間因個人因素引發意外事故,大會除盡力協助外,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六) 有關虛報年齡、冒名頂替參賽選手之懲處:本會基於信任選手並養成選手之榮譽感,故比賽時並未強制查驗選手身份及資格;若經查證屬實確定係虛報年齡、冒名頂替者,已賽完之成績取消並處以禁賽一年之處分,其指導教練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將取消其教練資格,並禁止參加本會所主辦之各項講習會。
十三、 抽籤時間:
(一) 會內賽:會內賽前一日中午12:00,於賽會現場抽籤。
(二) 男女單打會前賽:
(三) 男子11月30日上午8:30開始簽到,9:00截止;
(四) 女子12月1日上午8:30開始簽到,9:00截止,立即現場抽籤安排賽程。
(五) 男女單打會外賽:於會前賽結束後現場抽籤。
(六) 男女雙打截止時間:各在男、女單打會內賽前一天中午12點前於比賽現場簽到。
十四、 比賽辦法:
(一) 會前賽:
※本會賦予,會前賽男子單打2張外卡,女子單打2張外卡。
1. 單打報名人數超過會外賽名額時,舉行會前賽,男子32籤、女子16籤。
2. 雙打比賽不舉行會前賽。
3. 男子分為八區、女子分為四區,每區置種子球員2名,各區第一名進入會外賽。
4. 種子球員依排名次序決定之。
※ 報名未被接受之選手,可在比賽前30分鐘向裁判長登記候補。
(二) 會外賽:(本次雙打無會外賽)
1. 單打賽:
※ 本會賦予,會外賽男子單打4張外卡,女子單打2張外卡。
(1) 男子32籤,女子16籤
(2) 接受報名男子排名前25名起後22人、女子排名前13名起後11名,直接進入會外賽。
(3) 由會外資格賽取男子八名、女子四名進入會內賽。
(4) 男子賽程表分為八區,女子賽程表分為四區,每區置種子2人,種子球員依排名次序編配,各區取一名進入會內賽。
(三) 會內賽:
1. 單打賽:
※ 本會賦予,會內賽男子單打4張外卡,女子單打2張外卡。
(1) 男子32籤,女子16籤
(2) 報名排名男子前22至24名、女子前11至12名,直接進會內賽。
(3) 由會外賽取男子8名、女子4名進入會內賽。
(4) 種子球員依最新排名次序錄取。
2. 雙打賽:
※ 本會賦予,會內賽男子雙打2張外卡,女雙打1張外卡。
(1) 男子16籤,女子8籤。
(2) 雙打組數選取的優先排列順序依下列方法產生:
A. 具有雙打排名與有雙打排名搭配,比較最新排名之和。
B. 具有雙打排名與無雙打排名,但為本此單打會內賽球員搭配:
a. 比較最新雙打排名
b. 比較最新單打排名
c. 抽籤決定名次
C. 具有雙打排名與無雙打排名,但非本此單打會內賽球員搭配:
a. 比較最新雙打排名
b. 比較最新單打排名
c. 抽籤決定名次
D. 兩人均無雙打排名,但均為本次單打會內賽球員搭配,抽籤決定名次。
E. 無雙打排名,但為本次單打會內賽球員與無雙打排名,又非本次單打會內賽球員搭配,抽籤決定名次。
F. 兩人均無雙打排名又非本此單打會內賽球員搭配,抽籤決定名次。
(3) 以兩人依上述排定名次後,男子前16組,女子前8組,直接進入會內賽。
十四、 比賽規則:
(一) 依國際網球總會公布之最新網球規則,並由本會公佈之中文翻譯本。
(二) 中華民國網球協會球員行為準則。
(三) 單打會前賽採一盤8局決勝盤及7分決勝局淘汰賽;會外賽採3盤2勝四局制,前二盤四平時決勝局制(7分),第三盤採最終盤勝負決勝局制(10分);會內賽採3盤2勝6局制及7分決勝局淘汰賽,雙打賽前兩盤採決勝點制(No-Ad),第三盤採勝負決勝盤(10分制)。
(四) 每位選手單、雙打同一週限各報一歲級。
※同週內比賽時間如有重疊,只能報名參加一個本會主辦之賽會,否則所得之成績及積分一律不予計算
(五) 會內賽準決賽起設主審。
(六) 除準決賽起依規定換球外,其餘各賽次使用3個球,直到決勝盤再予換新球。(雙打賽不換球)
(七) 裁判長得視實際狀況並經執行長同意後修正比賽制度。
十六、 獎勵:
(一) 獎金:新台幣二十五萬元整,其分配方式如下表:
男 子 組 女 子 組
單打 單打
第一名 30,000 每人 第一名 30,000 每人
第二名 15,000 第二名 15,000
第三名 8,000 第三名 8,000
第五名 5,000 第五名 5,000
雙打 雙打
第一名 20,000 每組 第一名 20,000 每組
第二名 10,000 第二名 10,000
第三名 4,000 第三名 4,000
第五名 3,000
總獎金 250,000元
※ 國內選手將依所得稅法扣繳10%稅額後發放,並開立扣繳憑單申報所得, 外籍選手將依所得稅法扣繳20%稅額後發放。
(二) 獎狀:男女各組前三名
十六、 比賽排名計分標準如下:
  冠軍 亞軍 季軍 前8 前16 32 Q Q2R Q1R PQ PQF
單打(32籤) 110 85 55 28 14 8 8 4 4 2 1
雙打(16籤) 85 55 28 14 8 --- 8 4 --- --- ---
賽事如遇不可抗拒因素至多得延賽一次,如延賽後尚無法如期舉行完畢,將沒收比賽,已完成的賽程算到晉級該輪積分,未完成的賽程則以該輪的積分計算。
(如有特殊狀況將以專案處理)
加分辦法:
(一) 國際比賽所得分數換算後加入國內排名積分,其換算方式如下:
1. 男子 ATP分數 ×30
2. 女子 WTA分數 ×20
3. 選手須先取得國內排名,所獲得之國際積分方可換算(但男子ATP500名內及女子WTA300名內不受此限,可直接換算)。
4. 獲得外卡球員,須勝一場才可得分計算分數。
5. 球員於ATP及WTA所得分數換算如有差異,則以球員可獲得之最高分數為準。
6. 出國比賽選手未取得世界排名以前,需將賽程表、成績證明帶回,以憑計算分數。
(二) 排名方式:
1. 排名積分保持十二個月為準,每月一日公佈最新排名。
2. 如有跨月比賽,以比賽結束之週計算所得之分。
3. 球員若積分相同,名次並列之。
4. 獲勝晉級後退出比賽,除因傷退賽者(需有防護員或醫生證明,並在一週內不得參加國內外其他賽會),否則本次所得之成績及積分一律不予計算。
(三) 幸運失敗者(LUCKY LOSER)之規定:
1. 凡於會前賽或會外賽最後一輪失敗者,皆可於會外或會內賽第一回合開賽前半小時親自向裁判長登記。
※ 裁判長依實際狀況篩選遞補選手。
2. 遞補之順序:
a.先將具有排名者為一組抽出順位
b.再把剩餘無排名者為一組抽出順位.
c.依幸運失敗者名額依序遞補
十七、 其他
(一) 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1條、性騷擾防治法第13條及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規定,工作人員或參賽者若於活動期間遭受到性騷擾可向本會出申訴,性騷擾之申訴得以言詞或書面提出,若以言詞為申訴者,應作成紀錄,經向申訴人朗讀或使閱覽,確認其內容無誤後,由其簽名或蓋章,且申訴文件缺漏未補正者,應給予14日補正期間。
1. 申訴電話:02-2772-0298
2. 申訴傳真:02-2771-1696
3. 申訴信箱:ctta.ctta@msa.hinet.net
4. 遭受性騷擾申訴時應載明下列事項:
(1) 申訴人姓名、住居所、聯絡電話、申訴日期。
(2) 有代理人者,應檢附委任書,並載明其姓名、住居所、聯絡電話。
(3) 申訴之事實及內容。
(二) 為防範新型冠狀病毒傳染,參賽選手、教練及家長請務必配合以下規定,說明如下:
1. 請遵守國家防疫規定及臺北市網球中心防疫措施,不符合規定者不得進入場館。
2. 請選手、教練及家長保持安全社交距離若無法時請戴口罩並注意個人衛生勤洗手。
十九、 本競賽規程經教育部體育署核備109年 月 日臺教體署競(三)字第 號函備查;如有未盡事宜或賽會需要,裁判長得經執行長同意後公告實施。

檔案下載(16)-
#檔案下載檔案名稱
1競賽規程1016
2體育署核備函1028
3選手公假函1029
4參賽名單1124
5賽程總表1129
6參賽名單_請假後1129
7賽程總表_因雨延賽_1130
81201_OP表
9全排_N5+U18_延賽賽程表1209
10延期後_體育署核備文1210
11延期後_選手公假函1210
121214 OP表
13賽程總表更新版 1214
141216(三)_(3面OP)
151217(四)OP
161218(五)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