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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 函
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99號
承辦單位:綜合企劃科
承辦人:黃依婷
電話:07-7229449
電子信箱:etskate@kcg.gov.tw
受文者:中華民國網球協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5月9日
發文字號:高市運綜字第1113061980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高雄市體育有功人員表揚要點、體育有功人員推薦表
(44902562_11130619800A0C_ATTCH4.pdf、44902562_11130619800A0C_ATTCH5.
pdf)
主旨:111年「高雄市體育有功人員表揚」於111年5月23日起受
理申請至6月30日止,請公告周知並踴躍推薦,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10年4月15日高市運綜字第11030449700號函頒修正
「高雄市體育有功人員表揚要點」辦理。
二、為慶祝國民體育日,表揚本市傑出選手、績優教練、優秀
裁判及熱心推展體育活動,卓有貢獻之個人或團體,特規
劃辦理本市體育有功人員表揚活動。表揚類別包括「傑出
選手獎」、「績優教練獎」、「優秀裁判獎」、「績優體
育團體獎」「熱心體育獎」、「卓越貢獻獎」及「終身成
就獎」等7項,表揚名額及條件詳前揭表揚要點。其中「傑
出選手獎」及「績優教練獎」具體事蹟發生期間自民國109
年6月1日起計至111年5月31日止。曾獲表揚之事蹟,不得
重複列舉提報參加相同獎項。
三、本(111)年受理申請至111年6月30日止,請填妥「體育有
功人員推薦表」(如附件,或至本局官網https://sports.
kcg.gov.tw/下載電子檔)並備妥相關申請文件,免備文逕
送或掛號郵寄至「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綜合企劃科
(813003高雄市左營區世運大道100號)」,另請填具推薦
表以電子郵件寄至etskating@hotmail.com。未附照片、證
明資料不齊或逾期送件者恕不受理。
四、體育有功人員獲選名單將於評選結束後公告於本局網站,
並以公文函知獲選人參加預定111年9月上旬辦理之表揚典
禮。
五、請本府社會局協助轉知相關團體知悉。
正本:高雄市體育總會、高雄市各區體育會、中華民國各單項運動協會、高雄市體育會
各單項委員會、本市各級學校、高雄市政府教育局、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本市各
傳播媒體、本局全民運動科、本局運動產業科、本局競技運動科、本局運動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