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華民國網球協會承辦賽事之申辦與執行規範 

公告》111.11.11.申辦2023年1月~6月賽事,請於2022年11月30日前提出申辦書2.申辦2023年7月~12月賽事,請於2023年3月31日前提出申辦書3.申辦前請務必詳讀【2023年中華民國網球協會承辦賽事之申辦與執行規範】並簽名後掃描為PDF檔並E-mail至國內組信箱ctta.ctta@msa.hinet.net。4.若有任何問題請請來信詢問。

文字訊息(8200)-

2023年中華民國網球協會承辦賽事之申辦與執行規範
本辦法經111年12月23日本會第七屆第一次理事會追認通過
一、前言
1. 中華民國網球協會〈以下簡稱本會〉為推動全國(北、中、南)網球運動均衡發展,鼓勵及協助各地方網球組織籌辦各級比賽、提昇賽會的品質,建立有效管理機制,以維護賽會品質及選手權利;2023年修訂申請及承辦規定如下,未能依規定申辦之相關比賽,本會將不予認可,至於未能依規定核銷之單位,也將暫緩審核其承辦所有本會之比賽。
2. 本辦法公告於「本會官網>關於本會>組織實施辦法>2023年中華民國網球協會承辦賽事之申辦與執行規範」,請各申辦單位承辦人詳閱。
二、賽事申辦及執行流程
流程 時間點 其他注意事項
國內賽事 國際青少年賽事
繳交申辦書與執行規範確認書 依公告申辦時間 (見備註1) 國際賽事須同時提名執行長及裁判長
繳交保證金 開賽前二個月 申辦後一個月內 如申辦兩站以上,保證金須一次繳清
提出競賽規程 開賽前二個月 開賽前9週
本會呈報教育部體育署核備 開賽前二個月
上網公告並開放報名 開賽前二個月 由ITF受理
青少年賽事A級賽事_報名截止日 開賽前二周的星期三 - 國內賽若遇國定假日或其他因素,視情況調整
青少年賽事B、C、D級賽事_報名截止日 開賽前二周的星期日 - 國內賽若遇國定假日或其他因素,視情況調整
選手取消參賽截止 開賽前一周的星期三中午12:00 由ITF受理 國內賽若遇國定假日或其他因素,視情況調整
抽籤 開賽前一周的星期四上午10:00 依ITF規定 國內賽若遇國定假日或其他因素,視情況調整
公告籤表及賽程 開賽前一周的星期五 依ITF規定
賽事執行 比賽當周 比賽當週
結案報告/代收代支款項之核銷 賽後兩周內 賽後一個月內 未依規定,本會將酌扣補助款,金額由本會決議,承辦單位不得異議。
備註1:例行性國際青少年賽事,前一年度由本會提報「國際體育交流計畫」予教育部體育署,待教育部體育署回覆存署審辦後,列入本會年度行事曆並開放申辦。新申辦之國際青少年賽事,由本會另案提報教育部體育署,待教育部體育署同意辦理後,甫向ITF提出申請(ITF擁有准許、拒絕即條件性准許之權利),並經ITF同意後列入本會年度行事曆。
三、申辦時間
1. 因應賽事日益增加,2023年度各級賽事舉辦場次,依照實際狀況調整。
2. 申辦2023年元月~6月賽事,請於2022年11月30日前提出申辦書;申辦下半年度7月~12月賽事,請於2023年3月31日前提出申辦書。
3. 各級賽事依教育部體育署要求,一律須依照前述「賽事申辦及執行流程」時間辦理,逾期者教育部體育署將不予核備,僅能取得本會認可並計算積分。
4. 專案申辦賽事不在此限,專案之認定係為本會權限。
四、申辦賽事審核原則
1. 2023年賽事將依國際青少年賽、全國錦標賽(全排)、壯年賽、乙組賽、青少年賽A-滿貫級、B-公開級、C-挑戰級、D-未來級的優先順序、公平性及申辦的先後加以審核。
2. 常年舉辦的盃賽(盃名)優先審核預定時間。
3. 常年舉辦賽事的承辦單位及各縣市體育會網球委員會優先審核。
4. 首次申辦賽事的承辦單位須先申請承辦C-挑戰級或D-未來級賽事(該年度)。
5. 為配合112年起全面開放報名,賽程安排以小歲組至大歲原為原則,以供選手報名賽事,若有其他需求再請向協會提出。
6. 為避免影響選手課業,A-滿貫級、B-公開級青少年賽事比賽時間於週六開始,次週週五結束為原則(教育部公告之國小、國中、高中、寒暑假及國定假日除外) ,但須於賽前向本會報備同意後並公告。
7. C挑戰級/D未來級青少年錦標賽為不影響選手學校課程,比賽時間須於週六、週日舉行完畢,一站以二個歲級為上限,如參賽人數眾多或因氣候影響得展延一日或取消雙打賽事,但須於賽前向本會報備同意後並公告。
8. 以上如有雨天備案室內場地者優先通過審核,無室內場地者可免填。
9. 全國錦標賽(全排),須與U18 B級一同申辦辦理。(如有特殊需求,專案辦理)。
10. 全國乙組錦標賽,須與U14 A級一同申辦辦理。(如有特殊需求,專案辦理)
11. 符合本會要求之各項比賽規格者優先審核,規格內容請詳見以下條文。
12. 承辦賽事審核原則:
(1) 申辦單位必須以單位名義提出申辦,各縣市體育會網球委員(協)會、各縣市網球組織(須提供立案證明)等均可申辦,不接受個人名義之申請。
(2) 國際青少年賽事由本會青少年委員會進行申辦單位資格審查,青少年委員會委員如為該申辦單位之負責人則須迴避其審查過程。審查通過後即通知申辦單位提交競賽規程(FACT SHEET)及繳納申辦保證金。
(3) 通過審查之國際青少年賽事申辦單位,與本會簽訂合作契約,以該契約約定雙方之權利及義務。
五、申辦書
(1) 國內賽事:請填妥申辦書並簽名後於規定時間內E-mail至本會國內組電子信箱 ctta.ctta@msa.hinet.net,並註明「申辦2023年主辦國內賽事」,申辦書請另於「本會官網>關於本會>組織實施辦法>2023年賽事申辦資料」下載。
(2) 國際青少年賽事:請填妥申辦書並簽名後於規定時間內E-mail至本會國際組電子信箱ctta@tennis.org.tw,並註明「申辦2023年主辦國國際青少年賽事」,申辦書請另於「本會官網>關於本會>組織實施辦法>2023年賽事申辦資料」下載。
六、保證金
1. 年度申辦賽事單位,每站賽事均需繳付保證金,國內賽事請最晚於開賽前二個月一次繳清;國際青少年賽事請於通過申辦後一個月內繳清。
2. 保證金採匯款或轉帳方式繳交者,請將收據E-mail至本會國內組或國際組信箱以利後續作業。
3. 如需開立贊助收據,於比賽開始日前請以贊助者名義先將金額匯入網協帳戶,比賽結束檢附原始支出憑證核銷後,本會無息退還,其單據總額需另外加計。
4. 本會帳號 -- 戶名:中華民國網球協會,帳戶銀行:第一銀行 城東分行,帳號:144-10-035930。
5. 各級賽事保證金一覽:
各級賽事申辦費用一覽及簡易申辦說明
活動名稱 申辦時間 保證金 活動補助款 說明
國際青少年賽事 依規定時間辦理 50,000元/站 依賽事評鑑標準 詳見本辦法第二條賽事申辦及執行流程
全國錦標賽(全排)+ U18 B級青少年 依規定時間辦理 50,000元/站 依賽事評鑑標準 2023年舉辦站數將視申辦情況做調整、須與U18青少年一同辦理
青少年精英賽 依規定時間辦理 20,000元/站 依賽事評鑑標準 各歲級每年以一站為限
A-滿貫級青少年賽 依規定時間辦理 50,000元/站 依賽事評鑑標準 原則上每年北中南各一站
B-公開級青少年賽 依規定時間辦理 60,000元/站 依賽事評鑑標準 2023年舉辦站數將視申辦情況做調整
全國大專排名錦標賽 依規定時間辦理 60,000元/站 依賽事評鑑標準 原則上下半年各一次
乙組賽+U14 A級青少年 依規定時間辦理 30,000元/站 依賽事評鑑標準 2023年舉辦站數將視申辦情況做調整
C-挑戰級青少年賽 依規定時間辦理 每歲級5,000元、
以兩個歲級為上限 依賽事評鑑標準 需向本會核銷。
D-未來級青少年賽 依規定時間辦理 每歲級3,000元、
以兩個歲級為上限 依賽事評鑑標準 需向本會核銷。
團體賽 依規定時間辦理 20,000元 依賽事評鑑標準 需向本會核銷。
壯年賽、學校、社會組團體賽、地方性比賽 無 無須申辦費 未列入補助賽事 本會僅掛名指導單位,協助上網公佈競賽規程,公共責任意外險及運動員競技險由申請單位自行辦理。
七、賽後之經費及核銷
1. 配合教育部體育署相關規範要求,凡向本會申辦之比賽,除經本會通知無須核銷的賽事以外,所有賽事必須確實核銷。
2. 申辦單位如申請各縣市政府之補助款,為符合教育部體育署規定及本會財務作業處理辦法,地方政府之補助款皆須納入該賽事統籌辦理。如各縣市政府之補助對象為申辦單位,則須提供補助公文影本、補助款匯款證明及核銷單據影本供本會存查,其餘則依本會與申辦單位之合作契約書遵循辦理。
3. 申辦單位應於賽後一個月內完成核銷。
4. 本會將於賽前提撥第一期補助款予申辦單位代行現場支出費用,報名費由申辦單位代收並於賽後將全數報名費繳回本會,報名費收據由本會開立。比賽後一個月內,將代支之原始支出憑證,如:裁判工作人員費用、交通費、膳食費、印刷費、保險費、住宿費、獎品(盃)費、佈置費、器材費、服裝費、場租費、獎助學金、雜支等科目,連同結案報告送交本會,本會扣除代墊費用後將第二期補助款會予申辦單位。透過本會開立贊助收據之贊助款項亦須檢附支出單據向本會請領。
5. 其中裁判工作費、獎助學金之印領清冊〈可列印網站中之工作人員領款證明單〉,需詳填個人扣繳資料〈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並親自簽名,以便核銷並開立扣繳憑單。
6. 其他發票或收據〈每張不得超過新台幣5000元,且必須是免用統一發票章〉請開立--抬頭:中華民國網球協會,統編:83867350,核銷後本會才可核撥活動補助費。
7. 活動補助金額將依照各級比賽承辦績效評定項目決定額度,並做為下一年度申辦資格審查依據。
8. 承辦績效評估包括,下列各項是否於規定時間內提交:
(1) 核銷(含賽後一個月內提交結算表及單據)
(2) 照片/新聞稿/成果報告
(3) 獎項
(4) 其他
9. 補助款以及贊助款匯入之帳戶,以「申辦單位」帳戶為往來帳戶,本會不接受個人帳戶作為補助款以及贊助款往來帳戶。
10. 完成核銷及結案後,以本會最接近之每月請款日無息退還保證金及第二期補助款。(例如:每月6日至30日前完成結案,則於次月5日退還,若於當月1日至5日完成結案,則於次月退還)
八、 本會服務項目
本會行政服務工作包括向教育部體育署核備、公佈競賽規程、宣傳賽事、協調裁判長人選、接受報名、電腦報名系統管理、辦理保險、發公假函、主持抽籤、選派監督、上網公佈相關事宜、新聞發佈、印製獎狀、公告比賽成績、排定積分排名相關資料建檔備查等。(依不同等級賽事提供相對服務項目)。
九、 競賽規程
1. 接獲本會認可回覆後,國內賽事申辦單位需請裁判長依「本會官網>關於我們>組織實施辦法>2023年中華民國網球協會承辦賽事之申辦與執行規範>2023競賽規程範例」,將比賽競賽規程E-mail至本會,本會確認後正式呈報教育部體育署及相關單位核備並公佈於網站接受報名。
2. 國內賽事申辦單位及各賽事裁判長務必於本會網站下載2023年競賽規程範例並與承辦人員確認最新版本,以利相關作業之執行、如報名及請假程序等。
十、 秩序冊
1. 依照實際需求製作並得以電子秩序冊公告,並於本會官網站同步公告。
2. 秩序冊之內容,包括賽會組織表內需包含指導單位、主辦單位、協辦單位、執行長、裁判長、裁判組、工作人員、防護員、場地組,教育部體育署核備函、競賽規程、籤表、賽程表等,目前均可於本會官方網站自行下載,其他資料如各界賀詞、贊助單位廣告頁等,亦可於本會官網的各賽事資訊公告頁面公告,申辦單位僅需提供相關電子檔即可,惟相關檔案請自行完成編輯設計。
十一、 新聞稿/成果報告
※新聞稿
1. A-滿貫級青少年賽、B-公開級青少年賽及國際青少年於賽事期間,須提供每日新聞稿及賽事照片,文字部分須有「標題」及「內文」,內文在三百字以內(含),照片需至少六張並附上圖說,以供本會行銷宣傳使用,請以通訊軟體方式回報協會當周負責人員以利宣傳。
2. C-挑戰級、D-未來級青少年賽於賽事期間,須提供選手照片或頒獎照約4-10張(選手姓名/組別/名次),請以通訊軟體方式回報協會當周負責人員。
※成果報告
1. 成果報告書內需包含賽會組織表、執行長報告、裁判長報告、競賽規程、競賽成績、每日新聞稿、贊助廠商廣告照片、活動照片介紹、報告書電子檔等。
2. 國際青少年、全國錦標賽(全排)、A-滿貫級青少年賽、B-公開級青少年賽等賽事者,秩序冊及報告書(依照實際需求製作並若有提交電子檔即可),核銷單據請於賽後一個月內提交,國內賽事並提供禁賽名單。
十二、保險
1. 依照教育部體育署之規定,所有賽事均須辦理【運動競技保險】及【公共意外險(至少保額300萬以上)】。壯年賽、團體賽公共責任意外險及運動員競技險由申請單位自行辦理。青少年賽事除C-挑戰級、D-未來級外,公共意外責任險可由承辦單位自行投保,其餘均由本會辦理;國際賽事及青少年各級賽事及全國排名賽之運動競技險則統一由協會投保。
2. 運動競技保險及公共意外險保費由保險公司估算之。
3. 如C-挑戰級、D-未來級青少年賽、團體賽、壯年賽等,自行辦理公共意外責任險之賽事,需於賽前提供該賽事之保單或由本會代為辦理亦可。
十三、比賽場地
1. 全國錦標賽(全排)、國際青少年網球賽、A-滿貫級青少年賽、U18 B級青少年賽同一地點之球場需至少8面以上〈含〉。
2. B-公開級青少年賽比賽場地,二站同時間不同場地舉辦之賽事,球場需至少6面以上〈含〉。
3. C-挑戰級、D-未來級賽青少年賽每一歲級比賽場地同一地點之球場需至少4面以上球場〈含〉,二個歲級至少需有六面場地。
4. 各級賽事應力求於相同地點舉辦,如須分處二個以上地點舉辦時,應以不要求選手於各地點間移動為原則,如選手須於各地點之間出賽,各地點間之距離應以一般步行時間十分鐘左右可以抵達為限(雨天備案不在此限)。
5. 同級賽事之賽程須於同種類場地舉行,不得變更。以全國錦標賽(全排)為例,若賽程一開始於硬地球場舉行,賽程中不可變更為紅土球場或其他非硬地球場(雨天備案不在此限)。
6. 國內青少年賽事部分,同歲組須於同種類場地舉行,但不同歲組之間比賽場地種類不必相同。以C-挑戰級賽事為例,可安排一個歲組於紅土球場比賽,另一個歲組於硬地球場比賽,但賽程中不可變更(雨天備案不在此限)。
7. 為保護青少年選手身心發展,各級青少年賽事或青少年項目之賽程安排不得超過晚間九點(21:00前不比賽),如因天候關係調整賽程不在此限。
8. 國際青少年賽事則依ITF規定執行。
十四、贊助盃名
賽事冠名贊助單位如為網球品牌者,但非本會2023年度比賽用球贊助廠商,得冠名C級與D級各一站青少年賽事。
十五、比賽用球及換球
1. 各級賽事之指定用球,另依本會【2023年中華民國網球協會比賽指定用球贊助結果】辦理。
2. 非本會2023年度比賽用球贊助廠商,得冠名C級與D級各一站青少年賽事,並得使用該品牌為比賽用球。
3. 本會依照各項賽事提供不同贊助方案,國際青少年、全國排名賽、A/B級青少年賽事,本會贊助1/2比賽球,C/D級青少年賽事,本會贊助1/3。
4. 青少年C/D級10歲組使用綠點減壓球。
5. 各級賽事大會須每場球賽提供全新比賽用球。
6. 每場球賽凡進入決勝盤賽制時,大會須更換全新比賽用球供選手繼續進行比賽。
7. 每場球賽進行時,若比賽用球出現問題,例如:氣壓不足、變形、破裂等,選手得依網球競賽規則提出申訴並更換比賽用球。
十六、比賽期間需提供之設備及服務
1. 申辦單位應提供每位選手參加獎,獲得四強以上〈含〉名次者由本會提供獎狀。
2. 申辦單位及一定市值之獎品,最低標準如下表
全排積分賽及各級青少年獎品基準表
賽事級別及名次 單打 雙打(每人)
全排
冠軍 6000元等值商品 2500元等值商品
亞軍 3000元等值商品 1500元等值商品
季軍(並列) 2500元等值商品 800元等值商品
A-滿貫級、B-公開級
冠軍 3000元等值商品 2000元等值商品
亞軍 2000元等值商品 1200元等值商品
季軍(並列) 1500元等值商品 800元等值商品
C-挑戰級、D-未來級
冠軍 2000元等值商品 1200元等值商品
亞軍 1500元等值商品 800元等值商品
季軍(並列) 1000元等值商品 600元等值商品
參加獎 $150市價商品
※ 以上金額均為折扣前市價
※ 主辦單位可以此表為基準自行加碼,惟仍請依循各級間之差異。
※ 若因天候或其他無法預期之因素造成無法完賽,依賽程進度完賽或實際狀況頒發獎狀。
※ 獎品由承辦單位自行決定是否發放。(有關積分請看參考112年競賽規程)
※ 國際青少年賽事另行訂定之
3. 申辦單位須於賽會期間全程無條件提供合格飲用水給選手飲用。(例如:飲水機、桶裝水、瓶裝水等)
4. 申辦單位須於賽會期間聘請運動傷害防護員並備妥冰塊供選手做為防護之用。
5. 申辦單位如需協會代行公文申請防護員者,請於開賽當週前一個月告知本會。
十七、網站宣傳與公告
1. 賽事於賽前二個月公告於本會官網並開放報名,若有賽事Banner (寬770x高510像素)請提供將協助公告。
2. 申辦單位須於賽會期間提供每日新聞稿,詳請看第十一點新聞稿/成果報告以利宣傳。
3. 本會官網新聞部份無償服務各申辦單位敬請申辦單位多加利用。至於歡迎頁、跑馬則有檔期問題,請各申辦單位另行與本會洽詢。
4. 廣告Banner部分,如需本會代為製作,酌收設計費及上架費合計3000元。露出時間為開賽日起前一個月,位置為本會官方網站影音區廣告(尺寸141 X 300像素)。
5. 如賽事期間需本會公告賽事訊息或緊急公告,請按照SOP如下:賽事執行長確認訊息>賽事執行長回報訊息至協會該週負責人員>撰寫訊息>公告於本會官方網站該項賽事專區。
十八、國內報名系統裁判長頁面之操作
1. 目前全國錦標賽(全排)、青少年各級賽事、乙組賽事、大專賽事之比賽賽程比數均可上網即時公告,前述賽事之積分計算亦已全部透過線上系統處理。各申辦單位需確定各站賽事之裁判長熟稔本會線上報名系統裁判長頁面之操作。
2. 若裁判長無法自行操作,申辦單位得另安排熟悉電腦操作之人員,在裁判長監督下代為操作,以維護選手權益。
十九、賽事報名須知
1. 凡本會主辦之賽事,除團體賽之外,皆須使用網路報名系統進行報名,以利報名資料有效建檔與查核。
2. 清寒選手免報名費服務:各級賽事承辦單位須現場提供具有清寒證明之選手免報名費服務。
3. 國際青少年報名依ITF規定。
二十、遇不可抗力因素時賽事之暫停
1. 賽事遭遇不可抗力因素須暫停並延賽時,應儘速公告賽事暫停並聯絡協會該週負責人員於本會方網站公告。
2. 經中央氣象局發布相關陸上颱風警報後,本會將於賽事前一天上午十點前做第一次宣佈,如全國已有部分縣市宣布停止上班上課時,全國錦標賽(全排)、A-滿貫級青少年賽、B-公開級青少年賽應隨即宣布賽事暫停並聯絡本會公告。C-挑戰級、D-未來級青少年賽事、乙組賽事得視大多數參賽選手所在區域以及現場天候狀況決定是否暫停或取消比賽。
3. 中央氣象局發布豪、大雨特報,仍應以現場公告為準,不得提前宣布延賽。
4. 如遇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等已影響比賽現場,導致比賽無法進行時,應儘速公告賽事暫停並聯絡協會該週負責人員於本會官方網站公告。
5. 賽事如遇不可抗拒因素A、B級青少年賽事至多得延賽一次,如延賽後尚無法如期舉行完畢,將沒收比賽,C、D級青少年賽事視實際情況沒收比賽不再延賽(如有特殊狀況將以專案處理)。
6. 國際青少年賽依ITF規定。
二十一、二代健保
為配合健保局規定,各級賽事支領裁判、防護員、工作人員工作費,每一站賽事每人支領超過25250元(基本工資)時需代扣2.11%的二代健保 補充保費用。
二十二、免責條款
以上規範如有未盡事宜,本會得隨時修正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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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N-全排賽事及B級U18青少年賽事申辦書
22023年-A-滿貫級青少年賽事申辦書
32023年-B-公開級青少年賽事申辦書
42023年-C-挑戰級青少年賽事申辦書
52023年-D-未來級青少年賽事申辦書 
62023年-E-乙組賽事申辦書及A級U14青少年賽事申辦書
72023年-T-團體賽事申辦書
82023年-S-壯年賽事申辦書
92023年國際青少年賽事申辦書
102023國際青少年賽事合作契約
112023年中華民國網球協會承辦賽事之申辦與執行規範_2023/1/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