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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 函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2樓
聯絡人:專案經理-廖世雄
電話:(02)8771-1497
傳真:
電子郵件:seanliao@tpe-olympic.org.
tw
受文者:中華民國網球協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5月11日
發文字號:華奧聯字第110000074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為舉辦本會運動員委員會選任委員選舉,惠請協助於貴
(總)會官網公告週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際奧會運動員委員會組成規範及本會運動員委員會
組織簡則辦理。本辦法將選舉選任委員7人,經由符合資格
之運動員同儕經選舉產生。
二、本辦法自5月7日起(星期五)公告於本會官網,相關選舉辦
法、施行細則、選舉期程及相關表單,請參閱官網連結
https://www.tpenoc.net/news/eaoteotctoc/ 。
三、符合參選資格之運動員為代表我國參加2008年北京、2012
年倫敦、2016年里約夏季奧運會及2010年溫哥華、2014年
索契、2018年平昌冬季奧運會暨2014年仁川、2018年雅加
達-巨港等亞運會之選手。
四、符合選舉人資格之運動員為2008年北京、2012年倫敦、
2016年里約夏季奧運會暨2010年溫哥華、2014年索契、
2018年平昌冬季奧運會等選手。
五、上述參選人及選舉人以名列中華奧會該屆夏季、冬季奧運
會暨亞運會代表團返國報告書參賽名單為限,若於此賽會
期間因違反與世界運動禁藥管制規範(WADA Code)相關之情
事而受制裁者,則取消其參選人與選舉人資格。
正本:中華民國田徑協會、中華民國射箭協會、中華民國足球協會、中華民國手球協會、中華民國柔道總會、中華民國現代五項暨冬季兩項運動協會、中華民國橄欖
球協會、中華民國拳擊協會、中華民國棒球協會、中華民國高爾夫協會、中華民
國帆船協會、中華民國射擊協會、中華民國壘球協會、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中
華民國排球協會、中華民國網球協會、中華民國舉重協會、中華民國角力協會、
中華民國籃球協會、中華民國輕艇協會、中華民國馬術協會、中華民國鐵人三項
運動協會、中華民國擊劍協會、中華民國體操協會、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中華
民國划船協會、中華民國游泳協會、中華民國桌球協會、中華民國滑雪協會、中
華民國雪橇協會、中華民國雪車協會、中華民國滑冰協會、中華民國自由車協
會、中華民國羽球協會、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
育總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副本:本會聯絡組函